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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圻离婚 给妻子二百万“分手费”

 洛神洛书的收藏 2011-06-23
 
 
 

王学圻离婚 给妻子二百万“分手费” 

 
 2011-06-23 15:24
 
 
洛神洛书收藏于2011年06月23日
 
 

 
 
  (对于老戏骨王学圻来说,早日结束名存实亡的婚姻,也算是一种解脱)

  记者上午独家获悉,王学圻在与妻子达成离婚调解协议时,同意向已结婚40载的结发妻子孙女士支付200万元“分手费”。

  ■二百万“分手费”未注明名目

  2010年3月,王学圻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除了要求解除与妻子孙女士的婚姻关系外,另外还要求依法分割财产二人的共同财产。

  在记者此前接触过的离婚诉讼案中,判决书中往往会对夫妻分割财产的情况进行详细罗列,比如各种家电、家具、车辆、住房、存款及有价证券等,让夫妻二人分得“明明白白”。

  而在今年年初王学圻夫妇达成的离婚调解协议时,对财产分割的约定得非常简单,最主要的一项约定就是王学圻向妻子孙女士支付200万元。据记者了解,这200万巨款并没有明确注明具体的“名目”。

  王学圻与孙女士生过一个儿子,不过由于儿子早已长大成人,因此在离婚调解时未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

  ■王学圻“收回”保时捷越野车

  2009年8月,媒体曾报道王学圻驾驶着自己座驾,在北京东四环被一辆奥迪A4“别”了一下,随后双方在马路上较劲,王学圻甚至还下车找奥迪车主理论,发现对方是位女司机,而且也连连朝他挥手致歉,顿时消气不少。

  当时这一幕正巧被人拍下,王学圻的这辆价值过百万的名贵座驾保时捷卡宴也因此曝光。

  记者此次在采访王学圻离婚案时了解到,这辆保时捷原本是王学圻买给发妻孙女士的,该车也登记在孙女士名下,不过由于孙女士长期在国外工作等原因,所以这辆车实际上由王学圻在使用。

  在法院调解二人离婚时,王学圻夫妇对这辆保时捷的归属也达成一致意见——孙女士同意将名下这辆保时捷的所有权交给王学圻。

  ■专家说法:

  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属家庭共同财产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委员会副秘书长卢明生律师向记者介绍,在明星离婚官司中,经常会遇到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分手费”的情形,这仍然属于分割家庭财产的形式。

  从支付“分手费”的目的上看,这种“分手费”有的是作为一种离婚补偿,有的是作为一种对另一方的离婚后的生活帮助,还有一种是纯粹为了达到离婚目的而支付的“和解金”。

  卢律师分析说,王学圻夫妇虽长期分居各自生活,但从法律层面上讲,即使分居多年,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的收入以及取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不过,私人用品在分割时一般按照各自归属或使用习惯进行分割,这或许是王学圻夫妇在家庭普通财产上几无分岐的原因。

  ■案情回放:

  2010年3月,演员王学圻向北京市西城法院起诉称,1971年7月,他与妻子孙女士登记结婚。婚后因孙女士经常到国外出差,而他工作较忙,两人平时很少联络,感情逐渐淡漠。两人分居多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在王学圻两次提起离婚诉讼后,今年年初在达成调解,二人正式离婚。

  文/ 记者 李奎

  以下是我的同事寿鹏寰帮我采访了王学圻的经纪人,后来我发现跟范爷的经纪人为同一人。

  经纪人:这是王学圻的家事

  昨天,记者就王学圻离婚一事采访其经纪人穆晓光时,他表示王学圻与妻子确已调解离婚。但至于财产分割问题,他表示不便透露,“这是他的家事儿”。

  穆晓光表示,目前王学圻正在外地拍戏,王学圻的工作也并没有受到离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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