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三议“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司马明的图书馆 2011-06-26

三议“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哲学上绝对是一个假(错误)命题。这句话里有两个错误的提法,一是“检验真理,二是“实践是标准”。

先讨论“检验真理”。

真理就是真理,她是自在的力量,也就是人们经常所说的客观规律。对于人类来讲,真理是人性需求在人类自身以及人类与自然界之间的的交织、互动、进取、博弈过程中构织出的一股自在的力量。真理是人类实践的隐性规范,人们只有不断修正自己行为的错误,使之贴近真理,才能从成功走向成功。作为体制,则要有良好的纠错机制,才能不断完善,充满活力。如果有人妄顾这个隐性规范,不管你是否成功过,最后的结局只能是失败,并被历史所唾弃。

真理潜藏在人们的实践过程当中,她毫不犹豫地轻重有度地惩罚着那些试图远离她而去的人们,维护着社会的公正、道义和各种人类实践的正道。

对真理不存在检验的问题,真理具有不可撼动的绝对权威。如果有真理需要检验,只能说明这些所谓“真理”缺失自身应有的神圣的自在性,那还算是什么真理,它只能是一些权势人手中让他们随意捏弄的用来欺骗大众的玩物,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而已。

再讨论“实践是标准”。

什么是标准。标准一般是共识的尺度或公认的明晰的准则,是人为的东西。只有在共识的前提下,标准才能够成为权威,否则连屁都不如。

什么是实践。实践无非就是人们在意识和理论指导下的活动而已。

在对自然界的认识方面或者在生产技术领域,由于没有太多的价值利益冲突,人们还比较容易达成某种共识(当然也不是所有认识都能达成共识),有些标准比较容易建立。但对于社会的问题,不同的人群,由于对价值利益的追求不同,对实践是非对错的认识会大相径庭,很难达成共识,于是标准也就难以建立。现在国际上的一些公约之类,也可以说是共识吧,可是有些国家他不签公约或者签了公约却阳奉阴违不执行还强词夺理自搞一套,这就等于还是没有共识标准。再如,一些人信奉尊重人◎权的价值利益,另一些人却说自己绝不搞人◎权那一套,他们信奉强权就是一切的价值利益。价值利益不同,对社会实践当然无法达成共识,所以社会实践不可能成为人类共有的什么“标准”

标准不标准对于真理根本无关重要。真理的权威绝对不是从人们认同的“标准”中来,而是在各种价值利益的博弈实践中表现出来的。真理逼着人们的实践要接近她而不能远离她,不管你是否乐见其成。

实践不能检验真理,更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不但没资格检验真理,反过来,实践还要接受真理的检验。真理通过现实和时间来检验人们的实践是否符合她的要求,从而决定人们实践的过程成败和最终成败。人类的一切实践从来都在接受着真理毫不徇私的检验。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有什么特色的国家体制,最近中东、北非民众的造反,还有什么三门峡电站、三峡电站、南水北调等等等等,历史上所有人类实践的过程成败最终成败尽在真理的调控中。这就是中国的一句古话: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天在干嘛?天在监督、规范着你呢。

既然真理是自在的,实践又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那人们通过什么途径才能去认知真理并服从真理呢?

我否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我认为实践应该是检验对真理认知的唯一途径 “真理”和“真理认知”之间只有实践这个媒介。“真理认知”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发现自己与真理之间距离的远近,才能让自己更接近真理。真理通过对实践的惩罚和表彰,展现了自己不可违背的权威,让人们懂得他们必须的发展方向,从而在实践中建立某种最适合的生存方式或者叫共生方式。

只要我们心地善良,心存良知,从实践中我们时时都可以清晰地听到真理在前方亲切的召唤,让我们在迷雾一般的实践中坚定自己前进的方向。

                        回头

                        2011629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