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明朝时期之洪武之治 明朝建立后,一方面减轻农民负担,恢复社会的经济生产,惩治贪污的官吏,收到一定的效果。明朝确立了“里甲制”,配合赋役黄册和鱼鳞图册的施行,落实赋税劳役的征收及地方治安的维持。此时经济长足发展,全国人口大大增加。同时朱元璋多次派军北伐蒙古,取得多次胜利,最终在捕鱼儿海灭亡北元朝廷,统一全国。 朱元璋为了巩固中央集权,在位期间两兴大狱,即“胡蓝党狱”,牵连总人数在十多万人,在二案之外,还鞭死亲侄朱文正,毒死亲外甥李文忠。廖永忠以僭用龙凤不法事赐死,朱亮父子被鞭死,胡美以犯禁死,周德兴以帷薄不修被杀。洪武二十七年(1394)杀王弼、谢成、傅友德,二十八年(1395)杀冯胜。朱元璋的极端个性维护了中央政权的稳固,却也为日后的靖难之役,埋下了伏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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