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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纲要》精神 加强扶贫队伍能力建设

 bdcxrh 2011-07-06
贯彻落实《纲要》精神 加强扶贫队伍能力建设
  发布时间:2011-07-04  来源:十堰市扶贫办   阅读次数:60  【字体:   

袁新云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以下简称《纲要》)的颁布,为贫困地区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指明了方向。贯彻落实好《纲要》,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扶贫队伍建设是关键。作为扶贫部门,应切实增强职责,不辱使命,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管理上水平、工作创一流"的要求,着力加强扶贫队伍自身建设,努力践行"一切为了贫困父老乡亲"的核心价值理念,努力做到以干立威,以为立位。

  一、要把学习作为提升能力的第一需要。古人讲:"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人之知识,若蹬梯然,进一级,则所见愈广。" 著名作家王蒙对学习有过精妙独到的论述,他说:一个人的实力绝大部分来自学习。本领需要学习,机智与灵活反应也需要学习。健康的身心同样也是学会了健康的生活方式,特别是健康的心理活动模式的结果。学习是立身之本,是成事之道,是我们提升能力的第一需要。当前扶贫开发工作正处于一个承上启下、承前启后的重要转折时期,扶贫工作的基本理念、基本方针、基本方式和基本政策发生了重大转变,市委、市政府"一城两带"战略和跨越式发展目标的提出,使扶贫开发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承担着新的任务和使命,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适应形势。否则,形势变化了,我们思想观念就会滞后;社会进步了,我们能力就会落伍;工作要求提高了,我们就无法跟上。学习已成为当前我们最为紧迫、最为重要的任务。我们扶贫干部必须勤于学习,深入钻研,特别是学习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理论,学习扶贫开发的新政策、新业务,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努力提高扶贫队伍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政策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争做党委、政府的高参,争做扶贫工作的内行,争做贫困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实践者。

  二、要把做好项目工作作为扶贫开发的第一要务。项目工作是扶贫开发最基础性的工作,也是解决贫困地区脱贫致富问题、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最现实的拉动力量。抓好项目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对我们提出的工作要求,也市县扶贫部门职责所在。要牢固树立"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发展理念,把项目工作作为扶贫部门的第一要务,坚持"常规项目与试点项目并重、无偿性项目与有偿性项目并举、专项扶贫项目与行业扶贫项目兼顾"的原则,全力以赴抓重点项目谋划和争取工作。一是对上抓争取。紧紧抓住中央、省政策调整特点和走势,迅速储备一批质量优、标准高的优势项目,加快建成内容丰富、后续有力、竞争力强的项目储备库,采取"勤跑、上挂、请进、联动"的办法,把精力投放到关系全局和长远的重大政策项目的争取上,主动争取项目,自觉服务项目,以抓项目总揽发展全局,以抓项目促进扶贫开发。二是对内抓协调。充分发挥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着力建设市县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项目共商、责任均担"的良性互动机制,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与成员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构建资源整合机制和项目联动机制,形成扶贫开发新合力。三是对下抓监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备案批复制、公示公告制、资金预拨制、定期审计制,继续坚持"一个规划统领、一个文件统筹、一套机制规范、一个漏斗向下"的项目运行机制,确保项目建设增效,资金运行规范,扶贫干部安全。

  三、要把服务群众作为扶贫部门的第一责任。为贫困群众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贫困弱势群众的利益,是扶贫工作的根本宗旨。必须把"公仆意识"和"人本观念"贯穿于扶贫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一是要心系贫困群众之冷暖。全市目前还有贫困人口89。2万人,这是我们的重点工作对象。扶贫工作,要瞄准贫困户、贫困人口,心理时常装着他们,系着他们的冷暖,带着深厚的感情为他们办好事、做实事。把贫困群众能不能直接受益作为做决策着眼点,把贫困群众是否得到了实惠作为我们工作的着力点,把贫困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二是维护贫困群众之利益。扶贫部门是代表党和政府做贫困群众工作的,是党和政府联系贫困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经常深入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见,维护群众利益。特别是要能够经常深入到贫困乡村、贫困群众中去,检查我们的扶贫政策是否落实、贫困群众是否受益,倾听基层困难和呼声、校正决策失误和工作不足,真正把各级党委、政府关心贫困群众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好,把贫困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三是履尽岗位之责任。扶贫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对象多、政策性强。目前,人少、事多、工作忙,是市县扶贫办面临的共同处境。但是要各尽其责、忙而不乱、忙而有为。扶贫工作的主要职责就是为贫困群众服务。要认识到我们对象瞄准了、任务落实了,就是称职;对象瞄不准、工作落不实,就是不称职;不去瞄准对象或工作不落实,就是失职;出现对象错位,资金挪用,随意调项问题,就是工作渎职,就应受到追究。

  四、要把真抓实干作为提档进位的第一保证。扶贫工作,对象千差万别,政策要求具体,工作头绪繁多,要实现提档进位,关键要强化职责:一是强化贫困对象的认定之责。贫困对象是我们制定、落实、争取扶贫政策的基础和依据,认定贫困对象是我们扶贫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责。如果我们对区域内的贫困对象都认定不准、底子搞不清,就无从谈做好扶贫工作。各地必须高度重视贫困监测工作,经常分析农民收入状况,加强与统计部门的联系沟通,掌握贫困人口的变化情况,把好贫困监测结果录入关和上报关。要把贫困对象作为我们制定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的重要依据,认真落实贫困对象对扶贫项目的选择权、扶贫政策的知情权、项目资金监管权和扶贫成果受益权。坚决防止"政策因贫困对象而来,项目离贫困对象而去"的现象。二是强化扶贫项目的核准之责。扶贫的理念、扶贫的政策、扶贫的成效,最终都体现在项目上。选择什么样的项目、安排多少资金,直接反应了扶贫政策的取向、反应了我们是不是真扶贫、扶真贫,也影响项目能否有效落实。必须坚持以规划为依据,充分尊重村情民意,科学计划安排项目。对上报的项目一旦批复,必须严格按文件落实,坚决杜绝擅自调整扶贫项目的现象。三是强化项目实施的督导之责。建立落实扶贫项目责任制、跟踪问责制,严把项目建设准入关、进度关、质量关和项目资金拨付关,确保项目落实到位、资金拨付到位、项目实施到位。四是强化扶贫效果评估之责。加强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履行扶贫工作责任制情况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定期通报制度,切实把扶贫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以此营造扶贫工作的大环境,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要把干净做事作为队伍建设的第一要求。古人讲:"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 扶贫资金是穷人的"救命钱",是纪律的"高压线",扶贫部门也算是一个较为敏感的部门。我们要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有为贫困群众谋利益的责任,没有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权力。必须大力弘扬正气,对不正之风要敢抓敢管。必须时刻坚持以民为本,以法为绳,以德修身,以公生明,谨记"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从小节做起,从领导班子做起,从市扶贫办做起,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嘴巴,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争做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扶贫干部,努力建设一支"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作风求真务实、工作开拓进取、倾情服务群众的扶贫机构,打造一支政治可靠党性强、业务精通作风实、纪律严明为政廉、精神饱满形象好、克难攻坚打硬仗"的扶贫队伍。

  作者:湖北省十堰市扶贫办主任

  通联:0719-8111312

  邮编:4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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