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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

 杨关桥 2011-05-08
甘肃省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规划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87    更新时间:2009-10-23

甘肃省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

设置管理规划

一、 规划背景、目的及意义

(一)术语及定义

非公路标志是指除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CB5768—1999)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公路标志以外的指路牌、地名牌、厂(店)名牌、宣传牌、广告牌、龙门架、霓虹灯、电子显示牌、橱窗、灯箱和其它标设施等。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广告、标语类非公路标志 advertisement signs

展示行业形象、产品广告或宣扬公路管理机构风貌、体现国家政策、倡导安全行车等内容的公益性标语的非公路标志。

2单位指引非公路标志 guide signs for unites

指引特定单位名称、位置、方向、距离的非公路标志。

3旅游景点指引非公路标志 guide signs for normal travel area

指引特定旅游景点名称、位置、方向、距离的非公路标志。

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控制区域为公路用地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

公路用地是指公路及其两侧依法征用的土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是指公路两侧边沟( 坡脚护坡道、坡顶截水沟、高速公路用地)以外区域: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立交桥、通道不少于50米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二)甘肃省公路网建设与规划情况

1甘肃省公路网发展现状

全省高速公路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 1998年以后,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的阶段性变化,国家做出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加快实施西部大开发步伐的战略部署,全省公路建设开始摆脱长期投资严重不足所造成的被动局面,呈现出稳步前进的发展历程,先后开工建设了一批公路重点建设项目,至2000年底,新增加公路3479Km。2005年,建成二级及以上公路6536Km,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由1994年的13Km增加到1006Km,甘、青、宁三省区省会之间实现了高速公路连通,省会兰州到宁夏、定西、临洮、青海、永登及中川机场的六个出口公路全部实现了高速化,标志着甘肃以兰州为中心呈放射状的高速公路网已具雏形。2007年又新增加公路3012Km(未统计农村公路58256.3Km),等级公路相比1998年新增8769.33Km,高速公路新增1303Km,全省公路总里程达100612.04公里,路网密度达到22.14 Km/100 Km2。一个以高速公路为主骨架,以国省干线为次骨干,以县、乡、专用道为支脉,以兰州为中心,以市、州为节点的多级公路网络体系已初步形成。

2甘肃省公路网发展规划

以国家高速公路网为基础,实现国家高速公路网的畅通,充分发挥省会兰州的辐射功能。到2030年规划期末,构筑一个“外通周边省(区)、省会直达市(州)、市(州)彼此通达、连接重要县(市)”的省域高速公路网络。

近期(至2010年):以“联通”为主,主要任务是连接市(州)、打通“瓶颈”和重要出口路。

到“十五”末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超过千公里,到“十一五”末高速公路通车里程预计达到2200公里左右;实现14个市(州)政府驻地中有11个以高速公路连接,去宁夏、青海、陕西的出口路高速化,高速公路网骨架基本形成,省会兰州与周边省(区)省会(首府)(除乌鲁木齐外)及全省市(州)政府驻地可当日到达,500公里内当日往返,公路运输紧张状况得到总体缓解。

中期(2011年——2020年):高速公路基本“成网”。

2020年底高速公路总里程预计达到4000公里左右,全省所有市(州)政府驻地基本以高速公路连接,兰州绕城高速建成,去新疆、四川出口路高速化,我省高速公路基本实现网络化,“西干东网”基础骨干路网全部建成,形成外联周边省(区)、内通市(州)、协调发展的高速公路网络体系,为甘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

远期(2021年——2030年):实施“完善”工程,全面建成省域高速公路网。

以国家高速公路为依托,根据实际需要以联络线或支线对甘肃省域高速公路网进行完善,全面实现甘肃省高速公路网规划总体目标,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4750公里左右。外联周边省(区)、内通市(州)、重要工矿区和旅游胜地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协调发展的省域高速公路网络体系全面建立,为甘肃实现公路交通现代化打好基础。

(三)非公路标志设置现状

 目前,全省公路沿线设置非公路标志牌的审批管理较为混乱。未经审批,或由无审批权限的单位自行审批的非公路标志占据了绝大部分。以高速公路为例,在已统计到的474块非公路标志中,66块是由省厅和各级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交通系统内109块,其中省公路运营中心和各收费管理处(所)39块,各业主、项目办70块;交通系统外未经批准的299块,其中当地政府设置的134块,交警标志牌31块,其他公司和个人134块。由于各业主、项目办在施工期间设置、广告商非法擅自设置、地方强行设置和设计制作不规范、现场设置的随意性、非公路标志的无序管理等多种原因,造成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影响行车安全视线、造成公路水毁塌陷或其它潜在危险,严重影响了全省公路的整体景观、路域形象和安全畅通。如何在不影响行车安全的条件下,科学合理地在公路两侧规划非公路标志设置区,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四)目的及意义

为规范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牌的设置、维护与管理,保障公路设施景观完好、行驶安全、畅通,促进路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公路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效解决我省公路两侧乱设各种非公路标志问题,确保公路路权完整,维护公路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甘肃省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规划。

二、 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及原则、范围、期限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3)《路政管理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6)DB31/283-2002《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

(7)《甘肃省公路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规划意见》;

(8)有关甘肃省公路网发展规划等。

(二) 指导思想及原则

1指导思想

非公路标志的设置管理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意见》和《甘肃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的部署,立足省情,以科学发展观统揽交通工作全局,按照“把握全局、突出重点,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布局合理、注重效率”的原则,服从并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以建立发达的现代综合运输系统为出发点,以公路网为基础,切实做好公路路产路权的监管和设置分布规划,在不影响行车安全、公路畅通及公路两侧景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路两侧用地开发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2.规划原则

    非公路标志的设置管理规划的编制,涉及到公路法规、社会经济、交通运输等多方面内容,为制定一个科学、合理可行的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规划,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安全性原则

   非公路标志设置规划,直接影响到公路的安全和畅通,应首先将安全性放在各项指标的首位,在满足安全条件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经济性、美观性等其它方面的要求。

(2)合理性原则

   非公路标志设置规划的一个目的是提高资源利用率,不浪费一处可利用的公路资源,但也不能为了追求经济效益,高密度的设置非公路标志,合理分布规划,最大限度的为地方经济或整体社会宣传服务。

(3)协调性原则

    非公路标志设置规划要做到和公路两侧景观相协调,和周围环境相协调,既不单调,也不夸张,配合公路净化美化的要求,同时不妨碍交通安全和畅通,不影响公路标志的使用。

(4)规范性原则

    非公路标志设置规划应遵循有关非公路标志安全设置技术要求和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借鉴其它省份成功经验,突出自己特点的同时,保证和国家有关规划和相关法律不矛盾。

(三) 规划范围

1地域范围

    纳入甘肃省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规划的地域范围为甘肃行政

区划界定范围。

2路线范围

规划地域内所有高速公路、连接线及匝道、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及国省干线公路,其它公路参考本规划执行。

(四)规划期限

    本规划以2009年为基年,规划目标为2030年,目标测算具体分为近期(2009年-2010年),中期(2011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0年)。

三、 功能定位及规划目标

(一)功能定位

    对于非公路标志(尤其是广告牌)的设置应加强公路立项、在建时的审批管理,防止非法广告“捷足先登”。甘肃省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的功能定位为:将非公路标志(尤其是公路广告牌的)的设置纳入法规范畴,并以此为契机,制定相关法规,明确政府部门职责和非公路标志管理原则及实施规程,并授权有关职能部门执法权等,以确保这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二)规划目标

甘肃省公路非公路标志规划的总体目标是:规范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设置,合理控制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数量,美化路容路貌,改善公路环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保证非公路标志有序发展。

1第一阶段目标(2009年-2010年),清理整顿全省已通车和在建公路沿线(包括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含上空)非公路标志;

2第二阶段目标(2011年-2020年)规划新建及筹建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工作,做到一路一规划,使非公路标志合理布局,有序发展。

3第三阶段目标(2021年-2030年)逐步形成法律法规体系,使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纳入法制管理范畴。

四、 规划方案

(一)规划原则及设计思想

根据公路发展和景观建设的要求,按照非公路标志设置视点规律的特点,从经济、美观、安全及技术的角度出发,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的设置应遵循下列原则进行规划与设计:

1.整体性的原则

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的设置规划设计是公路沿线空间环境设计的一部分,所以非公路标志设置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形式,并在具体风格上丰富或创新,体现当地特色景观和风土人情、城市精神。

2.操作性的原则

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的设置规划应充分兼顾现有非公路标志的行业的技术应用水准、客户购买能力、市民审美习惯,将理想与实际相结合,刚性规定和弹性措施相结合,将可实现的经济效益同环境效益的结合放在第一位。在总体布局确定和总量规模控制的前提下,在实际施工中再做具体调整定位。

3.安全、美观、经济、实用、有效的原则

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的设置规划是在公路沿线公共空间的杆线设施,其安全性是第一位的。所以每一个非公路标志设施,均由相应专业等级资质的单位进行结构设计和安装施工。在安装过程中和结构完成时,应有工程监理认证;在平时,则应由发布单位定期保养维护,并向公路管理部门提供安全报告。非公路标志应保持清洁,平面喷绘的广告画面应根据使用寿命及时更换,客户空缺时,应及时张贴公益广告。

4分步实施、依法管理的原则

    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的设置是以公路的建设和发展为依托的,所以非公路标志的设置规划要充分考虑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的设置现状和需求趋势,在长远打算和短期需求的带动下分阶段有步骤的灵活进行;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的设置在一切规划的正确发展形式下,必将走向规范化、合理化、法制化的管理,依据发展形式,及时修改补充相应的管理法规,从设计到建设并到最终的使用和维护,都做到程序化和高效管理控制化。

(二)非公路标志设置标准

1非公路标志设置应遵循安全至上、规范统一的原则;设置位置应选离公路路肩外边缘,不得遮档视线、影响交通安全、影响公路交通标志的正常使用。设置的非公路标志的外缘滴水线位置至公路路肩外缘线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其净高度;

2高速公路两侧的非公路标志设置单侧纵向间距不少于2000米,两侧相对纵向间距不少于1000米。即单向至少每两公里才能设置一个,两侧不得并列设置,要保持1公里交错设置

3在以下路段和位置,不得设置非公路标志:

(1)公路弯道安全视距范围内、交叉口安全视距范围内、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和路侧险要路段;

(2)跨路设施;

(3)交通工程设施的支撑结构;

(4)桥梁(包括公路、铁路上跨桥)、隧道(含隧道口周边位置)、收费站顶棚及防撞墙;

(5)公路路灯杆;

(6) 公路标志前后各100米、公路隧道口上方

(7) 公路路肩外缘线以内范围,但收费站广场除外;

(8)基础施工可能造成边坡不稳的路段;

(9)公路绿化带;

(10)公路管理机构认定的事故多发路段。

(11)其他影响交通安全、公路安全的地方

(三)非公路标志牌的设计和制作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非公路标志牌应当做到整齐、美观,与公路自然景观相协调,并符合公路净化、绿化、美化建设的要求;

2.非公路标志牌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技术、质量标准;设计单位必须为具备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设计单位;

3.非公路标志牌的设计图案和颜色应与公路标志有明显区别,不得混淆和干扰公路标志的使用;

4.不得使用对驾驶员产生眩目影响的材料和设备制作非公路标志牌。

(四)控制性指标

1间距控制:控制间距,就是控制密度,控制视觉通道。路段设置的

非公路标志按照最小纵向间距2公里控制。

2.非公路标志设置的形式控制:其中路段部分设置大型高立柱非公路标志设施(两面体);重要交通节点设置大型高立柱非公路标志设施(三面体),上述非公路标志的牌面尺寸≤8米(高)×18米(长)。

3柱式标志牌底缘与高速公路路面之间的净高度10米,与立交桥面的净高度5.5米。非公路标志应设置在公路用地范围内,非公路标志外沿垂直线不得超过公路路沿边线,并应当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

4色彩控制;平面广告的画面色彩,除标准字体和商标的专用色外,背底色宜偏淡,少用或不用彩度高、明度低的色彩(例如:大红、翠绿等)作为非公路标志的大面积底色。确需使用时,应尽量缩小该色彩在画面中的面积比例,或加宽浅色边框。

5照明控制:非公路标志照明以内或外照明为主,提倡高效长寿节能灯具。非公路标志照明可以采用自画面下方向上投射。整个非公路标志

明不得影响周围用地。

(五)对已通车和在建公路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牌的清理整顿

遵循公路非公路标志的设置“统一管理、统一审批、统一标准、经营灵活”的原则,对老旧广告牌或其它非公路标志牌逐一进行登记清理,在具体清理整顿工作中遵循新老有别、内外有别、公私有别、有无有别(有主和无主)、管营有别(管理经营分离)的工作原则,分路段进行。

通过全省高速公路非公路标志专项清理整顿活动,清除危及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和畅通的非法标志,对已设置的标志全省统一编号,依法纳入管理,颁发许可证,建立健全非公路标志管理档案和科学、高效、合法、规范的许可和监管工作机制。

五、 实施方案

(一) 资金需求

非公路标志清理工作由于涉及多方利益关系,加之敏感的经济环境和复杂的社会环境,因此整顿任务十分艰巨,是一场难度极大的攻坚战。在整顿工作开展前,必须做好社会宣传和工作动员,整顿工作中要组织省内大批执法人员和大量专用机械到现场执法,整顿工作后要加强督察,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需要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建议省厅下拨总队非公路标志专项整治工作经费,以切实保障此项工作正常开展。

根据目前统计的数据,仅高速公路沿线有不符合规定的非公路标志408块,治理这些非公路标志需要宣传协调费用、施工费用(人、机、料、运)、管理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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