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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昵称5962068 2011-06-03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财务工作秩序,根据国家《会计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参照房产《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资金收付管理

第二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人民银行对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第三条 出纳人员收到符合会计核算要求的收付凭证及原始凭证,应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经复核无误,方可办理现金支付业务。

第四条 现金账户必须做到逐日逐笔按顺序登记,按日计算现金的收付和结余金额,并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白条顶替库存现金,不准挪用公款。

第五条 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公司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 库存现金必须小于、等于规定核准的限额,超额部分必须当日存入银行,不得坐支。

第七条 超过现金的结算转账业务必须符合会计核算制度要求,应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经复核审查无误,方可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第八条 任何一种票据的签发,需取得原始凭证。事先办理领用应严格按各部门月度预算计划控制。各部门应在当月28日前报财务,次月的资金月度预算计划,财务部门应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平衡确认。超预算外的用款需经公司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经财务部门调度资金并通知用款部门使用。

第九条 转账支票签发须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收款金额,并由领用人在支票存根或支票登记簿签名盖章,特殊原因需领用空白转账支票的,必须经总经理签字,财务部门核准后限额签发。逾期和未用的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或未注明收款单位的支票,转交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

第十条 每月末前应将当月所领用支票,缴公司财务出纳核销,以便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将银行账号出租、出错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现金。

第十一条 出纳人员应按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主管会计按月核对,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应当相符,对于未达账款,必须及时逐笔查明原因,及时入账。

第三章 资金使用的审批

第十二条 为了加强对资金的有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做到资金使用的事前控制,公司员工在申请使用资金时,应根据使用内容,必须分别填写《转账结算申请单》、《工程付款申请单》、《物品申购单》、《资金申请单》(见附表)。

第十三条 工程部每月根据工程施工计划和实际工程进度,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表,以便财务及时安排资金。

第十四条 员工在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计划单》(见附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核准后,经总经理批准,凭此单向财务部门办理资金使用申请。

第十五条 如需购置固定资产,应填写《物品申购单》(见附表),报集团总部办公室同意后,经企业领导班子研究,总经理签批,方可办理支付手续。价值在300元以上的低值易耗品,也应填写《物品申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支付手续。部门或个人在申请使用资金时,必须说明用途,获批准后方可预支。其审批程序为,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核准,财务负责人确认,分管副总和总经理批准。

第十六条 申请使用现金或支票的,由使用人直接提出,并按表中内容如实填写《申请单》或《申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取。

第十七条 在办理资金申请的同时,需附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可用复印件)等依据,零星支出除外。

第十八条 对超出原申请批准金额的开支,其超出部分的金额需新补办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能办理报销手续。日常急需的开支,须先说明原因并事后补办手续。

第四章 经营费报销规定

第十九条 所有差旅费用开支实行事前申请核准,事后办理资金审批单,核实报销费用的制度。出差前必须认真填写申请单,否则拒绝报销,如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用电话等方式向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申请,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第二十条 出差审批报销程序

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或电话通知,回来后补填)→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总(副总)经理签字同意生交办公室转入人力资源部考勤→回来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财务部根据级别标准确定报销金额→部门负责人签字→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勤记录确定出差→总经理签字→报销。

第二十一条 差旅费报销规定

1、差旅费用标准

 

住 宿 费

补  贴

省会城市大城市

中等城市

周边县(市)城镇

省会城市

大城市

中等城市

周边县(市)城镇

一般员工

140

110

60

40

30

20

部门经理

220

180

120

60

50

40

副总以上

380

280

220

据实报销

2、住宿费根据职务级别,限额以下实报实销,超额开支部分不予报销。同性别一并出差的,计壹人住宿费。

3、补贴费包括: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夜间补助费、通讯费等。

4、差旅费计算公式:

火车票价(6小时以上行程可坐卧铺)+轮船统舱票价+长途汽车票价+(出差天数-1)×出差补贴标准。

注:(出差天数-1)最小值按1计。

5、经总经理同意参加短期培训学习班的,市内不发补贴,住宿自理。市外培训学习的,往返培训期间中培训单位安排食宿的,车票据实报销,补贴根据相应补贴标准的14执行。如培训单位安排住宿不安排伙食的,补贴根据相应补贴标准的一半执行。如培训单位不安排住宿的,住宿、补贴均按相应标准的一半执行。

6、正副科级、正副部门经理均均享受部门经理级差旅费用标准。

7、驾驶员,一般员工、部门干部随同部门干部或总(副总)经理支付食、宿费用的,随同人员一般不享受差旅报销。

8、特殊任务或特殊情况造成差旅费超标的,经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的,可超额报销。 

9、如出差至郊县或市外的分公司,下属单位(包括合作公司)有安排食宿的,出差人员不享受补贴,路费据实报销。

第二十二条 招待贵宾客人费用规定

1、有招待贵宾的费用开支实行事前申请核准,事后办资金审批,核实报销费用的制度。

2、原则上招待宾客由办公室安排,尽可能考虑在与公司签订协议的定点酒店及宾馆等单位消费。

3、招待宾客前必须认真填写申请单,否则拒绝报销。如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用电话等方式向总经理或办公室申请,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4、招待宾客程序:

填写申请单(或电话通知,次日补报),明确招待级别标准→报总经理同意→领取定点单位的消费卡(或由办公室预订招待地点)→消费后当日或次日第一时间将消费卡交回办公室,三天内报销费用。

5、在与公司签订有协议的酒店消费的应采用挂账方式,从办公室领取有关卡或由办公室预订办理。其余招待以现金支付,及时报销。

第二十三条 购买书籍及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的规定

1、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购买业务用书,先要征得总经理同意,报销前必须在办公室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盖上公章,由经办人负责保管。

2、报销办公用品及书籍等低值易耗品时,发票上必须写明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或附件,经办公室总务负责人办理入库手续。

3、部门或个人使用的企业资产(单价在30元以上的低值易耗品),办公室必须按部门或个人进行登记管理。

4、当员工在内部调动工作或离开公司时,应将登记所列低值易耗品全部交回办公室,遗失或毁损的低值易耗品按新旧程度由办公室通知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扣回物品原价的5070%价款。

第二十四条 劳保用品的报销规定

确因工作需要并有国家劳动部门规定确属要购置的劳保用品,由部门申请,办公室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负责购买和报销,同时办理入库手续和领用手续。

第二十五条 学习和培训费用的报销规定

对于批准后的学历,非学历或职称培训的有关费用报销,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档案是按照一定规律保存起来的,作为会计信息主要载体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资料,是反映和记录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的证据,是检查遵守财经纪律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总结经营管理的重要参考资料。

1.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

A)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负责整理、立卷并装订成册,按期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B)会计档案的装订要做到装订整齐,完整牢固。要妥善保管,便于查阅,要加粘封签封面,印鉴盖列齐全。

C)会计档案的编号采取年度期限分类法,会计凭证、帐簿、报表、文件资料要按次序编号归档。

D)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公司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后,由财务部编造清册,移交给公司档案室保管。移交清册一式二份,财务部、档案室各存一份。

E)各分公司的会计档案,由分公司保管一年,一年后移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

2.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A)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和汇总凭证:1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年。

B)会计帐簿类: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25年,明细帐、总帐、辅助帐:15年。

C)会计报表类:月、季度会计报表:15年,年度会计报表:永久。

D)其他类:文件资料:永久,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25年,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5年。

3.会计档案的查阅、销毁

A)凡本公司调阅会计档案,需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外单位调阅会计档案,需有介绍信,并经总经理批准。

B)会计档案不得外借。如特殊情况需要提供复印件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在专设的复印资料登记簿上签字,然后由公司档案或财务人员亲自办理。

C)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公司档案人员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严格审查、共同鉴定,并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档案和财务部共同指定专人负责销毁。销毁后,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七条 会计交接管理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妥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1.会计人员办理移交前应做的工作

A)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

B)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类资料,对未了事项要有详细书面材料作出说明。

C)编造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凭证报表、公章、现金、支票、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内容。

2.会计交接手续

A)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负责人监交,财务部长交接,由总经理监交。

B)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要根据帐簿余地额进行清点、核对、接替人员要逐项当面点收。

C)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各项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总帐余额,要与明细帐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与往来单位、个人进行核对清楚。

D)财务部门负责人移交时,还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和重大的财务收支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事项,应写出书面材料。

E)移交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都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监交人、存档各一份。

F)各分公司及下属单位的移交,由财务部会同有关监交,会计档案存财务部。

G)仓管员、统计员及外派会计人员的移交,参照上述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自二00四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浙江省东阳市天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4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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