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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组合拳” 加快晋江转变发展方式

 爱来邦家园 2011-05-23

  在420日召开的晋江市委常委扩大会上,研究通过了《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关于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业的若干意见》,并对新一轮产业政策进行重新梳理整合。通过实施这套政策组合拳的实施,有望将目前的短板补长,转化为新的竞争优势,为晋江的产业升级、城建提速注入新活力,为晋江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再添动力。今日本报将对晋江此次出台的几个新政逐一进行解读。

  一长一短政策

  发力第三产业

  在制定十二五规划之时,晋江市委、市政府清楚地意识到,在工业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第三产业的发展严重滞后,尤其是金融、贸易、物流、设计、研发、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领域水平不高、占比过低,成为经济发展的一块短板。晋江市工业产业产值占比多年来一直超过60%,第三产业占比则在33%左右,不仅低于全省、泉州市的水平,也低于兄弟县市石狮、惠安等。

  后发也是一种优势,在晋江市委书记尤猛军看来,晋江的三产具备巨大的发展空间。

  我们采取了一长一短的办法来提升服务业。谈到如何做强服务业,晋江市委书记尤猛军解释说,所谓的,就是制定《晋江市服务业超越发展五年计划》,通过这份文件引领今后5年整个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所谓的,则是有选择性地单列制定几个专项扶持政策,比如针对近期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的关键点,专门编制出台了《关于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业的若干意见》政策,拉动区域经济发展。

  按照《晋江市服务业超越发展五年计划》,晋江将优先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专业服务业(包括电子商务、会展、总部经济、专业市场、文化创意和中介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以解决晋江产业提升过程中的瓶颈问题。而生活性服务业,将重点发展商贸流通业、休闲旅游业等。

  按照这份计划,到2015年,晋江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至少要达到38%以上。

  产业扶持政策

  重点打好七张牌

  经过重新梳理,晋江原有的14条产业扶持鼓励政策整合成10条,即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业发展、自主创新、人才引进等6份综合性鼓励支持政策以及企业改制上市”“重点企业纳税管理”“现代物流”“中小企业发展4项专项扶持政策。

  七个领域将成为本轮梳理调整的重中之重。

  服务产业重点是培育现代商贸、楼宇经济、电子商务和中介机构,同时鼓励企业开展营销活动;现代物流重点扶持物流企业规模发展、转型升级、打造品牌、改制上市、实施技术改造,同时,引导物流企业合理布局,鼓励工业企业分离发展物流企业;精益管理方面,重点鼓励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活动、参加精益管理培训,培育精益管理标杆企业;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将重点围绕拓宽中小企业成长空间、优化融资保障环境、改善企业用工条件以及依托品牌加工链促进企业产销衔接等方面进行扶持引导;创新创投创意产业扶持政策一方面将从科技层面引导企业建立各类产业联盟、开展科技保险、实施各类科技项目以及加快研发费用摊销等方面给予支持,从人才层面主要是从科技人才创业项目的孵化资金、场地保障以及科技贷款贴息等方面进行扶持;国际营销方面重点鼓励企业开展一般贸易、对台贸易,拓展国际营销网络;优秀人才支持上,主要采取人才资助、住房保障以及为优秀人才提供子女入学、户口入籍、职称编制等优惠条件,为优秀人才留晋创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尤猛军表示,这套政策在系统整合中实现了提升、完善,有扶有压,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最终的目的是集中力量办大事、集中力量解难题、集中力量促发展。

  开发区拓展提升战役

  缩短战线高度统一

  晋江经济开发区将进一步优化运行机制,这是继2009年开发区管理机制调整之后的又一次重要调整。

  在新形势下,开发区的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被摆上重要位置。晋江市委、市政府与时俱进,适时而动。新政策的核心便是缩短战线,高度统一。调整后,晋江经济开发区一区多园将分为两类管理方式。五里、安东、新塘、英林、金井、深沪园区由开发区和所在镇、街道共同管理,业务上由开发区统筹统一管理。在已经成立区域发展建设指挥部的安海、磁灶、内坑、东石4个镇,其园区建设由各区域发展建设指挥部统一领导、统筹部署;所在镇为园区开发建设主体,全面负责园区征地、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但在业务上执行经济开发区的规范要求。无论是哪种管理模式,园区所在的镇、街道都将作为主力军

  硕士生到晋江工作 有望获5万元购房补贴

  此轮出台《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的人才新政,适用于引进到晋江市创业或在高等院校、医疗卫生单位、民营企业工作的优秀人才。人才籍贯不作限制,从市外引进的晋江籍人才也纳入适用范围。人才引进方式体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可是既迁户口又转关系,也可以是不迁户口、不转关系。

  方案涉及的优秀人才分为六类,形成一个覆盖面广、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的优秀人才认定体系。其中第五类人才指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第六类人才指晋江市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优秀技术骨干。今后,来晋优秀人才将可享受津补贴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创业扶持政策、科研经费资助政策等。

  制定实施人才政策是一个不断探索、动态调适的过程。据悉,政策出台后,将根据社会各界的反应,适时进行修订完善,使之更加符合晋江发展需要。

  细分长短期

  五类人才可获津贴

  人才津补贴政策提出,通过工作津贴、交通补贴两种方式,给予人才相应的资助。

  工作津贴主要适用于常年在晋江工作,并连续缴交社会保险的第一至五类人才。其中第五类人才将每人每月获得津贴500;交通补贴主要适用于短期到晋江工作、全年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达到30天以上的第一至第五类人才,其中第五类人才每人每年将获得补贴2000元。

  第一类人才

  可获80万元购房补贴

  加强人才住房保障是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有效办法, 对于常年在晋江工作并连续缴交社会保险,在晋江市没有住房且未曾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第一至第五类人才,住房保障政策按照实物配置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思路,计划通过按个人条件享受政策、按企业配额申购住房、按房源指标竞购住房等三种方式,解决人才安居问题。其中第一类人才可免租入住不少于14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或享受80万元的购房补贴;第五类人才可享受5万元的购房补贴。

  领军型创业人才

  可获启动资金

  大力引进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因此创业扶持政策提出了按项目技术水平分类扶持人才创业的政策措施。政策适用于第一至五类人才自带技术、项目、资金到晋江市创(领)办科技型企业,为所在企业控股人或不低于20%股权,所带项目经过技术评审、综合评审后,确定为ABC三类项目,如C类指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可获得5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三年免租金工作场所,或相应的工作场所租金补贴等。

  带高新技术成果落户

  可获20万经费资助

  科研经费资助政策适用于带高新技术成果到晋江市转化落户的优秀人才,对纳入本级科技计划的研发项目,给予2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对纳入泉州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的研发项目,按上级扶持资金总额50%等比例给予资金配套;对特别重大的研发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

  优秀人才可落户

  子女上学不用愁

  《若干意见》还规定,在户口和子女就学方面,优秀人才可在晋江市落户,家属户口可随迁。配偶需要就业的,根据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条件,由用人单位和市有关职能部门优先推荐就业;第一至第四类人才,子女可选择晋江市公办学校、幼儿园就读,免收择校、择园费用。

  鼓励农民参与培训 自主创业

  本地农村劳动力参加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将获得市财政补贴的培训费用。记者从晋江市农业局获悉,《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这也是晋江首次针对农民增收提出具体意见。

  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

  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

  据不完全统计,晋江农村人口有82万人,其中农村从业人数62万人,约61%从事或就业于第二产业、27%从事或就业于第三产业、5%从事农业生产,7%处于不完全就业状态。晋江市农业局经管站站长肖子新介绍,从晋江农民的人均收入结构分析,工资性收入占52.1%,已成为当前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和主要支撑;家庭经营纯收入占36%,是农民增收的基础性来源;财产性收入占9.2%,转移性纯收入占2.7%。因此,在《意见》制定中,加大了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力度,鼓励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意见》中明确指出,本地农村劳动力参加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费用1000元以下的,市财政按实际培训费用全额补贴;培训费用1000元以上的,给与1000/人补贴。对于累计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100人以上,且均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的企业,市财政给予奖励5万元;超过200人的,奖励10万元。对于新增使用本地农村劳动力50人以上,且均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超过100人的,一次性给与奖励10万元。

  鼓励农民参与企业创业

  拓宽农民投资渠道

  《意见》中通过多种举措鼓励、扶持农民自主创业、参与企业创业。如降低农村经营者的创业门槛,允许对部分暂不具备办照条件的特殊市场主体到工商部门先行办理备案登记,待条件成熟再办理相关证照。鼓励发展非农产业,对于农民自主创业新增注册登记的公司、个体户,可向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申请5万元以内的小额贷款贴息,享受期限2年。对于金融机构新增办理农户联保、互保的小额支农贷款,或给予农民新增注册登记公司、个体户办理5-30万元的生产性、经营性小额贷款,市财政给与贴息50%,享受期限2年。对于企业允许农民以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入股的,入股金额占总股本10%以上且涉及农户数100户以上的企业,优先给予协助土地征用并办理供地手续,在今后两个年度内按其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30%给予奖励。

  同时鼓励村集体和农户以股份合作的方法,盘活村集体存量土地,发展建设标准厂房、综合市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项目。对于村(社区)参股农户覆盖面30%以上、参股建设项目完工,按项目建筑面积给与建设业主50/平方米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多重奖励 物流工贸均受益

  新出台的《关于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晋江物流业发展现状、特点,对规模、资质达到要求的物流给予扶持。

  物流企业可享受多重奖励

  据晋江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主要从物流企业的综合评级、仓储规模、投资物流信息系统和技术设备、做大交通运输业、上市后备、第三方物流等方面重新明确扶持政策。其中,在仓储面积、做大交通运输业、上市后备等方面的扶持,在省内独具特色。

  为鼓励物流企业做强做大,《意见》加大了物流用地保障力度,并计划通过资金奖励、补助等多种形式对物流企业进行扶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多重奖励。

  这些政策包括:对总部设在晋江,首次被中国物流采购联合会综合评估为5A4A3A级的物流企业(包括带级别、新引进的物流企业)给予奖励;对仓储面积(包括自有及租赁)首次达到4万、2万、1万平方米的物流企业给予奖励;对投资100万元以上开发大型第三方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的物流企业、对投资100 万元以上购置先进物流技术装备 (非计算机网络信息类装备)的物流企业、给予补助;对在本市新设立或新增运力达1万吨以上的船舶运输企业给予补助,新设立或新增运力达2万吨以上给予奖励;对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不包括公路、水路、航空货运企业)给予奖励……

  鼓励工业企业分离物流业务

  这些奖励政策惠及到管理创新、规模扩张等多个方面,都是为了扶持、鼓励物流企业打好基础,抓住时机转型,做强做大。上述负责人表示。

  据悉,为了推动整个晋江市物流业的发展,《意见》除了给予物流企业奖励,还致力于将外流的物流业务吸引回晋江,并鼓励工业企业分离设立物流企业。对自有营运车辆总载质量200吨以上、年纳税50万元以上且载质量、纳税均有增长的公路货物运输企业给予奖励;对工业企业由自运车队分离设立的物流企业,自分离之年起2年内,每年参照相应标准予以奖励。

  这两条措施是站在全产业的角度来考虑的。第一条比以往加大了奖励力度,以吸引挂靠外地的车辆回流。第二条是根据晋江的产业情况而定的,晋江许多大企业都有自己的仓储和车辆,我们鼓励他们将物流服务外包,助力全市第三产业的发展。上述负责人解释道。

  此外,为全方位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意见》还对在晋江设立的货代、船代等物流中介服务机构,参照相关政策给予补助;对有重点示范带动作用的国际知名物流项目予以重点扶持。

  全方位扶持 服务业启动新五年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扶持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发展现代商贸、电子商务、旅游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形态,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晋江根据国家、福建省有关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关于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本地设销售中心可获奖励

  《意见》将去年出台的《鼓励设立企业销售中心扶持办法》纳入,对在晋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纳税30万元以上的企业销售中心(或贸易公司、贸易机构,不含餐饮、住宿、娱乐业及商场等,下同)给予多项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相关部门将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用于支持其开展品牌推广、市场拓展、科技研发、人才引进等活动。

  这是政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又一重要举措。此举有利于整合吸纳商贸销售环节税收的集中缴纳,吸引税源回流和防止税源流失,培植壮大地方税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参与政策制定晋江市财政局和晋江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据悉,扶持办法采取备案登记制度。欲享受政策的企业销售中心需前往晋江市商务局商贸一科申请备案。

  除了企业销售中心有机会享受政策,在晋江市内举办大型订货会、发布会等商贸营销活动,且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也能享受政策扶持。与上一轮政策比起来,补助大型企业营销活动的政策门槛提高,补助标准有所调整:200—1000人的补助5万元;1000—1500人的补助8万元;1500人以上的补助10万元。

  培育发展现代商贸业

  《意见》还加大力度培育和发展现代商贸业,提高总部在晋江的连锁经营企业的认定门槛和奖励标准。

  这包括,对年销售额超3000万元、纳税超100万元以及年销售额超5000万元、纳税超200万元的新办大型商贸企业,分别一次性资金奖励;对总部设在晋江、投资总额300万元以上、企业所得税在晋江汇总缴纳、门店总数10个以上或加盟店总数30个以上的连锁经营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之后每新增1个门店或1个加盟店均有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商业重镇、商业特色街、商业示范社区等称誉的商贸流通企业或社会团体,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奖励标准较上一轮政策提高。

  此外,有关部门还将每年评审认定20重点培育商务大厦,对入驻经营、且年纳税额20万元以上的商务机构给予参照享受企业销售中心新增纳税奖励政策。对其中以购买房产方式入驻自主经营、且一次性购房面积达200平方米以上的商务机构,按相关政策给予补助。

  扶持推广电子商务应用

  金融危机期间,为帮助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推动晋江电子商务应用和国际贸易信息化进程,晋江市修订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应用重点城市的若干意见》的扶持政策。政策的出台帮扶数千家企业率先步入了网销时代。今年,扶持推广电子商务的应用仍将是晋江的重点工作之一,相应的扶持政策有增无减。


  《意见》表示,对在晋江依法设立、年纳税额超100万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每年参照相应政策予以奖励。对建立独立电子商务平台、创新营销模式的工商企业,按其平台建设实际投入10%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限额30万元;其中,将电子商务业务分离设立电子商务法人机构的,追加奖励20万元。

  现在晋江已经迎来了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期,我们鼓励企业通过这种新贸易渠道,积极拓展海内外市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能及时地获得更多的市场动态信息,从而赢得更多的合作机会。特别是对于资金实力有限的中小企业而言,无疑是个很好的选择。晋江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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