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调至每月30元市政府日前印发了修订后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根据新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每月2.5元提高到每月30元。 新规同时提高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计划生育奖励,对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办理退休手续时或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由2300元提高到5000元。同时,对2004年4月15号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没有生育又没有收养子女,并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办理退休手续时或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由原来的4600元提高到1万元。 新规从今年1月1号起执行。此前上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用标准30年没有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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