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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秦帝国之中央集权制度

 小袤 2011-05-26

4秦帝国之中央集权制度

 

西元前221年,秦王赵政(公元前247—210年在位)统一六国,结束了长期的诸侯割据局面,建立了一个以咸阳为首都的幅员辽阔的国家。这个国家的疆域,东起辽东,西至玉门关陇西,北抵长城,南达越南北部及中部一带,面积超过500万平方公里。秦王政兼采传说中三皇五帝的尊号,宣布自己为这个国家的第一个皇帝,即始皇帝,后世子孙代代相承,递称二世、三世皇帝。他认为帝王死后以其行为为谥的制度,是子议父,臣议君,有损于帝王的尊严,所以宣布取消。他规定皇帝自称曰,并制定了一套尊君抑臣的朝仪和文书制度。这些都是为了显示皇帝的无上权威,表示秦的统治将万世一系,长治久安

周朝以来,建藩建国的封建制度,与皇权专制和统一国家是不相容的,所以必须加以改变。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丞相王绾请封诸皇子为燕、齐、楚王,得到群臣的赞同。廷尉李斯力排众议,主张废除分封诸侯的制度,全面推行郡县制度。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建议,把全国分成三十六郡,以后又陆续增设至四十余郡。这些郡完全由中央和皇帝控制,是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行政单位。中央集权的制度从此确立。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的峄山刻石辞说:追念乱世,分土建邦,以开争理乃今皇家,壹家天下,兵不复起。这说明秦始皇认为废分封行郡县是消除各地兵争所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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