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分数为参照选择院校和专业[22978阅] 郭小川发表于2011-06-10 21:50 说明的是,上面所说的考生高考总分,没有考虑加分因素。至于加分是否纳入高考总分,须结合具体高校的录取规则来考虑。
至于录取最低分,既包括学校录取分,也包括专业录取分。因为,我们在填报志愿选择院校时,最终还要落实到具体的专业。也就是说,我们填报志愿,既要参照学校录取分,又要参照专业录取分。因此,将录取最低分细分为学校录取最低分和专业录取最低分是必要的。 为了便于表述,这里把学校录取最低分和专业录取最低分高出当年“省控线”的分数,分别称为“学校录取相对分”和“专业录取相对分”;把考生高考总分高出当年“省控线”的分数,称为“高考相对分”。 下面再来梳理一下上面提到的几个概念: 所谓“高考相对分”,即考生高考总分高出当年“批次线”的分数。比如,假设某考生的高考总分为550分,一本线为535分,那么用该考生的高考总分550分,减去一本线535分,其高考相对分为15分(550-535=15)。 所谓“学校录取相对分”,即学校录取最低分高出“批次线”的分数。比如,假设某高校的学校录取最低分为570分,一本线为555分,那么用该高校的学校最低录取分570分,减去一本线555分,则该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