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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三门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2010版)

 风雨闲客 2011-06-18

浙江省三门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2010版)

科室:       医师:          病人姓名:         年龄:       住院号:         得分:

   项目

检查要求

评分标准说明

扣分及理由

病历首页

各项目填写完整、正确、规范。

有一处不符要求扣0.5分,药敏史不准确扣1

 

入院记录

一般项目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陈述者等准确规范。

a.姓名、年龄、性别、地址四项中有一项不准确、缺或错写,1处扣1分。

b.其他项目有缺或错写扣0.5分。

 

主诉

1)     主要症状或体征简明,不超过20个字。

2)     一般不用诊断名称。病理确诊再入院除外。

a.    在病史中发现有症状而未写或不能导出第一诊断的扣1分。

b.    无近况描述扣0.5分。

c.    时间不准确扣0.5

 

1)     起病时间与诱因。

2)     主要症状、体征的部位、时间、性质、程度描述;伴随病情,症状与体征描述。

3)     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与体征。

4)     疾病发展情况,入院前诊治经过。

5)     一般情况(饮食、睡眠、二便等)。

6)     记录与本病虽无紧密关系,但需同时治疗的疾病。

a.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b.按发生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持续时间、性质、程度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

c.记录伴随症状,描述伴随症状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d.记录发病后到入院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陈需加引号“”以示区别。

e.简要记录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食欲、大小便及体重情况。以上1项缺或不规范各扣0.5分,现病史与主诉不相关、不相符扣2从首程中拷贝的,扣5

 

 

2)     既往一般健康情况、心脑,血管、、肺、肾、内分泌系统等重要的疾病史。(1.5分)

3)     手术、外伤史,重要传染病史,输血史。(1.5分)

 

a.    重要脏器疾病史如缺或不具体扣0.51.0分。

b.    食物或药物过敏史,各扣2分;

c.    手术史、传染病史、输血史缺一项扣0.5分。

 

1)     个人史(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及有无烟酒、药物嗜好,职业与工作条件及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有无冶游史)。

2)     婚育史(婚姻状况、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子女)月经、生育史。

a.    女性患者记录初潮年龄、行经期天数、间隔天数、末次月经时间(或闭经年龄),月经量、痛经及生育等情况。

b.    1项缺或不规范各扣0.5分。

 

1)     有无与患者类似病史,有无家族遗传倾向的疾病。

2)     父母、兄弟及姐妹的健康、疾病及死亡情况。

1项缺或不规范扣0.5

 

体格检查

1)     项目填写完整,正确。

2)     与该病症鉴别诊断有关的体检项目完整。

3)     专科检查情况完整、准确、规范。

4)     缺或不准确或不规范:0.5/项,生命体征1/项。

a.    头颈、胸、腹、四肢及神经系统检查如未查1项扣1分。

b.    体表、腹肿块、扩大心界、肿大肝脾应图示,缺扣0.5分。

c.    肿瘤或诊断鉴别者未记录相关区域淋巴结,扣2分。

d.    专科检查不完整、不准确扣1/项,缺应有的鉴别诊断体征扣2/项。

 

辅助检查

1)     入院前所做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应分类按检查时间顺序记录检查结果,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名称及检验号。

 

a.        有辅助检查结果未记录或记录不规范的,0.5/项。

b.     主要诊断以症状、体征待查代替诊断扣2分。

 

诊断

1)初步诊断合理(病史中有相应依据),主次分明、全面。。

2修正诊断、补充诊断有修正补充者的签名和时间。同时在病程录中有相应诊断依据的记录。

a、对待查病例应列出可能性较大的诊断,无扣2分。初步诊断缺1项、不准确、不规范或排序有缺陷,1-2/项。

b、修正诊断、补充诊断不规范或病程记录无相应记录,扣2/项。

 

 

 

签名完成时间

入院记录应有书写者签名、上级执业医师审核的,要有上级执业医师签名并注明日期。

a.      无书写者或执业医师签名各扣10分。

b.     入院记录在24小时内完成(非执业医师书写的,以执业医师审核签名时间为准),不按时完成者扣10分。

 

 

24h内入出院记录

24h内入院死亡记录

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医师签名等。

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死亡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医师签名等。缺或不规范2/项,0.5/.

 

病程记录

首次病程录

1)    病例特点: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病例特征,包括阳性发现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

2)     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根据病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并对下一步诊疗措施进行分析。

3)     诊疗计划: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

4)     必须由执业医生书写。

a未归纳出病史特点扣2分,无鉴别诊断与依据扣2

b单纯外伤、烧伤、骨折、有病理结果、生理妊娠及同病1年内再次入院者,可免写鉴别诊断。

c诊疗计划不全或不具体检查和治疗措施,扣1分。

d非执业医生书写或未在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扣10分。

 

 

上级医师查房

1)     主诊医生(医疗组长)对新病人、危重、疑难病人、抢救病人及时查房。

2)     主治或以上医师首次查房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未按时完成扣10分),记录主治医师对病史有无补充、查体有误新发现,每周必须有2次以上主治医师查房记录(缺1次扣1分)

3)     每周必须有一次副高以上医生(或科主任)查房。

4)     查房诊疗意见明确、具体,副高以上医生查房应有对疾病的拟诊讨论(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分析)及诊疗计划和具体医嘱

a.     对危重疑难及抢救病人的查房记录须注明时、分,不规范扣2分。

b.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未标示或未签名扣1分,

c.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疑难讨论记录内容却像或不规范,1/处。

d.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由本人审核签字,签字如为他人冒签,发现一处超扣5分。

e.     危重患者缺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或请示、汇报记录超扣10分。

f.      疑难患者缺上级医生查房、科室讨论记录,超扣10分。

g.     诊断困难或疗效不确切1周内为讨论的扣2分。

 

日常病程记录

1)     病人自觉症状、体征、病情改变应记录及分析其原因,有针对性观察并记录所采取的处理措施和效果

2)     记录所采取的重要诊疗措施与重要医嘱更改的理由及效果。

3)     重要化验、特殊检查、病理结果的记录和分析其临床意义,有处理措施、疗效观察。

4)     按规定书写病程记录,新入院术后或转科后至少要连记3天、病重患者随时记录至少每天记录,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

5)     记录住院期间向患方告知的重要事项及其意愿,特别是危重疑难患者,必要时患方签字。

6)     抢救记录、抢救医嘱应即时完成,因抢救无法即时完成者应在抢救结束6小时内补记。抢救记录应书写记录时间、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医务人员姓名和职称。开具的抢救医嘱与抢救记录内容相一致。

7)     出院前必须有上级医师同意出院的病程记录。

8)     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应在规定时间完成。转科记录、交班记录可以代替阶段小结。

9)     非执业医师书写的须有执业医师的审核、签字。

a.     非执业医师书写的各记录,无执业医师的审核签字,一处扣2分,重要部分可扣5分,可累计超扣。

b.     1项记录不规范或缺口0.5分,重要部分每项扣1分。

c.     未按时完成记录每次扣5分。

d.     抗生素用前须有样必采,送培养,不符合扣2分,用或更改抗生素须有理由记录,无扣2分,手术应用抗生素不规范扣2分,无剂量用法扣1分。

e.     病危病重无通知书扣10分,无患方签名视作缺失。

f.      使用、更改重要治疗药物(激素、升压药等、癌症患者化疗方案及是否化疗放疗)、诊疗措施,无记录分别扣2分。

 

诊疗知情同意

1)     使用自费项目应有患方签署意见并签名的知情同意书。

2)     选择或者放弃抢救措施应有患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签署意见并签名的医疗文书。

3)     非患者签名的应签署授权委托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法定代理人签字并注明关系。

4)     入院后不拟手术的须有72小时内谈话。

5)     由于诊断未明、手术方案未定、基础疾病未控制等原因使入院后手术准备时间超过5天,须行知情谈话

 

a.     1处记录不规范或缺失扣1分。

b.     缺知情同意书,扣10/次。

c.     缺授权委托书扣5分。

 

会诊记录

1)     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在会诊医师在会诊发出后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为10分钟内完成,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2)     申请会诊记录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会诊理由和目的、申请会诊的医师签名。

3)     会诊记录内容包括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室或者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急会诊医师签名。

4)     病程记录要有记录会诊意见及执行情况。

a.     1处记录不规范或缺失扣1分。

b.     急会诊一次未按时扣10分,普通会诊1次扣1分。

c.     病程记录中未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1次扣2分。

 

有创诊疗操作记录

1   有患者知情同意书。

2   应当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

3)有核对患者信息无误的记录。

4)内容包括操作名称、操作时间、操作步骤、结果集患者一般情况,记录过程是否顺利,有无不良反应,术后注意事项及是否向患方说明,操作医师签名。

5)非经治医师操作的可另页记录,但是病程录要有进做某项检查治疗,详细操作见附页的记录。

a.1处记录不规范或缺,扣1分。

b.未及时记录,或缺患者知情同意书或记录扣10/次。

 

输血、血制品使用

1)     输血或使用血液制品有知情同意书。

2)     有输血前检查(急诊手术前必须刘标本送检)。

3)     当天病程录应有记录,内容包括输血指征,输血种类及剂量、有无输血反应。

a.1处记录不规范或缺扣1分。

b.未按时记录,缺患者知情同意书或记录,扣10分。

 

 

 

 

 

                                                                                 检查者                          检查日期   2010-8-7 

提示:蓝色是新的内容,红色是旧内容在新版中未写但是很重要的。部分原来存在的扣分标准保留,因为新的评分找不到一些评分扣分方法所以保留。            

 

 

 

 

                                                                                                                           

 

 

 

 

 

 

 

 

 

 

 

 

 

 

 

 

 

 

 

 

 

 

 

 

 

   项目

检查要求

评分标准说明

扣分及理由

围手术期记录

1)术前须有主刀查房记录(急诊手术,术前准备门诊完成且由主刀接诊、入院24h内手术的可不要求);

2)术前小结内容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相关情况等。(急诊例外)

3)术前讨论记录(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时)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急诊例外)

4)手术知情同意书内容符合规范(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坟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经治医师和术者签名等)。

5)凡置入内置物术前谈话中应记明可能选择的类型。知情谈话包括>200元材料使用、贵重、自费药品使用等。

6)术中改变预定术式,须有术中谈话记录。

7)手术记录:术者书写,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术后24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一般项目、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含冰冻病理结果)及处理、切下标本处理等。

8)手术安全核查记录内容完整、有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核对、确认并签字

9)术后首次病程录内容符合规范(术中所见、病人出手术室时一般情况、术后处理与注意点;术后病情告知书;患方、主刀或一助医师签名)。术后首次病程可与术后谈话合并书写。术后48小时内主刀医师必须查房一次。

10)麻醉术前访视记录、麻醉知情同意书、麻醉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手术清点记录内容完整、规范。

a.1处记录不规范或缺,1/处。手术记录的内容缺项或不规范,无主刀医师签字,缺主刀医师术前、术后48小时内查房记录各扣2分。

b.手术记录中内置物无记录,产品合格证、编号标识未粘贴各超扣5分。

c.疑难手术审批内容缺项或不规范,1处扣2分。

d.手术知情同意书内容应有患者本人或其授权的委托签字,缺视作缺手术知情同意书扣10分。

e.未按时记录,缺患者知情同意书或手术记录,扣10/次。

f.术后首次病程录缺生命体征和特别注意事项扣2分。

 

出院(死亡)记录

1.于患者出院(死亡)24小时内完成,记录内容包括: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死亡)诊断、出院医嘱。死亡记录内容同上述要求外,应记录病情演变、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具体到分。

2.出院诊断依据充分、诊断明确、全面。

3.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患者死亡1周内完成,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记录者的签名等。

a.1/处记录不规范或缺,1/项(处)。

b.未按时记录,缺记录,扣10/次。

c.死亡记录中无死亡原因和时间扣2分。

d.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不规范扣1分,缺扣2分。诊断不明的缺病例讨论记录扣2分;缺主持人小结扣1分。

 

辅助检查

1.住院48小时以上要有血尿常规化验结果

2.已输血病例中应有输血前九项检查报告单或化验结果记录

3.手术病例术前完成常规检查(肝功、肾功、出凝血时间、HBSAG、血常规、尿常规、血型、心电图、胸片等)

4.辅助检查报告单等粘贴整齐规范,结果有标记。

5.住院期间检查报告单完整无遗漏。

a.1/处记录不规范或缺,1/项(处)。

b.1次报告单,扣10/次。

 

医嘱单

1.每项医嘱应有明确的开具或停止时间

2.医嘱内容应当清楚、完整、规范,禁止有非医嘱内容

3.医嘱系统有密码管理的,医师可不再手工签名

1/处记录不规范或缺,1/项(处)。

 

诊治合理性准确性

1)诊疗措施合理、符合医疗原则和规范。

2)诊疗过程合理、重要药物、医疗措施调整及时。

3)入院与出院主要诊断符合

a.诊疗措施如严重违反医疗原则和规范,严重违反用药原则及剂量规定,发现一处扣15分。如过程欠合理,调整欠及时的酌情扣2-6分。

b.诊断按ICD-10标准书写,不使用不通用的中文与英文简称,违者扣1分。

c.主要诊断的依据不充分,超扣5分。

 

书写基本要求

1)错处用双划线划去在其旁修(补)正,有修(补)正人签名和时间,不得刮、粘、涂等掩盖或去除原有字迹。

2)字迹清楚,病历排序正确,页码标示准确。

3)病历严禁拷贝错误,内容应客观准确不得相互矛盾,发现一处扣2分并累计超扣。

4)已书写成文的记录不得异时重抄、重新打印,确要重抄、重新打印的要保留原始记录附在七页后。

a.修(补)正不符合要求,一处扣1分,一处粘贴,涂改扣2分,重要部位超扣5-10分,可累计超扣。

b.手书写迹潦草视情扣1-2分。页码标示错误1处扣1分。

c.发现不真实记录、报告,一处扣15分,可累计超扣。

d.病历内容缺失或误归入,一页扣10分,拷贝导致的严重错误,1处扣10分。

e.电子打印病历须有医师手书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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