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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今夏听过最好的情话

 词叟 2011-06-11
最好的情话
这就是我今夏听过最好的情话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很简单,也许只是在深夜的便利店遇见一个醉酒的人,你说不出他哪里特别,但他对于你来说就是特别的。
  喜欢一个人,就是明明自己有哮喘,不可以抽烟,却还要假装学着抽烟,每天穿过两个街口去你工作间隙抽烟的楼下等你,只为与你搭上几句话。
  喜欢一个人,就是明明不会吸烟,还要装作很有烟龄的样子,不经意的拿你喜欢的香烟牌子在你眼前晃来晃去,后来你真的有注意到自己。
  喜欢一个人,就是很简单的,很简单的想和你在一起。明明知道丢掉一段旧的的关系再去适应一段新的关系不是不艰难的,但对你却充满了耐心与期待。

  喜欢一个人,就是不舍得再浪费一分一秒,浪费在相互的犹豫、质疑、试探、反反复复的论证上。我已经比你早老了四岁,不想再跟时间赌气了。
  喜欢一个人,就是看到年轻英俊的警官同你搭话,心里还是会像第一次恋爱那样偷偷吃醋。
  喜欢一个人,就是时刻在想,你是不是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我呢?如果我先说出口,感情会不会扑空呢?也不是没烦恼的。


  喜欢一个人,就只是喜欢而已,连同你那孩子气的一面。喜欢和你一起把干冰倒进马桶里,看蒸腾的烟气,把手伸上去,就以为是在仙境。
  喜欢一个人,未必就一定是要在枕边说些炽热的情话,也许就是老老实实的在你手机上打出一句话,“i miss u”。我不敢看你的眼睛,可是你还不知道吧,其实我时刻在受着思念的煎熬。
  喜欢一个人,就是,你让我觉得,遇见你,是一件被祝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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