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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不在是梦中的天堂 作者:全人楫

 野生派写作 2017-10-21
故乡,在我们的眼皮底下慢慢地消失了。写下这句话时,我的眼里全是泪水。
   故乡的名字很土,叫大水井,位于贵州西南端的喀斯特地貌上。除了白森森的石板,就剩下林立的山峦了。别人总是用有山有水如画一样的词汇来描绘他们的故乡,这让我总是自卑。我的故乡与诗情画意无关,这里总是缺水,故乡人喝的水,都是死水。缺水的日子太多,故乡的人们只好想了一个办法,就是出劳力围了一个大塘子,等有雨的季节把山上冲下来的水储满后以备用,塘子里总是飘浮着牛粪、马屎、鸟尸、干柴,草灰,浑浊如茅坑里的粪水,我们喝着这样的水长大,却对这个这个被故乡的人称着大水井的塘子很有感情,大水井也就成了故乡的名字。
   距离故乡十几里路的地方有一条江,名叫北盘江。她的源头据说是在云南,我们没有到过,只知道她从遥远的地方流来,依照山体,蜿蜒而去,一直延伸到苍茫的天尽头,这就是营养故乡的血脉,我们称之为母亲河。小时候我们习惯于到北盘江岸去放牛,来回二十几里的蜿蜒山路并不觉得累,我们把牛放在草甸上,由任牛儿四处去吃草,然后我们要么去找石头玩,要不就在沙滩上玩游戏,无趣的时候,什么也不想做,就慵懒的躺在沙滩上,眯着眼睛,暖暖的睡上一觉,等牛吃饱了,然后骑着牛回家。有时候我们会静静地站在河边看水,水被自己的力量所鼓荡,轻拍两岸,发出吟唱似的声响,水光幽蓝,婴儿的目光似的,因为纯净而宽阔,深远;举目远望,江水却像悬浮的飘带,白得发亮,犹如另一面宁静的天空。终年四季,江岸边鲜花盛开,浅草平铺,悠闲放牧的黄牛,和那些灰色野兔怀着感恩的心情在草滩上进食,如果有人经过,野兔警觉地竖起耳朵,牛则含羞带愧地停下来,望着人影远去之后,才继续向土地和草朵喷吐它们热辣辣的气息;草滩上响起牛和野兔弄出的滋润饱满的声音,这些声音与河面上水鸟的鸣叫一起,形成祥和欢乐的合唱。江岸边的山海拔千余米,从山脚到山顶,除了自然生长的植物,就是带状梯田里的庄稼。春天,大山苏醒,绿色自下而上徐徐呈现,仿佛绿色在长高;事实上,这种苏醒的过程很难说有什么时间概念,如盐溶于水,无声无息,却在不经意间浸透了大山的血脉,绿色的血脉。夏天,绿色便成为山里惟一的主题,庄稼和树木绿了,土地绿了,山羊的嘴绿了,连太阳照在叶片上的闪光、鸟的鸣唱和女人的笑声也是绿的。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农人们把谷粒搬进粮仓,只留下褐色的草垛,立在田野上,像佩戴在土地肩头的徽章。冬天就休耕了,雪花飘落,大地沉睡,生活在静默中从容地延续……
      我的故乡,是中国喀斯特山地农村的典型,盛产石头,泥土金贵,也就盛产被人称为原生态的贫穷。虽然地处鸡鸣“三地”的交界处,但商贸一点也不发达,离最近的集镇,也有十余华里,故乡人遵从祖先的习俗,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虽然有了钟表,有了电视,但他们信赖的还是鸡啼。我觉得,我的故乡是从远古遗留下来的一个梦;我甚至认为,即使全中国的角角落落都变成了城市,我的故乡也会以农村的面貌呈现世人,成为中国农村的绝唱。这想法没有多久就被粉碎。信息早就透露出来——首先是鸡啼再出不准时了。千百年来,雄鸡就是乡间的更夫,农人从它们的啼鸣声中掌握时序,用它们啼叫的遍数来规范自己的作息,并以此作为衡量勤劳和怠惰的标准,然而,不知是什么原因,它们再出闻不到露珠的气息,再也把握不住夜晚的深度,不到子夜,就可以打鸣三次。我父亲就不止一次吃过亏,听到鸡叫三遍,立即起床煮猪食。按他数十年的经验,猪食煮好,天就蒙蒙亮了,就可以扛着锄头锄头和犁耙下地去。但现在已经不行,如果天上没有月亮,外面就一团漆黑,父亲只好又上床睡觉,往往睡一觉醒来,天还没亮;不过这算幸运的,如果有月亮,父亲就把月光当成了晨光,下地之后,往往翻了一大片旱地,才发现天色不是越来越明而是越来越暗了。其次就是以侵略的姿态深入山野的乡间音乐。在我的观念中,乡间音乐只应该属于天籁,此外的一切,都是破坏。听牛哞,羊鸣,鸡啼,看恶狗厮斗,飞禽启翅,走兽腾越,包括小儿的哭叫,妇人的对骂,都属于天籁的范畴,更不必说风走林梢,枯叶委地,泥土叹息……这种音乐,只与大地有关,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生长和湮灭。可近些年来,已经很难听到这种声音,至少因为不够纯粹而使其丧失了本质。我是听着天籁长大的,灵魂里只熟悉纯朴的言语,我一年一次或者一年数次回家,一是看望老父亲,二是享受兄弟姐妹间的亲情,第三就是想听听天籁,但我已经听不到了。现在外出打工的人越来越多了,也挣了一些钱,买了标志自己与众不同的功放机和放音机,有人将自家的高音喇叭挂在门前的核桃树上,整个白天,都播放着时下流行的歌曲。这些歌曲,在城里听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它们本身就是城市的居民,伴随着我们浮躁而平庸的生活。可在乡间听来,却别扭得让人发慌;在城里,那些吟唱虚假爱情的歌曲是很时髦的,在乡间却土得掉渣,这真是不可思议的反差。好几年来,每当我回到故乡,就情不自禁地思考这种反差的成因。我觉得惟一的解释是因为它破坏了天籁。天籁才是最高级的音乐,它永远流行,因为它是我们血脉搏动的声音。
     当这些前奏演绎完毕,故乡就从农村的行列中悄然退出。但我们往往习惯于偏离事物的本质,对有限的资源进行无限制的开采。为了赚钱,树木被伐倒,以前是一根根的砍了,扛到街上去卖,毁坏的只是少部分。后来修了路,大车大车的的香樟、杉树、青杠、金丝榔就被拉走了,山就秃了。城里人喜欢吃野味,故乡的人就把野兔、蛇、豪猪、穿山甲等抓得一个都不剩了,但到了夏天,总是怀着侥幸心理的人拎着个塑料口袋,到山见天野外去转,期望着能再遇到一条蛇,几个月的盐巴钱又有了,看着这一切,心里就想哭,故乡也没有了自然与人的和谐,朴实的父老乡亲什么时候因为贪婪变得残忍,对动物进行彻底的猎杀。大片的良田被毁弃,以各种名目修建起来的高高低低的房屋沿着马路绵延,与十余里外的集镇连成一体。于是,我心目中典型的山地农村变成了“文化旅游区”。由此,我的故乡也变成了小镇,虽然仅仅是小镇,一招一式却都有了城市的做派,超市有了,挂羊头卖人肉的发廊有了,但多的麻将馆和餐馆。原先住在山脚的农人,因土地被征用,都变成了“居民”,成了镇里的小商小贩;住在山腰的农人,种谷物的几乎没有,少数人家种蔬菜卖,多数人家在田地上盖了简易砖房,开成“半坡旅店”,让那些从远处来旅游的人上山来找乐子;就连与太阳离得最近的山巅上的人,也无心农事。那些年轻力壮的男女,也抛弃了农业,走上了打工的路,为了钱,丢下子女和父母,潇洒的南下或者北上,整个村庄,就象一个空空的鸟巢。以往要是哪家有红白喜事,只要吆喝一声,帮忙的人就站满庭院屋檐,现在要是死了老年人,请人来抬都要请几个寨子都凑不齐,并且来的人都是老弱残疾。有时我想,故乡什么都有了,就是没有了以前暖洋洋乐融融的生机,没有了以前的纯朴和厚道。
     2003年夏天,因工作的原因,我在兴义买了商品房,商品房修建在靠近坝美,这就是我的第二故乡了。坝美靠近乡野,出门走几分钟,就进入广阔的田野。兴义与我的故乡不同,虽是山地,但也有成片沃野,一旦进入庄稼地,就被庄稼地融化了,仿佛一滴水融入河流或海洋。我们不知道天有多大,但在我的观念中,兴义的沃野就如天空一样辽阔。风起处,庄稼倒伏,墨绿色的波浪摇曳至无边无际的远方,就像一片浮起来的土地。每隔一段时间,飞机就从头顶飞过——飞机总是飞得很低,洁白的机翼在太阳下闪着微光,轰隆隆的声音你不觉得是噪音,而是外面的世界给田野带来的另一种信息,讲述的另一种生活,它不会打扰田野本身的镇定。农人的住舍散布在庄稼和松柏竹林丛中,几乎是清一色的白房子,然而不走进翠绿的围墙,你却发现不了它们,那种不事张扬泰然自若的安适,蕴含着一种令人怀想和感动的因素。田野里的动物,与人类和平共处,一同享受着大地给予他们的馈赠。只要有闲暇,我就到田野里去,站在褐色的田埂上,我的心就归于宁静和踏实。去田野参观,没有设门槛,没有人站岗,没有人收我的门票,与农人交谈,没有任何庸俗的礼节,更不会受虚荣心的驱使而夸夸其谈,他们总是以最自然的态度,以泥土一样朴实的言语,说与他们血肉相连的农时农事。农人和土地一样,宽广、博大而无私,我满足于这样的生活,工作正常地开展,身边就是没有栅栏的、我喜欢的田野,我希望这种格局能够持续下去。然而这同样只是奢望。我来后不到半年,城市就向西边延伸了,速度之快,让人无法不惊叹现代科技的威力。不到三年,我要想看到田野,就必须曲里拐弯又小心翼翼地穿过新建的成片小区和豪华别墅,去几公里之外才成。与农田一起消失的,是农村和农民,是翻滚着绿浪的庄稼,是飞禽走兽们的乐园。
    有件事情让我很痛苦:那是一个上午,绵绵的秋雨刚刚停下,雾气弥漫,天空还一片阴沉,我穿过带鱼状的花园,来到一条小溪边。原先这条溪流清澈见底,现在它肮脏不堪,人类的欲望,污染了她的身体。水很少,河心时时露出伤疤似的土洲,沙洲的颜色,与河水相似,黑黝黝的,仔细看,又闪着绿光,而且,上面还有破布、竹篙和一些叫不出名字的脏东西。这实在不是一个可爱的去处,我在溪边站了片刻,正准备离开,突然发现一只鸟影从涵洞下穿出来。当它在沙洲上站定,我看见这是一只水鸟,尾翼雪白,身体却黑得发亮。它显然饿了,需要出来觅食,可是,它四处瞅了瞅,却没有动作,很长时间,它呆呆地站在那里。我怕是因为我的缘故才让它迟疑,便有意站得远了一些。然而,它依然保持着固有的姿态,像一个哲学家似的思考。在这一刻,我感到惭愧。是人类破坏了它的家园!我猜那鸟儿在想:这里,以前是一条清亮俊逸的小溪,村民可以直接把河水舀起来饮用,小溪的周围,被大片庄稼和林木所覆盖,林木里走兽嬉戏,飞禽欢歌,河水里游鱼往来,水鸟起伏……曾经鸟儿在这里沉浸于古老而温馨的梦想里,过着快乐无忧的日月。但是,轰隆隆乱鸣的机器铲掉了每一寸绿荫,修起了高楼大厦。这条溪流,以前是直的,自南而北流向远方,而今,人类规范了它,使它曲曲弯弯,找不到方向似的,蹒跚而行。它的命运已经注定,流量锐减,脏污不堪,以乞丐的形象屈从于强力,屈从于意志——就像站在土洲上这只黑白分明的水鸟……那只鸟依然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我猛然醒悟,它定是这片土地的后代,它站在荒凉肮脏的土洲上,正凭借想像,复原着母亲告诉它的、关于它们家园过去的故事,并以大自然赋予它的智慧,一只鸟的智慧,追想家园的繁盛和被毁灭的历史。它到底开始捡食了。以前,它们的食在水里,与它们的心思和姿态一样,处于流动的、飞翔的状态,现在,它认不得水了,在它身边涌动着的,不再是水,而是另一种物质。水是大地的灵物,它的名字就是它的使命——让大地接受女性般的孕育。水不可能是这另一种物质!在这只鸟的眼里,这种物质既卑贱,又强蛮,当然不是它们美轮美奂的家园。它不愿意走进另一种物质里,只能在沙洲上捡食。由于站得远,我看不清沙洲上有些什么,只见水鸟的头轻轻地点两下,又无可奈何地抬起来,四处张望。我相信它的心一定是悲凉的,它大概在想:看来,我必须搬家了,必须永远离开这个地方了。它显然不愿意走;要走,早就走了。它要成为这块土地上最后的守望者。但是,这块土地已经不属于它,它祖先的尸骨,被压在沉重的高楼之下,成为了凝固的时间,成为未来的人类自作聪明的考古发现。它应该还想到了自己的子女。它的子女肯定早已飞走了,或者死了,周围没有它活着的亲人与朋友。它是孤单的。孤单和回忆成为它最后的财富。
   雾散开了,那只水鸟已经在沙洲上站立了整整一个小时。它终于飞了起来,在河面数米高处徘徊三圈,展翅远去。它的影子,像一根纤绳,我,还有如我一样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们,是一艘搁浅的大船。然而,鸟的力量仅仅是一种美,是对家园的向往,对生命的渴念。它拖不动这艘大船。我的目光却被它的影子牵走。在并不遥远的天空,出现了惊人的奇观:一轮太阳,不知何时悬浮于空中。宇宙苍茫,只有那轮太阳,像惟一的果实,慈爱地关注着它呵护了数十亿年的生命。一大群鸟,在太阳的身边穿梭来往。太阳仿佛是一片热烈的森林,那一群鸟就是从那片森林里飞出来的。它们排着整齐的方队,举行仪式一般,朝拜着万物之母……这一段朝拜太阳的描写,我宁愿把它看成自己矫情的想象。鸟儿失去了家园,这才是骨,是血,是与它们的生命息息相关的痛苦乃至悲剧。植物和动物们家园的失去,与农村的消失同步。我常常想,我是不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从另一个角度说,我是不是太自私了?我享受着现代文明的好处,却希望农村永存(可以与中国农村并提的词语,是落后甚至蛮荒),我是不是想自己在厌倦了城市生活之后再去寻找一个清净的避难所?对这种质疑,我真是无法回答,因为事实摆在那里:我没有搬到乡下,而是生活在城市里,以前是郊区,现在不仅不是郊区简直差不多成为城市漩涡的中心地带了。这让我异常尴尬。我只能说,这是由于自己还缺乏足够的坚定和能力。而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精神层面的追求,发自灵魂深处的对农村的热爱,其实是对一种道德的忠诚。我相信,人类最美好的品德,是像庄稼一样从土地时生长起来的。
  散文家苇岸曾这样写道:“看着生动的大地,我觉得它本身也是一个真理。它叫任何劳动都不落空,它用纯正的农民暗示我们:土地最适宜养育勤劳、厚道、朴实、所求有度的人。”农村之所以能够永存,苇岸的话就是理由。只要人类歌唱善良和美好,再过千千万万年,“农村”也不会从地球上消失。“农村永存”也就是善良永存。但这几乎就是一种观念了。事实上,在把城市化进程当作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高低的现代社会,“农村永存”早就蜕变成了一种观念,阿勃拉莫夫说过故乡是我血液流淌的天堂这句话,如果他是从观念出发喊出了那句话,他就永远不会失望,否则那就只能是无奈的呐喊。这种无奈,根源是人类要求得太多了!对那种简单朴实的生活,我们很难懂得欣赏,我们从个体的攀比延伸到民族和国家,并由攀比而发展为攫取,不仅攫取资源,还攫取其他物种的尊严。侵占别人的家园已经做得够狠,我们还玩着花样儿卖它们,吃它们,直到它们彻底灭绝。——如果是这样,即使全世界每一寸土地都是农村,也与阿勃拉莫夫“农村永存”的理念相悖。到目前为止,每一个飞上太空的宇航员,冲口而出的话都是“地球真美”,地球之所以美丽,是因为它的色彩,更因为它负载的繁荣的生命。“农村永存”所透发出的善意,哪里仅仅局限于人与人之间,它是对人类与万事万物荣辱与共的情怀的呼唤。
    虽然故乡大水井和第二故乡坝美都不是梦中的天堂,但我总是奢望故乡是我血液流淌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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