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试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1]44号),上海、陕西和深圳三地试运行新的“二维码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是在不改变现有防伪税控系统密码体系前提下,采用数字密码和二维码技术,利用存储更多信息量的二维码替代原来的84位和108位字符密文,在加密发票七要素信息的基础上实现了对购买方企业名称、销售方企业名称、货物名称、单位和数量等信息的加密、报税采集和解密认证功能。汉字防伪项目试运行以后,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同时存在二维码、84位字符和108位字符三种密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