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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人半鬼的巨贪杨光亮为何官场潜伏23年?

 凛凛犹在 2011-06-24

半人半鬼的巨贪杨光亮为何官场潜伏23年?

闲散一石

    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原茂名市常务副市长杨光亮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即将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广东省纪委制作的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片《巨贪杨光亮的多面人生》中披露,杨光亮存款过千万,家财过亿,被评价为“一半是人,一半是鬼。”

    家中存折达60多本——打开杨光亮的“两箱一盒”后,身经百战的办案人员都大吃一惊!其中仅存折就达60多本,每笔存款几乎都达百万元之巨,共计人民币6000余万元。

    家中的财产过亿元——2010年9月2日,省纪委通报称,茂名市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涉嫌收受贿赂、收取“红包礼金”、放高利贷等多种违纪违法活动,其家庭存款约6500万元及多处房产,债券、基金、股票1300多万元。现已追回赃款现金7500万元,债券房产等全部冻结。又有人透露,杨光亮还有房产约900万元(原合同价),对外借款债权约2500万元,家庭财产合计约1.12亿元人民币。另有约3000万元的借据收据,其真实性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在各地拥有14套房产——杨光亮还热衷于炒房,从1997年到2007年,他以本人真、假身份证的名字以及亲戚、情妇等人的名字先后在茂名、广州、珠海购入房产14套,并在茂名和深圳购地自建房屋两套用于出售或出租,截止案发时已售出房产5套、自建房1套。

  仅“红包”就五千万——从1987年任电白副县长开始,每年收受的“红包”约100万元,任电白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每年收受三四百万元,任茂名市副市长期间,每年收受120万元,任茂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期间,每年收益约350万元。自1987年任副县长至今收受的“红包”总计约5000万元。

    从上述简单的数据可以看出,杨光亮的确不同寻常,本事惊人。1954年出生,到被“双规”时55岁,高中学历。1974年(20岁)任大队党支部书记,随后被委任为公社办公室主任、公社副书记、羊角区区长、书记。1987年(33岁)任电白县副县长,1993年(39岁)任县长,1995年(41岁)任电白县委书记,1998年(44岁)任茂名市政府副市长,2003年(49岁)起任茂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09年10月16日(55岁)去广州一去不返(双规)。

    从杨光亮的腐败轨迹看,从1987年任电白县副县长开始,那时才33岁,每年收受“红包”约100万元。要知道,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年收入百万那也是天文数字。可见,杨光亮功夫之深,从区长到副县长,立即开始腐败。这一腐就不可收拾,并且价码越收越高,从100万到200万,从200万到300万,从300万到一次性受贿600万,可谓是受贿老手。

    从1987年到2009年,前后23年,杨光亮不仅没有暴露,反而步步高升,从副县一直升到副厅,如果不是出了意外,估计杨光亮的“买卖”还得继续做下去,杨光亮的官也还得继续升上去。那么,有人会问,是因为杨光亮太狡猾呢,还是纪检监督部门太官僚,为何23年才抓住这只狡猾的狐狸?是杨光亮太善于伪装呢,还是组织部门太懒惰,为何如此一个贪官却节节高升?是杨光亮找到了靠山呢,还是领导干部选拔机制存在致命缺陷,为何贪官还能不断提拔?

    现在,杨光亮落网了,杨光亮自身腐败问题解决了,但是,相关机关不能就此满足,因为还应该认真研究杨光亮的提拔过程,究竟是哪个方面出了问题。只有搞清了这个问题,继而采取了措施,才不会出现第二个、第三个和更多的杨光亮,如此才是真正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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