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因果,也有宽谅 ——“说因果”之五 “因果律”是世间规则之一,但不是唯一。 农民不顾路况,随便横穿公路,或任意逆行、掉头之类,其危险程度足以导致车祸,也就是“恶有恶报”;但恶果毕竟没有造成的原因,并不是不应该有恶果,而是善心的司机及时调整自己,才避免了车祸。 是司机用“自我调整”的行为“原谅”了违背行路规则的人。 不是“恶无恶报”,而是更高层次的善的法则超越了“恶无恶报”的规则。 世界上有因果,也有宽谅。 百错不能百罚。如果那样,这个世界就只能是一种机械规则的体现。善就很难存在了。“原谅”就是不必要的了。人一旦犯错误,就没有机会更改了。——在生活中又有谁不曾犯过错误呢? 犯了错误,就要严厉打击;犯了错误,就一律送进监狱里。如此,这个世界是什么?难道不是监狱吗?人是什么?难道不是囚徒吗?除了许许多多硬性的机制和法律之外,这个世界还有生机吗?还有乐趣吗? 可见,“过而改之”是第一位的。过而不改,“过”变成了“罪”——才有“罪而惩之”的事实。 但在许多毫无理智的人看来,既然你可以原谅我的错误,那我就继续犯错吧。 一旦你的“过”积累成了罪,成了大罪,那就谁也救不了你——也不应该再救你了。谁来救你,他就是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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