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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真如诊断要诀 云海

 昆山同德堂邹羿 2011-05-14
1.临证要善于分析
      掌握了患者的症状及其脉象、舌象要综合分析。患者是何证,就先用“八纲辨证”,阴阳、表里、寒热、虚实来分析归纳,兼用“脏腑辨证”,断定是心阴虚,脾阳虚,肝阳旺,肾阳微,或肝肾两虚等等。通过这样的分析,证的归属,就可以确定。
       立法要灵活,病证一经确定,就要立法遣方,水到渠成。例如患者是水肿病,全身浮肿,尿少,舌淡苔白,脉沉细无力,辨证是“肾阳虚”,治法是温肾阳利小便,处方是金匱肾气丸加味,可以一挥而就。一套完整的辨证施治方案,已展现出来。
       法随证变,症证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在不断变化着,急重疾病更是千变万化。慢性疾病经过治疗后,也有一定转归,或愈或恶化,临证不能一成不变,而是辨证更要深入,治疗要随着证的变化而变化。

2.舍脉从证与舍证从脉
      舍脉从证与舍证从脉,也是中医临床辨证论治的一种方法。灵活的运用这种方法,可以提高疾病的治愈率。在临证时,脉证相符,辨证论治准确性就大,但是临证并不完全如此,往往脉与证大不相合,医者必须当机立断,采取舍脉从证与舍证从脉法。
      舍脉从证:即认证不认脉,因为脉证不合,而证又表现突出,必须凭证。如外感病头疼身痛,恶寒发热,舌苔白,而脉象反而沉细无力。此为邪气盛而正气虚,正气不能鼓动血脉也。这时就要舍脉从证,这个证就是虚人感冒,必须采取辅正祛邪的方法。
      舍正从脉:即认脉不认证,因为脉证不合,而脉又表现突出,这时应该凭脉。如大失血患者,血虽止而脉反浮大而数,此时应舍证从脉,育阴宁络,潜其浮阳。
       事实证明,临床辨证施治,要细心观察,病人脉证是否一致。脉证一致,则治疗顺手,如果脉证不符,就要灵活的舍脉从证与舍证从脉,正确的掌握脉因证治,才能正确的应用理法方药。从实践中体会,舍脉从证往往多于舍证从脉,因为证象容易反映,脉象不易体会。

3.舍舌从证与舍证从舌
      舌诊是望诊的主要部分,也是中医“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辨证诊治过程中,“证”“舌”变化一致的占绝大多数,但当临床上观察到“证”“舌”不一致时,因为“舌”仅仅时“证”的一部分,原则是“舍舌从证”。理由是:有许多客观因素影响舌诊,例如舌苔会受到许多客观因素影响造成“染苔”,影响辨证。当然临床也会偶遇“舍证从舌”的,如某些肿瘤病人,在症状和体征尚未完全暴露,临床诊断尚未确定前,先观察舌体。如果舌质绛红无苔,必然存在隐性恶性疾患。章老曾遇一肝癌患者,二月前因一般肝病门诊治疗,舌诊时发现舌质绛红无苔,建议作“B超”检查,结果为肝占位性病变,说明舌诊可以提供诊断线索。
      怎样决定“证”“舌”取舍呢?应考虑下面几点:
      (1)凡“证”“脉”是一致的,而舌象与证候不符者,应“舍舌从证”。
      (2)凡舌苔与舌质的辨证发生矛盾时,应结合脉、证全面考虑,一般而言:舌质和舌苔应从八纲分析,舌质可以表现阴阳、虚实,舌苔可以反映表里、寒热,并结合临床证象来决定取舍。
      (3)还可从病程的长短和用药后的转归情况来全面考虑“证舌取舍”。
      总之,不应轻视舌诊之应用价值,在“证”“舌”发生矛盾时,应该是因时、因人、因病制宜,不能预设框框,束缚医生的思维力和辨证的灵活性。

4.以脉测证和以证测脉
      以脉测证和以证测脉,是中医临床常用的两种辨证方法,是灵活地应用切脉手段达到辨证论治目的。这两种方法,不能孤立应用,而应相互对照,脉证合参。
      (1)以脉测证:即以脉求证,先持其脉,然后顺序了解其证,使脉证符合,病机明确。例如患者诊脉时为弦脉,其证面赤、舌红、头眩目赤,脉证相参,病机符合“肝阳上亢”。这就是以脉测证,实际是脉证合参。
      (2)以证测脉:即以证象来确定脉象。因为脉象表现,不易标准化、规范化,使人很难体会。例如胖人的浮脉与瘦人的浮脉并不一致,女性的弦脉,在男性并不一定是弦脉。因此给临证定脉照成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只好以证来测脉。例如一个患风热感冒的发热患者,和另一个肝阳上亢患者,脉象都表现快而有力,前者定为浮脉,后者定为弦数。这就叫以证测脉,实际上也是脉证合参。

5.中医也要学会“辨病”
      中医本身也有辨病内容,这里谈的“辨病”,是中医要掌握西医诊断知识。现代医学进步很快,日新月异,中医必须掌握。如果不懂西医诊断知识,墨守中医成规,是一种保守落后的思想表现。很多病家都了解他的检查和诊断结果,中医医生一点都不懂,就会闹笑话。如果中医能掌握现代诊断知识,对临床治疗也大有好处,也是中医工作者的一大进步和发展。例如三大常规,肝肾功能,细菌培养,X线,B超,心电图,CT,磁共振等等其他与治疗有关的检查和诊断知识,不说外行话,临床才有发言权、诊断权。
      顺便提一下中西医病名问题。中医病名大多以证立名,如咳嗽、胃痛、腰痛等等;西医病名大多以病理解剖命名,如支气管炎、大叶性肺炎、十二指肠溃疡等。因此在中医院写诊断证明非常困难,患者单位常看不懂,为了权宜之计,先写中医病名,括弧内写西医病名,如咳嗽(支气管炎)、胁痛(胆石症)等。也有先写西医诊断,再括弧内写中医病名,如冠心病(胸痹)等。这是暂时的书写方法,但不能划符号,如冠心病并不等于就是胸痹。希望能早日统一中西医病名,这就需要中西医医家共同努力,中西医学病名统一将实现。

6.病名、症候与辨证,有区别又有联系
      病名、症候与辨证,这三者似乎在中医临床有其密切相关,不易严格区别,但在概念上又各有不同。
      “症”又称症状、症候,是由患者自身感觉到的各种异常现象,或由医生检查到的各种表现。症的表现错综复杂,有主次之分,真假之别。
      “证”,亦称证候,是中医学特有的医学概念,是某一阶段机体病理变化的综合反映,能比较集中的揭示病因、病位、病机、病情等内容。证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深入揭示疾病的实质变化,缺乏统一规范或标准。
      “病”是指致病因素导致人体阴阳失调,气血逆乱,脏腑、经络发生病理变化所表现的全过程。一个病一般都有自身的完整体系,从病因病理,临床表现,辨证分型,治疗方药,预后,转归等方面构成某一疾病的全部过程。不同的病,其病因病理,临床表现,辨证治疗均不同。
      症,证,病三者,有其严格界限与区别,但又有联系。就症与病而言,病是本质,症是现象。有病必有症,没有症状的病是不存在的,有什么养的病,就有其一系列的症状。就辨病过程看,常是先识症状,症状是识病的主要依据。就病与证而言,病统辖证,证从属于病,一病可以产生数证,某一证候亦可见于数病。因此诊断疾病,既要辨病,又要辨证,在辨病基础上,以辨证为中心,辨病与辨证相结合,从而正确的识病,确立有效的治疗方法。

7.辨证与辨病相辅相成
       辩证是中医临床理论基础,它指导着临床实践,即辩证施治,没有辩证就不可能谈施治。
       证是临床症状加脉象、舌像的综合体,具体来说不同的病有不同的证,因而也有不同的辩证方式,如杂病有八刚辩证、脏腑辩证;伤寒有六经辩证,温病有卫气营血辩证、三焦辩证等等。
       辨病也是中医临床诊治疾病方式,往往对那些临床症状表现比较单纯或者看得见、摸得着的病,不需经过辩证,而是用直观的方式,一看就知道何病,即采用何药治疗,因此也可称辨病施治。例如患者寒热往来,发作有时,反复发作,断定这是“疟疾”,即用截疟发治之;又如外科发现“痈疽”,即用清热解毒法治疗等等。
       实际上辩证有辨病内容,辨病也有辩证内容,两者相辅相成,不是孤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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