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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练习 3

 人教版高中语文 2011-07-05
关于练习

一、晋灵公之“不君”表现在哪些事情上?赵盾作为“古之良大夫”,又有哪些事情可以看出来?

 

提示:可以参看教师用书之“内容理解”部分。

 

晋灵公之“不君”反映在如下几件事上:(1)“厚敛以雕墙”,即向人民征收了很重的赋税来装饰宫墙。(2)“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即从高台上射弹,看大臣们如何躲避弹丸,以此取乐。(3)“宰夫熊蹯不熟,杀之,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即厨师蒸熊掌没蒸熟,晋灵公就把他给杀了。杀了以后,还让女人拿着畚箕走过朝堂。(4)“宣子骤谏,公患之,使贼之。”“饮赵盾酒,伏甲,将攻之”,“嗾夫獒焉”。即不听赵盾等大臣的劝谏,反而屡次想杀掉赵盾,甚至不惜动用猛犬。以上这些事,说明晋灵公贪婪、荒唐、残暴,完全不行君道。

 

赵盾作为“古之良大夫”,从以下事情上可以看出来:(1)“盛服将朝”,“坐而假寐”,“不忘恭敬”。(2)看到晋灵公随意杀人,非常忧心。多次劝谏晋灵公,希望晋灵公有所悔改,成为一个好的君主。(3)体贴下情。看到灵辄饿病了,就给他吃的;听说他要省下食物给家人,就给他家人也准备了一份丰盛的食品。(4)虽然“为法受恶”,但充分尊重史官的记载。

 

二、如何理解赵盾的“为法受恶”?

 

提示:可以参看教师用书之“问题研讨”部分。

 

法即“书法”,也就是记事的原则。晋国太史董狐的记事原则是不隐晦事实真相,评价事实的标准是当时被普遍认可的礼(宗法社会道德和行为规范)。孔子认为赵盾是国之良臣,对他寄予同情,却又认为他背负“弑君”的罪名是“为法受恶”,并不算冤枉。

 

《左传》中对很多事情都是用“礼”和“非礼”来评价的。在董狐和孔子看来,赵盾作为晋国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应对晋灵公之死承担责任,所以记做“赵盾弑其君”是合乎礼法的。

 

但是,这种“为法受恶”模糊了事实真相,给后世造成了不必要的误解。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假如没有《左传》为《春秋》所做的解释,那我们所能见到的历史就是“晋赵盾弑其君夷皋”。这显然不是历史的真相。

 

三、中国古代有哪些重要的历史著作?列举你所知道的几本,并就其中一本,结合过去学过的相关课文,谈谈其编纂特色。

 

参考答案略。

 

四、注意下列加点词的用法。

 

参考答案:

 

1.晋灵公不:用如动词,行君道。

 

2.晋侯赵盾酒:使动用法,使……喝。

 

3.提弥明之:为……死。

 

4之,舍其半:使动用法,给……吃。

 

5.倒戟以御公徒,而之:使动用法,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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