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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与直销

 雨过云 2011-05-25
 
 
电子商务与直销: 
 
 
经常在网上遇到做电子商务的人找到我,说现在是电子商务时代,直销过时了,我禁不住要问:直销法还没有颁布,你认为中国直销仅有20多家拿牌公司就是行业的全部吗?中国直销行业就此止步吗?其实他对直销和电子商务的概念还未必很清楚。
    电子商务简单来讲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商务互动,是以电子网络为工具,比如电子网络银行,是以电子形式代替传统的地面银行业务。比如说淘宝、易趣就是以电子形式代替传统的店铺销售。
    直销是生产商直接面对消费者,将消费者和经营者合二为一,以口碑传播,采用多层次计酬的一种无店铺销售模式。
    电子商务和直销都属于销售方式,但电子商务强调的是以互联网为媒介和工具完成资金和产品的传递,传统的电子商务是商家到消费者,也就是B to C,消费者并不参与经营。而直销侧重于消费者的参与以及利用倍增学设计的奖金分配制度,在没有互联网的情况下传统直销已经存在多年。更确切地说,电子商务离不开互联网,直销离不开多层次的团队计酬,这是两种销售的根本区别。
然而电子商务和直销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时代的发展使两者相互融合。新兴的直销公司大多都拥有了电子商务报单系统,电子商务公司也开始在消费者身上动脑筋。很多公司瞒天过海,以电子商务公司之名行直销之实。
    原因就在于我们国家对直销企业准入门槛比电子商务要高出很多,申领直销牌照需要8000万的注册资金,2000万的保证金,太多的企业达不到标准。那些自以为以一个电子商务的马甲就能回避直销法,显得肤浅可笑,荒唐,——沙漠中的鸵鸟,躲避敌害的时候,把头埋在沙堆里,不知道一个硕大的屁股还在外面呢。
大家知道捷星公司吗?它是安利和互联网的集合,但还是属于直销的公司。
试想,如果国家今天加强了对电子商务的管理,把准入门槛设定的比直销还要高,是不是会有人说我们做的是直销,不是电子商务了呢?
看问题要看本质,即使直销穿上电子商务,加盟连锁,特许,体验式销售的外衣,依然还是直销。我们可以以电子商务为工具来运作直销,也可以用直销的模式来运作电子商务,直销的本质不能改变。
切记,当工商公安找到你的时候,国家法律可不是看你自己怎么说,而是看你在做什么。那些掩耳盗铃,挂羊头卖狗肉的传销公司一定会被国家所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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