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的核算方法
资本公积 本科目核算公司取得的资本公积,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实有的资本公积。 明细科目设置,本科目应按核算内容分别设置以下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资本(或股本)溢价,是指公司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2.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是指公司因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 3.接受现金捐赠,是指公司因接受现金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 4.拨款转入,是指公司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公司应按转入金额入账。国家基建拨款不在本科目核算; 5.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是指公司接受外币投资因所采用的汇率不同而产生的资本折算差额; 6.按规定无偿调入、调出固定资产的公司,可以在本科目设置“无偿调入(调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 7.其他资本公积,是指除上述各项资本公积以外所形成的资本公积,债权人豁免的债务也在本项目核算。 8.资本/股本溢价;在收到投资人投资时,根据出资人协议和银行进账通知: 借: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实际收到的金额或双方确定的价值) 贷:实收资本、股本(投资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 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其差额) 9.接受捐赠;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根据捐赠协议及捐赠人提供的发票等: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确定的价值)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价值(确定的价值) 银行存款(应付的相关税费) 10. 接受捐赠的现金,根据捐赠协议和银行收款通知: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款金额)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现金资产价值 11.期末,按规定计算待转资产应交纳的所得税,将待转资产价值扣除应交所得税后转入资本公积。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价值(接受捐赠现金资产价值)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其他资本公积) 12.对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进行处置时,经授权批准,按接受捐赠时转入资本公积的金额: 借: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3.国家专项拨款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根据国家审批机构或集团公司的批准文件: 借:专项应付款(规定转入的金额)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14.按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公司资本公积金增加时,根据被投资公司的会计记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准备(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15.公司接受外币投资;公司接受外币投资,合同汇率与收到投资当日汇率不同,根据投资合同,银行进账通知: 借:银行存款(收到外币当日的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 借或贷: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贷:实收资本(合同约定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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