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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统计局对2011年度乡镇统计工作实行包保督导的通知

 乌蒙天师 2011-06-07

水统字〔201117

水城县统计局

对2011年度乡镇统计工作实行

包保督导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为有效抓好乡镇统计工作,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发挥基层统计作用,促进全县统计工作的科学发展和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实行局领导和业务骨干包保督导乡镇统计工作负责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以提供优质高效统计服务为重点,着力拓宽统计服务领域;以统计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增强解决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的能力;以强化统计建设为保障,着力增强统计调查的支撑能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准确把握大势、以科学统计服务科学发展。

二、人员安排

责任领导王林树,责任人员朱忠淮、方岩、蒋才惠负责花戛、龙场、顺场、野钟、果布戛、米箩、阿戛、盐井、蟠龙、猴场、红岩等11个乡。

责任领导张二中,责任人员王昌达、袁芳、肖明辉负责双戛、纸厂、勺米、杨梅、新街、都格、发耳、鸡场、营盘、玉舍、坪寨等11个乡。

责任领导廖星惠,责任人员周敏、杨海明、袁丽君负责化乐、陡箐、董地、比德、滥坝镇、木果、发箐、青林、南开、保华、金盆等11个乡镇。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责任领导负责协调包保乡镇党委、政府对本乡镇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督促各项统计工作任务的安排落实;监督教育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转变思想观念和服务方式,围绕党委政府决策做好统计工作和服务;检查统计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帮助解决统计工作中需要解决的困难,做好统计业务的指导工作。

责任人负责督促统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工作纪律,认真指导统计业务,帮助建立完善统计台帐和相关制度、流程、规范,确保乡镇基础统计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

(一)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要统筹安排包保督导工作,要把工作责任落实到责任人的头上,责任领导负总责,责任人具体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经常联系和掌握责任乡镇统计工作情况。每个季度,责任领导要亲自组织带领责任人员深入责任乡镇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工作,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并要形成工作小结。工作小结要将责任乡镇的统计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或建议如实反映,在季度次月上旬提交局务办公会总结研究。

(二)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建立包保督导工作日志,要将每次到联系点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进行记载,作为年终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工作措施执行不到位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不能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活动,视情节计发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1、责任领导未能按要求组织责任人员深入包保乡镇开展工作,或对包保乡镇存在问题不采取措施积极解决,对包保乡镇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造成一定后果的,不按时提交督导工作小结。

2、责任人员不服从责任领导对包保督导工作的安排,包保督导工作与其它工作统筹兼顾不好并造成一定的后果,该股室所负责的专业在责任乡镇存在严重问题未得到整改。

3、股室有关人员不服从股室负责人对包保督导工作的安排,不认真检查督导统计业务工作酿成后患,或有意替检查对象掩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一)责任领导、责任人本着“多指导、重检查、强服务、勤督办”的原则,认真履行包保督导制度。

(二)责任领导、责任人到责任乡镇要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负担,真正做到务实、清廉。

(三)各乡镇统计机构必须按照要求组织统计人员接受每季度的督导工作任务,统计人员必须准备专业统计相关的报表资料接受检查指导。

        

二○○年十二 

    

主题词统计工作    包保督导    通知

  抄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邓志宏同志,市统计局

水城县统计局办公室              2010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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