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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开发票能否不再收取税率?

 兰黛公主 2011-05-30
 
 
 

补开发票能否不再收取税率?

 

问: 补开发票能否不再收取税率?
    我司于2008年8月开出发票,发票金额为26340元,现发现发票遗失,需我方重新开具同等金额发票。此情况下能否不再收取税率?


答:遗失发票应登报作废,并向税务部门提供该发票确已丢失的证据(如被盗应提供派出所证明等,视具体情况和行业而定),如税务部门检查后,按照其提供证据确能证明其发票为丢失,可重开,不收取税率,但应对发票管理进行整改,并处以1万元以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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