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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现状及对策

 乐山老杨 2011-06-25
农村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现状及对策
随着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在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严重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该文就当前农村畜禽养殖业污染的现状与问题,分析其产生污染的主要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对策。
    

  周志波(烟台市牟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山东烟台   264100)

  【作者简介】周志波(1966—)男,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理学士,工程师,现从事大气环境监测工作。

  近几年,随着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在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严重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由此引发的群众环境投诉和污染纠纷案件不断上升,已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

  1.当前畜禽养殖业污染的现状与问题

  目前,农村畜禽养殖业主要集中在养鸡、养牛、养羊、养狐狸等种类上,尤其以规模化养殖小区和零散养殖户养鸡大棚占的比例较大。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了严重影响,部分区域流域的空气、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程度已相当严重。

  1.1粪便污染

  目前畜禽养殖产生了大量粪便,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氮、磷和有机污染物等。由于以往畜禽养殖场(户)环境意识差,畜禽粪便随意堆放,并随雨水进入水系。因此,畜禽粪便成为继工业污染、生活污水垃圾污染之后的第三大污染源,是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1.2水质污染

  畜禽养殖场排出的污水,严重污染地下水。高浓度的污水排入河中,造成水质不断恶化。污水对周边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影响,有些已对集中饮用水源地构成严重威胁。

  1.3大气污染

  畜禽粪便经过发酵后会产生大量的氨氮、硫化氢、粪臭素、甲烷等有害气体,这些气体不但会破坏生态,而且还会直接影响人类健康。在畜禽养殖过程中,由于对粪便处置不当,相当部分养殖场周围紧靠公路、村庄设置的鸡粪晾晒场散发出非常难闻的气味,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老百姓苦不堪言,过往行人怨声载道,养殖户自己也深受其害。

  2.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2.1畜禽养殖场(户)无统一规划,选址不合理

  有些养殖场(户)是依河两岸的溪流河沟而建,分布散乱,并且大部分未办理有关手续,污染处理设施未建设或不完善即投入养殖,产生的废水、废物直接通过溪流河沟汇入较大流域中,对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甚至直接威胁城市集中饮用水源的安全。

  2.2污染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理跟不上

  目前大部分畜禽养殖场基本属于粗放型的管理模式,无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在消毒、粪便管理等方面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对水环境造成一定污染。

  2.3农牧脱节,粪便综合利用率低

  由于受土地资源的制约,绝大多数畜禽养殖场(户)没有相应的配套耕地,即使有耕地消纳畜禽粪便的,也因面积不足,而无法全部进行消纳处理,粪便资源未得到有效综合利用。

  3.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畜禽养殖业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吸取某些地区在畜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先污染后防治的教训,切实将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问题纳入环境管理工作,抓出成效。

  3.1加强对畜禽养殖户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畜禽污染的严重性,提高畜禽养殖场(户)从业人员的环境意识和管理水平,对畜禽粪便进行综合治理,防止任意排污现象的发生。要本着“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使广大畜禽养殖户明白自己肩负着治理环境、消除污染的责任,从而有利于环境污染的减轻和消除,也促使畜禽养殖户及早注意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现象的发生。

  3.2加强项目审批的监管力度

  规范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养殖业的发展,控制畜禽养殖环境污染。凡新建、改建和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合理规划布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环保审批手续。

  规模化养殖场,需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报相关部门和单位(镇、街道、农业、畜牧、国土等)签署初审意见后,报环保部门审批。

  小型规模的养殖场或养殖大棚,填报项目审批申报表,经相关部门或企业及所在村委会初审后,报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现场勘验、审核后审批。

  建设规模化养殖场或小型规模的养殖场(大棚),项目主体工程与污染处理设施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污染处理设施必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养殖。

  3.3科学选址,合理布局

  在对畜禽养殖业进行规划时,必须避开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教区、城镇居民区。必须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符合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要求。养殖场应设在环境敏感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并远离河流、水库等上下游主干流和支流,远离村庄集中饮用水源地,远离村民居住区。其中距离河流、水库等上下游主干流和支流、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和村民居住区均不得少于500米。采用多种技术对畜禽粪便进行处理,现在普遍采用的自然凉(晒)干法,场地的选择必须远离公路主干线、远离居民居住区(村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环境敏感区。

  3.4按照养殖规模,建设标准的污染物处理设施

  经批准建设或前期已经建设的畜禽养殖场,要按养殖规模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即:建设一处污水贮存池、一处畜禽粪便凉晒贮存场,其容量可根据养殖规模而定。贮存的污水可采取农田灌溉等措施进行处置,严禁随意排入环境,避免对周围环境及水体造成污染和危害。畜禽养殖场应当设置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粪便的堆放场所,实行无害化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粪便散落、溢流。畜禽粪便可采取干燥法、发酵法等多种方法进行处理,鼓励畜禽养殖场(户)将畜禽粪便生态还田,或者用以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制造再生饲料等。畜禽养殖场(户)不得任意向水体或者其它环境直接排放畜禽粪便、废渣或者污水等污染物。

  污染处理设施建成后必须常年保持正常使用,并确保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环保及有关部门不定期对畜禽养殖场污染物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法排污的,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

  对已经建成的畜禽养殖场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按统一标准,逐一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对个别屡教不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强制措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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