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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白赋

 乾轮先生的 2011-07-05
 

 

紫白赋辨正

 

上篇

 

紫白飞宫,辨生旺退煞之用。三元分运,判盛衰兴废之时。

 

师青曰:何谓紫白,洛书九星也。飞宫者,飞布八方也。八宅俱以本宅之星入中宫,照排山掌飞去八方。如是坎宅,即以一白入中宫,二黑飞乾之类。此特举例而言。沈祖注谓与下气运为君之意全悖,非也。

生旺退煞者,以飞到各方之星来生中宫之星者曰生,克中宫之星者曰煞,与中宫比和者曰旺;中宫之星生各方之星者曰退,克各方之星者曰死。凡此皆以九星各有之五行,如一白属水,二黑、五黄、八白俱属土,三碧、四绿俱属木,六白、七赤俱属金,九紫属火,而定其生旺退煞焉。

论气运则有三元之分。上元运为一二三,中元运为四五六,下元运为七八九。得元运则兴盛,失元运则衰废,理固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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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煞气:为八方之五行克中宫之五行;

    2、旺气:为八方之五行和中宫之五行同旺(相同之五行);

    3、生气:为八方之五行生入中宫之五行;

    4、泄气:为中宫之五行生出八方之五行;

5、死气:为中宫之五行克八方之五行。

6、关煞:为向方,为宅之方向,亦是玄关位。

75为戊己大煞,不论飞到何方,均为煞气。飞入中宫例外。

                                    

生旺宜兴,运未来而仍替。退煞当废,运方交而尚荣。总以运气为权衡,而吉凶随之变化。

 

  师青曰:水遇金为生,遇水为旺,然未交三元金水运则为失令而仍替。水遇木为退,遇土为煞,然方交三元金水运则为得令而尚荣,权衡一定。无论生旺退煞,总以三元为主。得运者吉,失运者凶,俱从此而变化焉。此总摄通篇大旨,而归从元运。

然以图之运论体、书之运论用,此法之常也。有时图可以参书、书可以参图者,此又其变也。

 

师青曰:图运,是河图之运,即下文五子分运也。书运,是洛书之运,即上中下三元九运也。体者,八宅坐定宅星是也。用者,由宅星飞布八方是也。以图书之五行互参,则书可兼图、图亦可兼书,图书融会贯通,或轻或重,此又常变互用之法也。

此总提图书二运,逐一说明。沈注谓河图洛书不当折而为二,此昧于体用之理耳。

 

今考河图之运,以五子分运,则甲丙戊庚壬,乃配水火木金土之序;而五行之运,秩然不紊。

 

师青曰:河图之一六属水,故甲子配之为水运;二七属火,故丙子配之为火运;三八属木,故戊子配之为木运;四九属金,故庚子配之为金运;五十属土,故壬子配之土运。每子各配十二年,五行配运,岂不秩然有序乎。

 

按:河图五子运之运用是将六十甲子分配为五个子运,称为五子运,如下:

甲子运:甲子年至乙亥年共十二年,五行属水;

丙子运:丙子年至丁亥年共十二年,五行属火;

戊子运:戊子年至己亥年共十二年,五行属木;

庚子运:庚子年至辛亥年共十二年,五行属金;

壬子运:壬子年至癸亥年共十二年,五行属土。

 

凡屋之层与间,是水数者,喜金水之运;系木数者,嫌金火之运。其火金土数,可以类推。

 

师青曰:凡屋喜生旺而忌克泄。一层六层、一间六间,是水数屋;在金运庚子、水运甲子,为其所喜。若三层八层、三间八间,是木运屋,在火运丙子、金运庚子,乃其所忌。余类推可也。

按:层与间数,皆以河图论之。

一层、六层,十一、十六,二十一、二十六等,皆为水数;

二层、七层,十二、十七,二十二、二十七等,皆为火数;

三层、八层,十三、十八,二十三、二十八等,皆为木数;

四层、九层,十四、十九,二十四、二十九等,皆为金数;

五层、十层,十五、二十,二十五、三十等等,皆为土数。

 

楼宇之选择,以人之所属生肖之五行,与层间之五行所属论之。楼宇层间之五行生主命、助主命者,吉论;克主命、泄主命者,凶论;主命五行克层间之五行,作中等论。如生肖属猪,猪即亥,五行属水,若居住在一楼或六楼,其水可助宅主命,吉论。若居住在四楼或九楼,其金生宅主之水命,作吉论。若居住在五楼或十楼,其土克宅主之水命,作凶论。若居住在三楼或八楼,其木泄宅主之命水,凶论。若居住在二楼或七楼,其火被宅主之命水克制,作中论。

 

生运发丁而渐荣,旺运发禄而骤富,退运必零退而绝嗣,煞运必横祸而官灾,死运损丁,吉凶常半。此以图论,应如桴鼓。

 

师青曰:若以图论,则层间之屋,遇五子运,生者为生(疏:五子运生层间之屋),主容易添丁及事业渐进步;比者为旺,主发贵发财、升职加薪;克者为煞,主有意外灾祸、官非口舌;层间生运为退,主无子女,财运日渐败退;层间克运为死,主运气反复,时好时坏;死运有吉亦有凶,故言常半。

以上是申明前段图之运论体句。

 

九星遇此,喜惧亦同。木星金运,宅逢劫盗之凶;火曜木元,人沐恩荣之喜。书可参图,亦如是矣。

 

师青曰:此言书可参图。九星者,指洛书言;此者,指图书运言;喜者,喜图书运生旺比和;惧者,惧书与图运之死退克煞,其应验亦如桴鼓。以书参图,则书之三碧四绿木,遇庚子金运,则有宅逢劫盗之凶;九紫火遇戊子木运,则有人沐恩之喜。此为洛书河图可以同参之理也。

 

又考洛书之运,上元一白、中元四绿、下元七赤,各管六十年,谓之大运。一元之内,又分三运,循序而推,各管二十年。若九星论临一周,谓之小运。

 

师青曰:上中下三元,总计一百八十年,而成紫白一周。若分论之,上元大运一白总管六十年;小运一白、二黑、三碧各管二十年。中元大运四绿总管六十年;小运四绿、五黄、六白各管二十年。下元大运七赤总管六十年;小运七赤、八白、九紫各管二十年。即符合紫白一周之数。

 

元运既分,更宜专论其局。如八山,上元甲子、甲戌二十年,得一白方龙穴、一白方砂水、一白方居住,名元龙主运,发福非常。如甲申、甲午二十年,得二黑方龙穴、二黑方砂水、二黑方居住,福亦如之。举此一元,而三元可知矣。然二者不可得兼,或当一白司令,而震巽受运之生,四绿乘权,而震巽合运之旺。此方之人,亦庆吉祥。

  

师青曰:主运者,生旺退煞之元运也。上元甲子、甲戌二十年,得一白方龙穴、砂水之位或居于北方,应局与运合,故发福非常。如二运亦同,如此类推。如果主运不能兼得,例如一白运中,不能够开一白门或居于一白方,则可以取震方或巽方居住;或开震门、巽门,因当运之一白生三碧震木及四绿巽木,此方亦吉祥也。

四运喜龙向砂之旺,忌巽水、喜乾水。在乾水则得零神之吉,在巽水则犯正神之凶。正神之水宜避。须知一二三运,只欲一二三龙穴砂之旺,不喜见一二三之水,见则败财;最喜九八七之水,见水则发财。六运喜戌乾巳之龙向砂,忌戌乾巳之水,喜巽辰亥之水。七八九运,欲兑艮离龙穴砂,不喜见兑艮离之水,见水则失财;喜一二三之水,则无不发福。

作者按:龙穴砂水四字中,水字原著有秘。盖山旺水衰、水旺山衰,原有定理,观拙著《楼宇宝鉴》『钥法』自明。又须熟读拙著『地学铁骨秘』之元运歌:甲子申,贪狼一路行;坤壬乙,巨门从头出;癸未卯,俱是禄存至;巽辰亥,尽是文曲位;戌乾巳,武曲一星联;丁酉丑,破军七八九;艮丙辛,位位是辅星;庚午寅,右弼此星真。经曰:“识得零神与正神,只日入青云;不识零神与正神,代代绝除根”,其斯之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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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之坎,在后天之兑,后天之坎,在先天之坤,则上元之坤兑,未可言衰。

先天之巽,在后天之坤,后天之巽,在先天之兑,则中元之坤兑,亦可言旺。

先天之兑,在后天之巽,后天之兑,在先天之坎,则下元之巽坎,不得云替。

此八卦之先后天运,固可合论也。

 

师青曰:此申明书之运论用句。

八卦有先后天之分,如兑属金、坤属土,运值上元一白,则金生水为退气,土克水为死气,不知先天之坎在后天之兑位上,则兑虽被上元一白泄,而先天坎水,却是得令。又如后天之坎,在先天坤位上,则坤虽克上元一白坎水为死气,而先天之坤土,却是得令。故上元坤兑二位,俱是先后天之吉,未可言衰。

坤土兑金,运值中元四绿,木克土为煞气,金克木为死气。但不知先天之巽,在后天坤位上,则坤虽被中元四绿木克,而先天巽木,却是得令。后天之巽,在先天兑位上,则兑虽克中元巽木,而先天兑金,却是得令。故中元坤兑二位,亦系先天之吉,可以云旺也。

 

 

 

 

 

 

 

 

一白司上元,而六白同旺;四绿居中元,而九紫同兴;七赤居下元,而二黑并戌。即图“一六共宗、四九为友、三八为朋、二七同道”之意。图可参书,不信然乎。

 

师青曰:此申明图可参书前句。

洛书一白乘上元之旺,河图乃一六共宗,故一旺而六亦旺;中元之四九、下元之七赤,亦同此义,皆可类推,而以图参书也。

 

或紫白未得运,而局之生旺方,有六事得宜者,发福亦同。水为上,山次之,高楼钟鼓、殿塔亭台之属,又其次也。再論其山。山有山之六事,如門、路、井、灶之類,行運與否。

次论其层。层有层之六事,或行大运,或行小运,俱可言其荣福否。则将六事布置,合山与层,及其间数,生旺则关煞俱避,而河洛二运未交,仅可言其小康也。

 

师青曰:论紫白总归河洛二运上,此承上而言也。未得运之时,而局之生旺方,有六事得宜者,亦主发福。局之六事,是外六事,“桥、庙、山、水、塔、牌坊”;层之六事,是内六事,“门、路、灶、井、坑厕、碓磨”。本文自明,不必作山论、作水论也。六十年一周为大运,二十年一易为小运。六事放在局与山、层、间之生旺方,不犯官煞,一交河洛二运,发福非常;若未交,只小康而已。

(按:灶不必以灶门定之,因现在社会与从前不同,如用电炉,煤气炉,及炭炉,几乎无向可言,总之以向盘挨得令星,或生气,及八白所到之方为厨房则贵,不必以灶门之向论吉凶,同时,如灶之方位虽吉,而不能与门户相配合者亦无用,宅之不吉者,宜变运,如不能变运者,则开旺门以通气,或在有城门诀可用之方位开门,以资补救。)

 

夫八门加临,非一九星吊替多方。干支纳音之生煞,有统临专临之异;而每年太岁入中宫,为生为旺,最为详宜。管山星宿之穿宫,有逆飞顺飞之例,而每岁禽星入中宫,同参生克。

甲子乙丑

海中金

丙寅丁卯

炉中火

戊辰己巳

大林木

庚午辛未

路旁土

壬申癸酉

剑锋金

甲戌乙亥

山头火

丙子丁丑

涧下水

戊寅己卯

城头土

庚辰辛巳

白腊金

壬午癸未

杨柳木

甲申乙酉

泉中水

丙戌丁亥

屋上土

戊子己丑

霹雳火

庚寅辛卯

松柏木

壬辰癸巳

长流水

甲午乙未

沙中金

丙申丁酉

山下火

戊戌己亥

平地木

庚子辛丑

壁上土

壬寅癸卯

金簿金

甲辰乙巳

覆灯火

丙午丁未

天河水

戊申己酉

大驿土

庚戌辛亥

钗钏金

壬子癸丑

桑拓木

甲寅乙卯

大溪水

丙辰丁巳

沙中土

戊午己未

天上火

庚申辛酉

石榴木

壬戌癸亥

大海水

 

师青曰:何谓统临,即三元六甲也。六甲虽同,三元之泊宫则异,中宫之干支纳音亦异。干支纳音即六十甲子纳音。六甲者,甲子、甲戌、甲申、甲午、甲辰、甲寅是也。三元者,上元、中元、下元也。上元甲子六十年,中元甲子六十年,下元甲子六十年,但泊宫不同,故曰各异。若泊中宫,干支纳音,即下文一年一易也。如:

上元甲子起坎,即逆数至中宫,得已已,木纳音也。

中元甲子起巽,即逆数至中宫,得壬申,金纳音也。

下元甲子起兑,则逆数至中宫,得丙寅,火纳音也。

为木、为金、为火之不同,故曰各殊也。惟星宿之穿宫,与禽星论生克,因古今岁差之大,不必同参,八门加临可用。

 

上元一白起甲子十年,已已在中宫,纳音属木;甲戌十年,戊寅在中宫,纳音属土。

中元四绿起甲子十年,壬申在中宫,纳音属金;甲戌十年,辛巳在中宫,纳音属金。

下元七赤起甲子十年,丙寅在中宫,纳音属火;甲戌十年,乙亥在中宫,纳音属火。

 

师青曰:上元甲子,从一白坎起,逆轮至中宫,乃巳己也。中元甲子,从四绿巽起,逆轮至中宫,乃壬申也。下元甲子,从七赤兑起,逆轮至中宫,乃丙寅也。

上元甲子,从坎起一白,逆飞至中宫,为己巳木。

九 乙丑

二 

五 己巳

七 丁卯

八 丙寅

一 甲子

六 戊辰

 

中元甲子,从巽起四绿,逆飞至中宫,为壬申金。

四 甲子

九 戊辰

二 丙寅

三 乙丑

五 壬申

七 庚午

八 己巳

一 丁卯

六 辛未

 

下元甲子,从兑起七赤,逆飞至中宫,为丙寅火。

二 

五 丙寅

七 甲子

六 乙丑

 

 

每年先以中宫纳音,复以所泊宫星,与八山论生克,所以谓统临之君也。

 

师青曰:上言统临,至此已逐段申明。此处言:先以中宫所得纳音,与八山五行较生克;又以八山逆轮所得纳音,与八山五行较生克。如乾山是金,中元甲子起巽,逆轮至中宫,是壬申金音,则此十年金与金旺。如甲辰十年,是戊申土音,则此十年土生乾金,为生为旺也。余可类推。

 

如乾山是金,中元甲子起巽,逆飞至中宫是壬申纳音金,则此十年金与金比旺。

四 甲子

九 戊辰

二 丙寅

三 乙丑

五 壬申

七 庚午

八 己巳

一 丁卯

六 辛未

 

 

如甲辰十年,是戊申纳音土,则此十年土生乾金为生旺,余可类推。

九 甲辰

五 戊申

七 丙午

八 乙巳

六 丁未

 

 

按:纳音每十年一易,又有本山纳音之法。如上元甲子在坎山,甲子纳音金,山生水;乙丑泊离,金受离山火克;丙寅[f2] 泊兑,火克山凶,是为泊宫星纳音。

 

上元甲子在坎山,甲子纳音金,山生水。乙丑泊离,金受离山火克,丁卯泊兑,火克山,凶。

九 乙丑

二 

五 己巳

七 丁卯

八 丙寅

一 甲子

六 戊辰

 

 

 

 

上端所列,三元入中宫星,将纳音与八山较其生克,以定十年之休咎,乃为统临之法者也。

 

何谓专临,即六甲旬飞到八山之干支也。三元各以本宫所泊,随宫逆数,数至本山,得何干支,入中宫顺飞,以轮八山。生旺则吉,退煞则凶。

 

师青曰:上论统临,此论专临。专临者,主星之临也。每十为一旬,故每甲为一旬。如中元甲戌旬,得辛已金音入中,乾山比旺吉矣。又将辛巳在中宫顺轮,轮到乾山得壬午木音,即受乾山之克,则是年福力减轻,余可类推。

此段原文他本飞字作布,而以轮为论,大失本义,今据古本更正。

 

 

如:上元甲子旬,甲子坎位、乙丑离位、丙寅艮位之类。三元所泊之干支,付元各异,要将所泊干支逐一逆数,看系何干支到山,入中顺飞,与八山生克如何。生旺则吉,退煞则凶。

 

四 

庚午

九 

乙丑

二 

壬申

三 

辛未

己巳

七 

丁卯

丙寅

一 

甲子

六 

戊辰

 

 

如:上元甲子泊在坎,逆挨乙丑泊在离,丙寅泊在艮,逆数至坎上得「癸酉」,即以癸酉入中,再顺布九宫;则甲戌在乾,乙亥在兑,丙子在艮顺排九宫;再看各宫所值何干支,即以所值干支纳音与本宫之五行比较生克,生旺则吉,退煞则凶。

四 

辛巳

九 

丁丑

二 

己卯

三 

庚辰

五 

癸酉

七 

乙亥

八 

丙子

一 

戊寅

六 

甲戌

 

 

又当与本宫原坐星煞合论,或生见生,或为生见煞,或为旺见生,或为旺见退,祸福霄壤,一一参详,此为专临之名也。

本宫原坐星,是指元运星,前例「甲子」为原坐星,而专临之宫星由中宫「癸酉」,顺飞至坎宫,得「戊寅」,因「戊寅」纳音属土,本来应该克坎宫之水,但由于飞来泊宫的坐星为「癸酉」属金,又见飞泊星之「戊寅」土来生原坐星「甲子」金,这是「旺见生」的格局,所以作大吉论。

 

统临专临皆善,吉莫大焉;统临不善而专临善,不失为吉;统临善而专临不善,未免为凶,然凶犹未甚也;至于统临专临皆不善,祸来莫救矣。

 

师青曰:统临专临,固有吉凶之分,然先后轻重、自有不同,特为举出,归重专临,为统临专临之结论也。

沈注谓作者,于紫白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诋为以伪术欺世,而作游移饰语,不知统专吉凶之比,在术数中五行生旺克泄,互相损益而判断,类多如是,何得谓为欺世饰语?沈氏讥为三白宝海之流亚,而不知其本身也。

至于流年干支,亦入中宫顺飞,以考八山生旺,如其年不得九星之吉,而得岁音之生旺,修动亦吉。

 

师青曰:八山俱有流年九星,飞入中宫,顺飞八山,各有生旺退煞之辨,倘此年到八山不吉,而太岁干支之纳音与八山相生,修理动作亦吉。是流年干支重于九星,亦犹上之专临重于统临也。此曷以故。

如属甲子年,即将甲子入中宫,乙丑到乾、丙寅到兑,顺飞八山,将纳音与八山较其生克;如坎山属水,甲子纳音是金,乃金生水故吉。乙丑在乾,乾系坎山二黑,二黑属土,乙丑纳音亦金,则为泄气。八山俱从此推,屡多奇验。

 

如属甲子年,即将甲子入中宫,乙丑到乾,丙寅到兑,顺飞八山,将纳音与八山较其生克。如坎宅属水,甲子纳音是金,乃金生水故吉。乙丑在乾,乾系坎宅二黑,二黑属土,乙丑纳音亦金,则为泄气。八山俱从此推。

 

九 壬申

五 戊辰

七 庚午

八 辛未

一 甲子

三 丙寅

四 丁卯

六 己巳

二 乙丑

 

 

沈氏又注,为全局不吉,流年虽吉,亦不免于凶。若然,则八山已成定案,岁音生旺,皆无所预,宁有是理耶。此正孟子所谓诐辞知其所蔽也。

此段申明前太岁入中宫二句。

 

禽星穿宫,则当先明二十四山入中宫之星。巽山角木,辰山亢金,乙山氐土,卯山房日,甲山心月,寅山箕水尾火,艮山斗木,丑山牛金,癸山女土,子山虚日,壬山危月室火,亥山壁水,乾山奎木,戍山娄金,辛山胃土,酉山昴日,庚山毕月嘴火,申山参水,坤山井木,未山鬼金,丁山柳土,午山星日,丙山张月翼火,已山轸水。各以坐山所值之星为禽星,入中宫顺布,以论生克。但山以辰戌分界,定其阴阳。自乾至辰为阳山,阳顺布;自巽至戌为阴山,阴逆轮。星生宫,动用与分房吉;星克宫,动用与分房凶。

 

师青曰:此申明以前管山星宿句。本文自明。

 

其流年之禽星,则以值年星入宫飞方,阳年顺行,阴年逆行。而修造之休咎,于此可考。

 

师青曰:此段申明前每年禽星二句。

流年禽星,俱从支上起,至支所属之星,与前二十四山十二地支所属之星无异。如子年则以虚宿入中宫,以子寅辰午申戌为阳年,顺布;以丑卯已未酉亥为阴年,逆轮。

夫禽星以二十八宿定名,而穿宫入中值年,理虽有当,惜乎廿八宿度数与廿四山宫位,今昔不同,而穿宫入中自异。须知廿八宿之运行,每年东行约五十一秒,则七十年差一度有奇,二千一百一十余年,可差一宫。古今差距之大,何止一宫,故因此时未可适用。参阅拙著《七政四余星图析义》第一百五十八页至一百六十七页,则自明矣。

 

八门加临者,乾山起艮、坎山起震、艮则加巽、震则从离,巽从震、离从乾、坤从坤、兑从兑,以起休门,顺行八宫,分房安床,独取开休生为三吉。

 

师青曰:八门者,为奇门之休、生、伤、杜、景、死、惊、开八门也。加临者,加于八山也。如乾山加艮,是乾即休门,震即生门也。取休、开、生为三吉者,如一白坎为休,六白乾为开,八白艮为生,以白为吉也。八门五行,随八卦而起休,隶坎属水生,隶艮属土,至开,隶乾属金。看其所隶,而知其门。

奇门九宫同出一源。八门五行加临者,随八卦而起休。如九星的地盘,休属坎位、生属艮位、伤属震位、杜属巽位、景属离位、死属坤位、惊属兑位、开属乾位。乾山从艮起休,坎山从震起休,艮山从巽起休,震山从离起休,巽山从震起休,离山从乾起休,坤山从坤起休,兑山从兑起休,顺布八宫。取「休、生、开」为三吉者,如一白坎为休,六白乾为开,八白艮为生,以白为吉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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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5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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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又有三元起法。上元甲子起乾,顺行四维,乾艮巽坤,周而复始。中元甲子起坎,顺行四正,坎震离兑。下元甲子起艮,顺行四维,艮巽坤乾。

 

师青曰:此段说明三元起法。在上元,则甲子年休门起乾,乙丑年休门起艮,丙寅年休门起巽,丁卯年休门起坤,戊辰年休门起乾,顺行四维。四维者,四隅也。余可按年类推。至于每年轮法,阳顺阴逆,阳山顺布、阴山逆布,分布八门也。

 

论流年系何宫起休门,亦论其山之阴阳顺逆布之。如寅甲为阳,阳主顺;乙卯为阴,阴主逆。但取门生宫、宫门比和为吉;宫克门次之;宫生门则凶;门克宫则大凶。

 

师青曰:此言起休之法,从顺逆排布。如甲子年休起乾,其年寅山系伤门,伤隶震木,为门克宫。甲山系杜门,杜隶巽木,为宫比门。卯山休起乾,逆轮,死门在震,死隶坤土,于卯山为宫克门。如乙丑年休起艮,阳山从艮顺布休生等门,阴山从艮逆布休生等门。

此申明以上八门加临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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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

6

 

九星吊替者,如三元白星入中宫飞布,俱谓之吊。而年替年、月替月、层则替方、门则替之属,皆以名之。

师青曰:此申明前九星吊替各方句,而总提下吊替各法。

九星者,贪狼,巨门,禄存,文曲,廉贞,武曲,破军,左辅,右弼是也,与九宫有别,此言九星,实指九宫言尔。盖年有年紫白,月有月紫白,日时亦有紫白,层方门间,视天地盘山向飞星,合年月日时紫白而观之,则吉凶立判。

如上元甲子年,一白入中宫,轮至子上,乃岁支也。系六白,即以六白入中宫,飞布八方,视其生克,而支上复得二黑,是年替年也。

 

如上元甲子年,一白入中宫,六白在坎,飞布八方,与天地盘及山向飞星合观之,吉凶立判。甲子之子,在干支论,虽为甲子,以九宫论,上元为一白,中元为四禄,下元为七赤,不必再以岁支入中,此伪说也。按三年家紫白,以值年星入中,顺飞八宫,与玄空之天地盘及山向飞星合参,便可判别是年之吉凶,无须再以岁支入中。所谓上元甲子,以一白入中,飞六白到子,复以六白入中,飞二黑到子,名曰年替年者,实属后人增多之伪诀,其实只用吊,而无须用替也。[f3] 

 

 

 

 

 

 

子年三月,六白入中,辰属巽宫(注:三月为辰),即以五黄入中,顺布九宫,而再到巽宫则为四绿,为月替月也。

 

 

 

 

 

如二层屋,是下元的辛亥年,本来五黄入中,六白到乾,而乾宫藏亥,亥为辛亥年的年支,故以此方的六白入中,顺飞八方,此是层替方的方法,配合流年飞星论生克。

 

 

 

 

 

 

又如二层屋。二黑入中,六白到离,开离门则六白为门星,下元辛亥年,年紫白五黄星入中宫,九紫到离。离门原坐星是六白,今流年飞星,九紫火到离宫来克六白金,即以九入中宫再逐一挨去,到坤上得六白,此挨法是层数的间数,即从第一间起九紫,二间起一白,顺数至坤位第七间起六白,此为门替间之法。

 

 

 

 

 

此河图之妙用,循生迭起,运合灾祥,无不可以预决。

师青曰:此举年替年、月替月、层替方、门替间各法,依顺逆轮布,为灾为祥,无不可以预决。

 

 

 

 

 

 

 

 

 

 

 

 

 

 

 

紫白赋辨正

 

下篇

 

四一同宫,准发科名之显。

 

师青曰:以宅星入中宫,查四绿落在何宫,次以流年太岁入中宫,轮到一白到四绿处所,即为四一同宫。发科名之显者,利考试而获荣显也。盖一白为官星、主仕宦;四绿是文昌,主科名。

如兑宅艮门,每逢一白之年,四一同在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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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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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9

1

3

8

 

如巽宅坤门,每逢七赤之年,四一同在坤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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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4

6

7

9

5

 

 

 

 

 

 

如坎宅中宫,每逢四一之年,四一同在中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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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7

8

1

3

4

6

2

 

 

 

 

 

 

举一反三、帖然明白。

沈祖县注:此拘于天地盘山向飞轮之说而断。以为失令,四一主淫荡,则失之远矣。其实得令、失令,须明拙著『钥法』,并非以天地盘山向飞轮之说而可定也。

 

按:铨选之法,古今递变,三代以前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魏晋出九品中正,隋唐明清出于科举,民国以来,出于学校。术书所称科名,今即指考试及格而言,读者触类旁通,毋泥于名词之下可也。臂之在职者,则主高迁;庶俗者,则主遇贵;商贾者,则主获利;业农者,则主进业;僧道者则主加持。观此,则知不可执于科名之显而断。

 

七九穿途,常遭回禄之灾。

 

玄空飞星之九紫,属右弼,为后天火星;七赤破军,属先天火星。此两星若会合在一方,又同时遇丙丁火星,则容易有火灾。

师青曰:穿途者,穿其入宫之途也。先以宅星入中宫,次以流年太岁入中宫。若本宅或九紫遇流年之七赤,或七赤遇流年之九紫,同泊此宫,是谓穿途。如其方位又犯本年某月丙丁火星,一经修作冲动,则不免于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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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大村,以该市村中间为中宫,论其方位,与一栋屋论中间同。地方遭火,如六白[f4] 离水太盛、七赤被乾兑水太盛、八白被艮水太盛、九紫被艮兑水太盛,无有不被回禄者。不仅犯九紫七赤同宫,及丙丁火星相值为然,惟逢七九穿途者为尤甚耳。若谓九七同宫,其方宜空,见水可免,则不知水盛亦可为灾之义矣。

沈氏谓《玄空秘旨》云:“午酉逢而江湖花酒”乃别有所指也,与此条意义无关。

 

二五交加而损主,亦且重病。

 

师青曰:交加者,以本宅入中宫,亦以流年太岁入中宫之谓也。如逢二黑五黃,同宮互見,宅主雖不住其間,亦感耗損;若住其間,則更不離茶鐺葯矣。

二黑为病符星,五黄为廉贞,故主死亡、疾病。交加者,即以本宅入中宫,亦以流年太岁入中宫。如逢二黑五黄同宫互见,宅主虽不住其间,亦感耗损,若住其间,则更不离疾病。

二黑加五黄,是各星曜组合中最凶恶的一组。二黑星,在得运时为天医,为田地产业;于失运时,为病符星,主疾病、是非、失窃等。五黄星,是戊己大煞,为众煞之首,所临之处,不论得失运,均主伤病运滞,如血光之灾,或事业反复等。如逢此组合,必须尽力化解,若见此方动土,则凶性更显。

 

三七叠临而盗劫,更见官刑。

 

师青曰:震兑同宫,一之为甚;交临叠至,其患益滋。盖金主刑,木逢金,非刑即折。三碧七赤,因为九星中最惹是非者也。三碧为蚩尤星,是一个好勇斗狠之星;七赤为破军星,主破坏、官灾是非。如本宅与流年相遇同宫,则在家者被盗见灾,不在家者亦将因劫而兴官讼,甚至罹祸无穷。此组合又名「穿心煞」。

此总言九星同宫、分别吉凶也。

 

盖一白为官星之庆、牙笏文章,四绿为文章之祥、天辅太乙(有本作:职司禄位)。还宫复位固佳,交互叠逢为美。

师青曰:一为官星,四为文章、为科第之阶,仕宦因文章而显。故四得一而交互叠逢为美,一得四而还宫复位亦佳。但每年中八宅,一宅一向,不能多遇。一四同宫,亦只一宅一间耳。此条文义甚明。其论四一同宫之美,上下何等联贯。

沈注:若以复位为伏吟,主不利,虽逢四一,亦作不吉论,未免节外生枝,不喻斯旨矣。

一白之宅与方,又遇流年一白加临;四绿之宅与方,又遇流年四绿加临,名为还宫复位。一白之宅与方,又遇流年四绿加临;四绿之宅与方,又遇流年一白加临,名为文互叠逢。

 

 

是故三九、九六、六三,岂惟乾离震,攀龙有庆。

 

师青曰:以下数节,均为四一同宫之论。

三九乃三碧之年、九紫之宅;九六乃九紫之年、六白之宅;六三乃六白之年、三碧之宅。如震宅,以三碧入中宫,间是四绿,旋以离宅之九紫入中宫,乾间是一白,故离宅乾间,为四一同宫。以九紫入中宫,离间是四绿,旋以乾宅之六白入中宫,离间是一白,故乾宅离间又为四一同宫。以六白入中宫,震间是四绿,旋以震宅三碧入中宫,震间是一白,故震宅震间亦为四一同宫。此言本宅八卦排其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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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即三碧九紫。震宅为三碧入中,乾方四绿,遇流年九紫入中,乾方是一白;离宅为九紫入中,遇流年三碧入中,乾方挨得四绿,则三、九之宅,乾方均为四一同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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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1 7

 

九六即九紫六白。离宅为九紫入中,离方挨得四绿,遇流年六白入中,离方挨得一白;乾宅为六白入中,离方是一白,遇流年九紫入中,离方是四绿,则九、六之宅,离方均为四一同宫。

 

 

 

六三即六白三碧。乾宅为六白入中,震方挨得四绿,遇流年三碧入中,震方挨得一白;震宅为三碧入中,震方挨得一白,遇流年六白入中,震方是四绿,则六、三之宅,震方均为一四同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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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8

7 4

 

此言本宅乾、离、震攀龙者,是三九宅,四一在乾;九六宅,四一在离;、六三宅,四一在震,排其四一同宫。

 

而二五八之间,亦可蜚声。

 

师青曰:此言中宫向上飞星二五八当旺之局。所谓二者,横论离宅第二间也;五者,横论乾宅第五间;八者,横论震宅第八间也。再申言之,三碧之年,第二间是四绿;九紫之宅,第二间是一白。此五间屋排五间论也。九紫之年,第五间是四绿;六白之宅,第五间是一白,此七间屋排五间论也。六白之年,第八间是四绿;三碧之宅,第八间是一白,此九间屋排第八间论也。凡此意义,灼然能明。

沈注反谓此三节为前人所未道破,何不思之甚也。又注:“攀龙有庆,亦可蜚声”八字,恐非原文云云,则更见其读书不求甚解,囫囵吞过。盖此两节紧接上文而来,「是故」两字,承上转下、明白晓畅。上文既谓「复位固佳、叠逢亦美」、则下文之「有庆」「蜚声」正相泊合也。

 

二、五、八当旺之局。

所谓二者,为第二间也(注:震宅乾宫也)。如震宅三碧入中,三碧为第一间,第二间即乾宫,挨得四绿;遇流年九紫入中,将九紫加临第一间,第二间即乾宫,挨得一白,亦为四一同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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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

 

 

 

 

 

 

 

所谓五者,即为离宅第五间离宫[f5] (注:第五间也)。如离宅为九紫入中,九紫为第一间,第二间即乾宫,挨得一白,至第五间离宫,挨得四绿。遇流年六白入中,第五间即离宫,挨得一白,则九、六之宅,离方均为四一同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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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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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4

9 6

2 8

3 9

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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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八者,即为乾宅第八间震宫。如乾宅为六白入中,六白为第一间,第八间即震宫,挨得四绿,遇流年三碧入中,将三碧加临第一间,第八间即震宫,挨得一白,亦为四一同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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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8

7 4

 

此楼数屋排间论,攀龙有庆亦可蜚声,即考试可以合格,而声名可以远播

 

一七、七四、四一,岂但坤艮附凤为祥。而四七一之房,均堪振羽。

 

依上法。一七者,为坎宅遇七赤之流年,或兑宅遇一白之流年,艮宫均为四一同宫。间数亦与上同,如坎宅之第四间,为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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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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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

3 9

4 1

6 3

2 8

 

 

七四者,为兑宅遇四绿之流年,或巽宅遇七赤之流年,坤宫均为四一同宫。间数如兑宅之第七间为坤位。

 

6 3

2 8

4 1

5 2

7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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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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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者,为巽宅遇一白之流年,或坎宅遇四绿之流年,中宫为四一同宫。间数如巽宅之第一间为中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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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

2 8

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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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4

9 6

5 2

 

按:此节指一、四、七运之艮、坤及中宫山向飞星而言。则『四七一之房,均堪振羽』一句,系指天盘,因中宫之天盘得四,坐山之天盘得七,向首之天盘得一也,而中宫、坐山、向上之飞星,又合一四七之三般卦。所以坤、艮、中宫均可附凤为祥,均堪振羽,可得吉庆而受福。

 

八二、二五、五八,固在兑巽坎,登荣足贺。而三六九之屋、俱是荣显。

师青曰:此论一四大势,某年某方大利,非专指一宅而言。八白之年、二黑之山,与二黑之年、八白之山,一四均在兑方之宅,故曰「八二」。二黑之年、五黄之山,与五黄之年、二黑之山,与中宫排之,一四均在巽方之宅,故曰「二五」。五黄之年、八白之宅,与八白之年、五黄之宅,以中宫排之,则四一均在坎方之宅,故曰「五八」。凡此三者,同为一四应运,均主有登荣之喜。

 

师青曰:此就屋之层进而论,皆以四一同宫为主。如三进就是现代新式楼宇之第三层,层数须从地库计起。八白之年,一白在第三,二黑之山,四绿亦在第三,故第三层得四一同宫。六进屋即名六层,五黄之年、八白之山,第六层得四一同宫。九进屋即今之九层,五黄之年、二黑之山,故第九层得四一同宫。诚如是,其家必臻荣显。

沈注谓其原文被后人改窜,沈氏未知何所据耶,不仅为无根之谈,且昧于一四同宫之义。不知原著发挥之基础,其所论列,始终一贯、且常有验,不必置议。

 

依上法。八二者,为八白之山向遇二黑之流年,或二黑之山向遇八白之流年,兑宫均为四一同宫。间数亦与上同,如艮宅之第六间为坎位。[f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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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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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者,为二黑之山向遇五黄之流年,或五黄之山向遇二黑之流年,巽方均为四一同宫。间数亦与上同,如坤宅之第三间为兑位。[f7] 

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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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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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8

7 1

3 6

 

五八者,为五黄之山向遇八白之流年,或八白之山向遇五黄之流年,坎方均为四一同宫。间数亦与上同,如五黄之第九间为巽位[f8] 。凡此三者,同为一四应运,均主有登荣之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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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

3 6

5 8

7 1

8 2

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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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起楼,多数一层名「屋」,现代人则以层论,新式楼宇之层数须从地下计起,如八白之流年、一白在第三层,二黑之山向,四绿亦在第三层,故第三层得四一同宫。五黄之年,八白之山向,第六层得四一同宫。五黄之年,二黑之山向,故第九层得四一同宫。其家必然荣显。此论一四大势,某年某方大利,非专指一宅而言

 

遇退煞以无嫌,逢生旺而益利,非独运宅局可以参观,抑且年与运尤须并论。

师青曰:「退煞」指上元乾、兑、艮、离四卦,若遇四一同宫之位,亦可平安吉利。「生旺」指下元乾、兑、艮、离四卦,若遇四一同宫之位,当可亨通大利。「参观」、「并论」者,言宅局要合,流年吉照亦要合。局既合运,元运与年运亦要合,须多面以观之意也。

 

凡此皆就一四同宫立说,而沈祖则以四一为误,谓六运四运之艮寅山,二运之未山,皆到山到向,八国虽有退杀,亦可无嫌。查八国二字与原文无关。

 

运有双逢分大小,岁交加会辨三元。

师青曰:运有大小之分。大运者,上元、中元、下元也。小运者,上元之一运、二运、三运,中元之四运、五运、六运,下元之七运、八运、九运也。

又如一元之运,分甲子、甲戌二十年,甲申、甲午二十年,甲辰、甲寅二十年。原有大小三元,各司其会。其中交加之岁,仍照大小司令,辨其三元之得令、失令。遇生旺则兴,遇死退则败。此拙著《楼宇宝鉴》第二章《钥法》经已详矣。大小二运,皆是一白,或大小二运,皆是四绿,名曰双逢。三元花甲,递相交接。故上元甲子起坎,一白逆行;中元甲子起巽,四绿逆行;下元甲子起兑,七赤逆行,乃流年之小运。大小运同临,即谓双逢,分大小也。

 

但住宅以局方为主,层间以图运为君。

师青曰:凡论住宅,应先论其局与向之得令,次论其方之生旺有气。如一白当令,即将一白运入中论山论水。如以运合,再得一白方居位,方运并合,必主大发,故以局方为主。

层间以图运为君,遇有相合者则发。如一层或一间,一乃属水,如遇五子运中庚子十二年属金,逢金为生;遇甲子十二年属水,为比和,皆为旺运,主合家利。

原文既举其总,又言其分,局方层间,昭然揭示,何等明白。

沈注却指为误,不应分而为二,然则所谓「为主」者,其为衍文乎。

 

故坤局兑流,左辅运临,而科名独盛。

师青曰:此言上元坤山艮向。艮水坐左辅,特朝出兑,合地二生火、天七成之之局。当甲辰、甲寅二十年,左辅艮水为震之催官,故曰科名独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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艮山、庚水,巨门运至,而甲第流芳。

师青曰:此言下元艮山坤向。坤水坐巨门出震,合天三生木、地八成之之局。当甲子、甲戌二十年,巨门坤水为兑之催官,故曰甲第流芳。

 

7 1

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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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

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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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元癸卯,坎局之中宫发科。岁在壬寅、兑宅之六门入泮。

 

师青曰:前朝考试制度,称乡试举人为登科,称县试庠生为游泮。

下元癸卯流年飞星四绿,坎宅为一白,一四会合中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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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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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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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

壬寅年流星五黄入中宫,六白在乾;兑宅七赤入中宫、六白在乾[f9] 、则是年兑宅乾间、得三白合局、亦能入泮,科名有大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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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6

 

 

 

 

 

 

故白衣求官、秀士请举,推之各有其法。而下僚求升、废官思起,作之亦异其方。

师青曰:此总论四一同宫之也。求官重一白官星,求名重四绿文昌,其法其方,各各不同。如其间有四一同宫者,即择其间居之,自可成名得官矣。学者须记得清楚,自然胸有成竹。

 

第以煞旺,须求生旺,或小堆大塔,龙极旺宫加意。

师青曰:元运有时而变,煞运亦随而易,故于煞旺生旺,最要审察。如以坎宅之生气在巽,为文昌吉方,小堆大塔,万年不改,岂能泥守一方,故须加意以求其合之义也。

 

然而制煞不如化煞,或钟楼鼓角,局山生旺施工。

师青曰:制煞不如化煞,制之有时亦凶,化之则能转吉。如煞在震巽坤坎,则建屋栽树以避之,避之即化之也。若于其方作钟楼鼓阁以镇其煞,则煞愈盛而祸莫遏矣。故于局山中应审其生旺方施工,不宜于煞方施工,此为相宅之要义,必须详察。俗师以游年之祸六绝五为煞方,生天延为吉方,如坎之吉在巽,用钟楼鼓阁制乾兑坤艮之弓灰,或以宅主之年月日时,用水局化之,皆不通之论也。

 

若夫七赤为先天之火数,九紫为后天之火星,旺宫单遇、动始为殃、煞处重逢、静亦肆虐。或为廉贞叠加、都天再临,须分动静、赤紫廉火维钧。

师青曰:七赤、九紫、廉贞,回禄之山也。宅不宜配,然亦有动静之不同。若旺宫单遇,不动亦无妨;倘逢煞方,虽静亦难免于肆虐。苟五黄、廉贞并至,又值都天加临,则无幸免者矣。

 

是故乾亥方之水路宜通不宜闭,通而闭之、登时作崇。右弼方之井池可凿不可填,凿者填之、随手生嗔。


师青曰:此言上元坎宅喜先天乾方有水也,路宜通而井宜凿。

 

庙宇刷红,在一白煞方,尚主瘟火。


师青曰:上元离方,照墙刷红,其象属火,是一白之煞方。一白属水,本可制火,但在煞方,庙宇尤须注意,否则不免于瘟火矣。

 

楼台耸阁,当七赤旺地,岂免灾凶。

师青曰:下元七赤方,七赤乃先天火数,甲子、甲戌二十年,七赤方不宜高耸楼阁,若遇五黄之年,难免火灾之殃。

 

建钟楼于煞地,不特亢旱常遭。造高塔于火宫,须知生旺难拘。

师青曰:煞地不宜钟楼,火宫指离之方位也。然亦要七九交加之年,方有明验。若离方高塔,造于下元之时,文明蔚起;若造于上元之期,则是煞方,不宜高塔,故曰生旺难拘矣。难拘者,不能执一而论也。

 

但逢二星,同七九到,必然万室齐灰。

师青曰:此言本宅星与流年星,于七九之年同到其方,则烈焰飞腾,为祸必矣。

 

巽方庚子造高阁,坎艮二局尽毁,坤局之界无侵。

师青曰:上元庚子年,一白入中宫、九紫到巽,坎宅一白入中宫、九紫到巽。故巽方修造高楼、坎宅尽毁。上元坤宫,虽系庚子年七赤到宫,而无九紫同到,故无侵焉。

 

巽上丙午兴杰阁,离兑巽中皆烧,艮在远方可免。
  师青曰:中元丙午,七赤入中宫,故中宫被火;九紫到兑,故兑亦火;二黑到离,先天火数,离亦被火。巽本九紫火宫,此时造阁必主火殃;艮得一白飞到,故远可免。

 

须知明证,可以避祸。

师青曰:以上为申明七九穿途句。

 

五黄正煞,不拘临方到间,常损人口;二黑病符,无论小运流年,多生疾病。

师青曰:二黑五黄,乃恶土凶星,不宜至间到中,若至间到中则不利甚矣。如公元一九六九年己酉,此年值中元,四绿入中,顺数五黄在乾,若住在宅之西北乾位之房则不利;此年二黑在震,若住在宅之正东震位之房则亦不利。若值修动,愈见疾病。

 

五主孕妇受灾,黄遇黑时出寡妇。二主宅母多病患,黑遇黄至出鳏夫。
师青曰:五黄阳土、二黑阴土,均主肚腹,故孕妇应灾。黄土加黑土,是阴压阳也,故出寡妇。黑土加黄土,是阳压阴也,故出鳏夫。但从宅星入中宫,流年星入中宫,查其是否同到。若二五均在煞方,与所住之人相克,其验更着。仅有五而无二则不妨矣。

 

运如已退,廉贞逢处灾非一,总是避之为艮。
师青曰:如吉运已退,逢五黄到间,又与本命相克,急宜趋避防灾。


运若未交,巨门交会病方深,必然迁之始吉。
师青曰:巨门交会者,二黑巨门同在二宫也。若吉运未交,仍在二黑之宫,虽巨门为吉星,究以土克水命而见凶,宜择吉处迁避始吉。

 

此申明以上二五交加句。

 

夫蚩尤碧色,好勇斗狠之神。破军赤名,肃杀剑锋之家。
师青曰:此言三碧、七赤二星有大煞之性也。

 

是以交剑煞兴多劫掠,斗牛煞起惹官刑。
师青曰:交剑煞者,七赤破军遇六白武曲,兑乾金交战也。斗牛煞者,三碧凶恶之星遇坤艮,木克土,故因争兴讼而遭官刑。

 

七逢三到生财,岂识财多被盗。三遇七临生病,那知病愈遭官。
师青曰:我克者为财,但七赤是贼星,宫星七赤金遇流年三碧木,金克木为财,故虽得财而被盗劫。三碧、七赤形成战斗,宫星三碧木遇流年七赤金,两相克害,故主多病;病愈亦遭官刑,亦斗牛煞也。

 

运至何虑穿心,然而煞星遇旺,终遭劫贼。身强不畏反吟,但因坐神一去,遂罹官灾。

师青曰:此为申明三七叠逢之句。

盖屋局虽吉,而流年煞星,同太岁诸般会临,是为穿心煞,劫贼之祸、终难避免。如屋局七赤当令,遇生旺之运则不畏三碧加临矣,而流年吉神之助神不到,凶星别有加临,是为反吟,仍难免于官灾也。

 

要知息刑弭盗,何须局外搜求。欲识病愈延年,全在星中讨论。
师青曰:此为总提吉凶俱在星局之结论。

大凡盗劫病患及一切灾害,固由宅局之不善,而二五交加、三七叠临、九七穿途等凶,关于年星者尤重。若为四一同宫,则家道兴隆、后昆秀发,皆趋于吉。流年祸福、不外于元运,祸福者明矣。断间之法、即在于此。

 

更言武曲青龙,喜逢左辅善曜。
师青曰:武曲六白、乾金也;左辅八白,艮土也。如宫星坐金星,喜流年艮土星以生其宫也。


六八主武科发贵,不外韬略荣身。
师青曰:如宫星武曲遇流年左辅,谓之星生宫,故主武。


八六文士参军,或则异途擢用。
师青曰:如宫星左辅遇流年武曲,谓之宫生星,主文人任武职,或擢用出于异途。

 

旺生一遇为亨,死退双临不利。
师青曰:旺星、生星,或六、或八,若得一星到宫,生宫足矣。死者、退者,克害之星也,在局上既为死、为退,虽遇六、遇八,双临亦凶。他本有作死退双临乃佳者,死退安得佳耶。

 

九紫虽司喜气,然六会九而长房血症,七九之会尤凶。
师青曰:九紫为生子之星,但因宫星是六白金、流年遇九紫,火来克金,乾金六白也。乾为老父,应主长男血证;若不逢九紫而逢七赤,亦与六会九同患。

按:七赤,兑金也,兑戈少女,乃属破军恶曜,遇九紫火来克兑金,故尤凶也。

 

四绿固号文昌,然八会四而小口损伤,三八之逢更恶。
师青曰:宫星八白属艮,艮为少男。流年值四绿,木来克土,故聪明之子有损。三碧禄存,乃凶恶之星,比四绿文曲水性更猛,故聪明之子、一病莫救。沈注徒为曲解,何不思之甚也。

 

八逢紫曜,婚喜重来。
师青曰:八逢紫曜,为八白宫星遇九紫流年星,以火生土,离为中女,艮为少男,宫星并旺,不是婚喜、便主生子,二者必居其一。

 

六遇艮星,可以尊荣不次。
师青曰:宫星六白为吉曜,得流年八白左辅善曜,金遇土生、相得益彰,故主晋升不次之尊荣,而百事咸昌者也。

 

如遇会合之道、尽同一四之验。
师青曰:《紫白赋》以一四同宫为纲领,凡所议论,不离其宗。宫星两善,则以一四同宫为断,必有奇验,此承上六八言,喜其相生也。沈注谓此篇拘于一四同宫立论,疑原文为后人窜改,又疑一四两字为山水之误,其于本赋宗旨,显见尚有隔阂。若以一四为拘,改论山水独不拘乎。

 

若欲嗣续,惟取生神加紫白。至论帑藏,尤看旺气与飞星。
师青曰:流年星生本宅星,如宅星八白、流年星九紫,以火生土,是为生神,主发丁。若飞来之星皆紫白吉曜,得其旺气,主发大财。

 

二黑飞乾,逢八白而财源大进,遇九紫而螽斯蛰蛰。
师青曰:坎宅一白入中宫,飞二黑到乾,遇流年七赤入中宫,飞八白到乾,替星九紫到乾,则住乾间者,是年不惟大有之年,且可获螽斯之庆。

 

三碧临庚,逢一白而丁口频添,交二黑而青蚨阗阗。
师青曰:坎宅一白入中宫,飞三碧到兑,逢流年八白入中宫,飞一白到兑,则添丁有喜。交流年二黑入中宫,飞四绿到兑,会三碧为旺气,焉得不获大财耶。

 

先旺丁、后旺财、于中可见。先旺财、后旺丁、于理易详。

师青曰:丁财之旺有先有后者,凭于流星。如生星先到、旺星后到,则先发丁而后旺财。如旺星先到、生星后到,则先旺财而后发丁,其理易详。何有天机不可泄漏之拘。沈注云云、洵如术士惯用口吻矣。
   
又上言「三碧临庚」者,言兑金得三碧木,我克他为财,得一白水运生木即添丁。交二黑者,流年二黑入中,言我既以金克木为财,兹又四绿会三碧,则主发财。但另有辨别者,不是二黑要临庚上,必以四绿之年入中,二黑到震亦是也。沈注「三碧临庚」谓庚字误,当作巽字,如以上理推详,可知庚字不误,所误者沈注耳。

 

木间逢一白为生,八白同临而添丁不育。
师青曰:震宅以三碧入中宫、飞一白到震,可云生子之星。无奈因替星是八白到坎,致水被土克,则水不生木,而生我者又复为后来所制,故生而不育也。

 

火层遇木运得财,水局年来而官灾不免。
师青曰:火层者,屋之第二层也;木运者,五子之木运也。木火相生,故主得财。一运十二年,水年克火,故有官灾之事,不得与水生木、木生火并论。上两条据古本考正,语既简明、义亦流畅。沈本合并为一条,又增添文句,反为赘疣,而以生克之为非,误矣。

 

但方曜宜配局配山,更配层星乃吉。
师青曰:此言配合层星、与配局配山并重。如艮山坤向,乃土局土山也,宜分作两层,以火生土也。若土局而作三层,则木克土矣。是故配局配山,虽为方曜之善,仍待层星济美,始为贞吉之全。

 

间星必合山合层,尤合方位生光。
师青曰:此言间也、山也、层也,必须配合得宜,乃成吉也。

 

盖在方论方,原有星宫生克之用,复配以山之生死、局之衰旺、层之退煞如何,而方曜之得失始见。
师青曰:此为总结相宅之大旨。方位之吉凶、宫星之生克、山向之得令失令、层进有煞无煞、层之退煞如何,则为相宅必须明辨,孰得孰失、自有准确。倘阙其一、未为全美。

 

就间论间,固有河洛配合之妙,再合以层之高低,山之父子、局之财官奚若,而间星之制化聿彰。

师青曰:此为总结论间之大旨。论间之法,先要查明其间是否合于八卦阴阳,次看其层进高低之孰吉孰凶,又查其本山本局之子父财官合与不合,而后再查本年流年星之或生或克。倘其间有不合之门路,亦须详审。能如是,始知所以制化。造一屋如此,改一门楼亦如此。夫制化者,正在河图洛书之配合,图书并举、互用可知矣。乃沈注但云河图,又谓「不必如此拘泥」,显见其为削足适履,以图自圆其曲解,实未审耳。
   
又此数节中,于层之配合,屡屡言之,可知其与配局配山并重。理之所在、颠扑不破,固非沈氏所能一笔抹煞者也。

 

论方者以局,零神朝揖、门路合度、详其内外维均、而富贵可许。
师青曰:局者,当令之局也。言局与令之皆合也。

 

论间者以运,年星叠至星来生宫、征其旺气不失、而福禄永贞。
师青曰:运者,三元之运也。言局与运之皆合也。

 

如八卦乾位属金,九星则八白为土,此号宫星之善。
师青曰:乾金遇八白,土生金,为生方。

 

入三层,则木来克土而少财。
师青曰:第三层属木,则八白虽至乾金,而因三层之木制于八之土,不生乾金,故云少财。

 

入兑局,则星来生宫而人兴。
师青曰:八白土入兑宅,则宫得星生,故人兴。

 

更逢九紫入木土之元,斯为得运,而财丁并茂、兼主科名。
师青曰:九紫属火,元运值木,得木生九紫火,是运生星;元运属土,逢九紫火生土,是星生运,所以丁财并旺而又发科也。

 

如河图四间属金,洛书四绿属木,此图克书之局。入兑方,则文昌被克而出孤。

师青曰:四绿木是文昌之星,入兑方而被金克,故虽有聪明之子,多被克损。

 

入坤局,则土重埋金而出寡。

师青曰:坤局四间,属金虽好,惜坤土重而兑金薄,易被埋没,故少妇有寡居之患。

 

若以一层入坎震之乡,始为得气,而科甲传名,亦增丁口。

师青曰:一层属水,故坎方见水为旺,在震方水生木为生,层方互为生旺,方为得气,发丁发贵、理所当然。

 

局为体、山为用;山为体、运为用。体用一元、天地动静。

师青曰:本段为全赋之总结。作者将其重点作扼要之叙述,学者应熟加体味。此节言立宅之道,要使本山本局与气运合于一元,体用兼备则天地动静可以操之于掌矣。

沈注「以局为体、以运为用、山向为用中之用」指此不合,而忘其前此所注:「运之得失、全在山向」,则正以山为体、以运为用也。

 

山为君、层为臣;层为君、间为臣。君臣合德、鬼神咸钦。

师青曰:此言一宅之中,层间要合法度,使其如君臣之间,虽有尊卑之别而能鱼水相依,则一德同心、家道可以兴隆。

按:山局气运属于自然,层间制作属于人事,欲以人事配合自然,则相宅之道是尚。如坎卦,以一白入中顺布,观其生旺退杀布至六事,其房床井灶俱合本山之生旺、河图之层数、相生相旺、克杀俱避,则谓君臣合德也。

 

局虽交运,而关八方之六事,六惧戊已廉贞叠加。

师青曰:此言八方均忌黄黑也。若值黄黑上之位,居六事井灶等项,虽本局得元,而修动之中亦怕动起诸煞,故修作最宜谨慎。

 

山虽逢元,而死退方之恶煞,犹恐灾罹天罡加临。

师青曰:灾罹,即年之太岁。天罡,辰戌丑未也。本山虽在运中,而煞方又值当年太岁、诸凶降临,煞上加煞矣。故修作之时,应避免五黄、戊己、都天之类。

 

盖吉凶原由星判,而隆替实本运分。局运兴、屋运败可从局论;山运败、局运兴休以山凭。

师青曰:此论山局并重。局运兴,水神当令也。屋运败,不当元运也。此杨公救贫之法,专以局山并重者也。

 

发明星运之用,启迪后起之贤。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矣。

师青曰:此为紫白赋篇之言,示意读者必须学思并用,庶能不罔不殆、明其妙运。盖规矩可以示人、不能使人巧,若欲深入义理之微,推陈出新、知所通变、则系于其人之慎思敏求。凡学皆然,固不止于此也。拙著《楼宇宝鉴》远溯本源,胪陈各法,于相宅之学,虽不敢诩为权威,而一编在手,使人明古通今,自能相宅,其中体用,确有独步之处。兹将紫白赋之纷歧,逐一加释辨正,举枉措直,盖亦示人规矩之意,以免受曲解者之所惑。附录书后,俾与拙著参证、相互发明、固不失明古通今之一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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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2]应为“丁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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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4]应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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