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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后,宜推行常委分工负责制

 漫步月球路 2011-05-26

面对新的领导体制,有哪些容易出现的问题,针对问题常委们如何分工、角色如何定位等方面的工作,个人略表拙见,但求对各地党委工作机制的建立有所帮助。

一、县级班子换届改革一窥

四川省通江县在这次县级领导班子换届改革中,对县级班子配备,综合考虑了干部的年龄、性别、能力等诸多因素,进行配置组合。中国共产党通江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11名县委常委,其中县委书记1名,县委副书记(兼县人民政府县长,不设专职副书记)1名,县委办公室、组织、纪委、宣传、政法、人武、统战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1名。在县委常委中,有3名常委任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新的县委、县政府领导成员总人数为15名,比上一届领导成员总人数减少3名;比上一届减少县委副书记职数3名、副县长职数3名。有效落实了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提出的“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减少领导职数”精神。

二、在推行县委常委分工责任制中应该注重的几个问题

按照要求,实现配备改革后的县级党委不设专职副书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这一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运行中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常委权力变大,应该规范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二是常委直接对书记负责,可能引起班子成员分工困难;三是党政交叉任职面扩大,可能加强党政不分的趋势;四是常委负责制,对班子成员素质能力提出新的要求。

县级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面临的这些问题,是属于操作层面的问题,是改革中的问题。抓紧完善县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改进县委领导方式、提高工作水平的当务之急。

笔者认为,在推行常委负责制工作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这几个方面的问题。一要做到政策有出处。凡是推行常委负责制工作涉及的具体内容,要严格参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共某省委关于市(州)、县(市、区)党委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不能违背组织原则和上级意图。二要配强党政班子。要高度注重县级党政正职队伍建设,严格选拔标准和任职条件,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统筹协调能力强、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县级党政正职队伍中来。同时,必须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把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又要合理安排使用其他年龄层次的优秀干部,注意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作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要抓好专业配套,合理搭配不同个性的干部,形成气质上的互融型结构。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必须完善县委“一个核心、三个党组、几个口子”的领导体制,“一个核心”是县委常委会主持县委全会闭会期间的县委日常工作,在同级党组织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三个党组”是县人大、政府、政协三个党组,县委的工作意图要通过“三个党组”落实到各个班子的具体工作安排上;“几个口子”是县委常委分管的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党务工作等几个方面。四要细化岗位责任。要按照任务指标化、责任明确化、完成时限化和质量具体化的要求,把各项工作目标分解到每一个班子成员,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以个体目标责任的落实来保证县委整体目标任务的完成。要结合常委分工,进一步细化、量化常委工作目标,既要明确常委自身所处工作范围内的职责,也要明确常委在全局工作中担负的职责。五要提高领导素质。要通过系统的、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断积累和更新知识,具备履行职责的基本技能。

三、推行县委常委分工责任制的具体建议

为了进一步明确好、正确履行好常委会的职能职责,县委要主要在以下五个重点方面对县委常委予以了明确。

(一)决策方面。要按照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要求,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确保配备改革后常委分工负责的有效施行。关键是进一步健全议事决策权限、议事决策程序和提高议事决策水平的相关制度,充分发挥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和全委会的作用,重点是完善书记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强化常委会的决策权限、扩大全委会的决策内容。要积极探索票决制等决策方式,不断提高常委会决策的质量和水平。同时,要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凡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编制、大额度资金使用、重要干部的任免和奖惩,都要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分管常委必须坚决执行。同时,各位常委既要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工作。

(二)分工方面。按照“授权充分、各负其责”的原则,根据常委的工作岗位、能力特长和班子情况,县委坚持不交叉、不重叠、不缺失、全覆盖,对各位常委进行了明确分工,出台县委常委分工文件。在分工中,除与政法、组织不能截然分开的公安、司法、人事、编制等工作外,原则上分工不交叉;对同一项工作不由两个及其以上的常委同时分管,担任副县长的常委不重复分工负责其他副县长的工作。各常委对分管工作享有日常事务的领导权、决定权、指挥权和监督执行权,有权对分管工作、联系部门或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工作、专项工作提出奖惩意见;对分管负责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有临机处置权,但要及时报告县委常委会和书记。坚持权、责、利相统一,谁主管谁负责、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责任,要求各常委在推进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中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凡常委管理不力、处置不当、报告不及时的,要严格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同时要求常委们要注重区分好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主观故意责任与过失责任。对稳定、安全、信访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分管稳定、安全、信访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常委要主动肩负领导责任。

(三)监督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对日常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书记随时对常委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或委托副书记(县长)、分管日常事务的常委进行监督,以寻找差距,增添措施,推动工作;常委会每年召开一次常委民主生活会,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常委会每半年向县委全委会报告一次执行集体决议的情况,县委常委每年就牵头落实县委常委会决议情况在县委全委会上进行书面述职;县政府每半年向县委常委会报告一次经济工作,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县委常委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廉政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需要由县委常委会议决的重大项目和经济活动,由县委县政府目标督察办公室、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提前介入、全程监督。在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原则、严格保密和报批制度的前提下,增强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

(四)协调方面。在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后,特别注重分工负责的同时,更加注重兼顾全局、强化协调配合。通过进一步开好民主生活会,建立常委定期谈心制度,建立书记和常委谈话制度,加强常委会内部之间的沟通交流。对工作中出现的边缘地带、交叉地段、空白地方及其它突出矛盾和问题,书记有权力、有责任进行协调化解,也可指派协助书记协调处理县委日常事务的常委或其他常委进行协调。对需要常委参加的重要会议和集体重大活动、重要接待工作,由协助书记处理县委日常事务的常委请示书记后,统一安排协调。工作中涉及多个常委的,由主要涉及的分管常委牵头处理,相关常委配合;特殊情况下,书记可指派其它常委参与做好相关工作。县委要求各常委既要根据职责分工,大胆工作,又要多沟通、多提醒、多帮助、多激励,自觉维护常委会内部的团结,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

(五)服务方面。县委常委供给关系所在单位负责管理常委的工作包干经费,落实交通工具,并提供日常服务。县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常委集中办公。县委常委会的日常工作由县委办公室负责,县政府、组织、纪委、宣传、政法、人武、统战等相关办公室紧密配合;各相关办公室要主动、积极地做好材料撰写、信息收集、情况报送、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由各级各部门深入研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发生的变化,针对可能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为常委分工负责制的全面实行做好超前准备和优质服务。

三、减副后,新的工作机制怎么建

据中组部分的消息,全国市、县、乡党委、人大、政府和市、县政协换届工作进展顺利。从2006年10月开始的全国31个省、区、市的地方四级党委换届工作已全部完成。此换届中,精简领导班子职数、减少副书记数、适当扩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等措施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果。在这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有哪些新的动态和建议?本期的重点为减副后的工作机制,请读者积极参与、回应、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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