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 房 协 议(小律师起草) 甲方: 乙方: 甲方购买乙方所购买的位于******的住宅楼,地址:经双方协商,达成此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此房系XX楼XX单元XX层XX号,建筑面积约125平方米,区政府给乙方的优惠房价为5360元/平方(不包括阳台和楼层加价),乙方按乙方购买该房屋时的优惠价出售给甲方。 二、此房以乙方名义购买并由乙方负责办理该房屋的房产执照和过户给甲方的过户手续。 三、购买此房的全部费用(包括过户费等)均由甲方垫付。 四、首付款约**万元,甲方垫付给乙方,由乙方支付给开发商用于缴纳购房首付款。付款后,乙方将交款收据原件提供给甲方,由甲方保管。 五、房屋办理产权证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并将此房产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甲方。若在一个月内办理变更房屋登记手续确实有困难的,经双方协商可以适当延长。 六、乙方在购该买房屋前应当仔细审查该处房屋是否具备商品房买卖的条件,以及以特殊身份优惠购买的该房屋是否允许在取得房产执照后立即再次买卖,再次买卖是否有特殊要求等。以上情况若有瑕疵或特殊要求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合同。 七、若在一年以内该房屋未办下房产证则合同自然解除,乙方返还甲方所垫付的所有费用。 八、本合同所称垫付的费用即为甲方用于购买乙方该处房屋的费用。 九、若因该处房屋产生纠纷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管辖。 十、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201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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