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一、预缴增值税要计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您公司在地税局可能涉及以下税种: 1.营业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要就其实际取得的收入按规定的税率申报缴纳营业税。 2.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金总和的1%缴纳; 3. 教育费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金总和的3%缴纳;(外资企业不交教育费附加) 4. 房产税:按公司拥有房产原值的70%*1.2%计算,分季度缴纳; 5. 车船使用税:按实际拥有使用的应税车辆缴纳; 6.印花税:按签定合同或启用帐册或领受应税凭证申报缴纳; 7.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 8.土地增值税:按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9. 契税: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须按规定税率计算缴纳。 10. 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须按规定税额计算缴纳。 11. 企业所得税:按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及其他所得申报缴纳,税率为25%。 由于你所咨询的问题不详,无法为您作针对性解答。企业所得税是否在地税局缴纳,可在地税局网站上查看深地税告〔2008〕9号的规定。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