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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规划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城乡规划4项)

 多喜爱*女*儿 2011-06-21
永嘉县规划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城乡规划4项)
发布单位: 永嘉县规划建设局 生成时间: 200812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YJ015-A0201-2008-0007 公开时限: 及时公开

永嘉县规划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城乡规划4)

序号

违法

行为

违反

条款

处罚

依据

处罚种

类幅度

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

备注

1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限期拆除:

1位于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控制区范围内不符合规划条件的;

2、占用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及文物保护区用地的

3、防碍基础设施、消防和军事设施的;

4、建筑间距不足,严重影响相邻建筑日照且无法排除的

5、临时建筑使用期已满而未经批准延期使用的;

6、其他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无法拆除,可以作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的行政处罚:

1、拆除违法建筑物作业过程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2、违法建筑物与合法建筑物不可分割,拆除将会造成合法建筑物受损的;

3、违法建筑物没收后政府可以保留使用的。

三、属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1、增加建筑面积的,处建设工程造价7-10%罚款

2、未增加建筑面积(按平面面积计算造价)而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的,处建设工程造价5%罚款,

工程造价按地区类别划分:瓯北(不包括黄田)1200/㎡,上塘、黄田1000/㎡,乌牛、桥头、桥下、岩头800/㎡,其他镇600/㎡。

 

 

 

序号

违法

行为

违反

条款

处罚

依据

处罚种

类幅度

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

备注

2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

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由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情节较轻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1倍的罚款。

2、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情节较轻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1倍的罚款。

3、上述两款所列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建议由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3、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1.5倍的罚款。

4、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1.5倍的罚款,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情节是否严重,可以参考下列因素:是否初犯,能否及时改正,造成损失的大小及赔偿是否及时,有无开展编制工作,及规划设计方案与国家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差距的大小,承担规划编制项目的重要性等

 

                                                                                                                              

 

 

序号

违法

行为

违反

条款

处罚

依据

处罚种

类幅度

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

备注

3

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筑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1倍以下的罚款

责令限期拆除。

 

4

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元至50元罚款。

私建项目处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元至30元罚款;

公建项目处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元至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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