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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会计》第六章知识点:无形资产的特征

 野馆汤泉 2011-07-21

注册会计师《会计》第六章知识点:无形资产的特征

   知识点一、无形资产的特征

  无形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的定义和特征

  无形资产的特征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以下特征:

  1.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并能为其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经济资源的本质是所有资产的基本条件,一个无法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是无资格作为资产的。

  2.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

  3.无形资产具有可辨认性;

  所谓可辨认性是指该资产能够脱离企业单独存在,比如专利权,A企业可以用,B企业买过来也可以用,这说明此资产可以脱离企业而存在,可以单独用于交易,此即可辨认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认定其具有可辨认性: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用于出售或转让等;

  (2)产生于合同性权力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分离。

  在修改准则前,商誉属于无形资产,而商誉是唯一的无法脱离企业单独存在的无形资产。在2006年的新准则中,商誉从无形资产中分离出来单独作为一项资产,不再归入此列,这样剩下的无形资产均可单独辨认,可辨认性就变成了无形资产的一个共性。

  例如:王府井商场的经营可以看做一项商誉,但是如果将王府井商场搬到一个偏僻的山村,使其脱离了特定的地点和特定的人则其商誉就不存在了。

  4.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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