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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稀土矿

 昵称2734997 2011-07-22
微山稀土矿

微山县崔庄矿投资有限公司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处理微山稀土精矿(5000t/a REO)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时间: 2009年06月12日  来源:微山县经贸局  作者: 微山县经贸局  浏览次数: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微山县崔庄矿投资有限公司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处理微山稀土精矿(5000t/a REO)项目

项目概要:微山县崔庄矿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13058万元在山东微山经济开发区内建设“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处理微山稀土精矿(5000t/a REO)项目”。该项目采用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和保定稀土实验厂低动态焙烧专利技术,通过浓硫酸拌酸、熟化、焙烧、水浸、伯胺N1923萃钍并制成草酸钍副产品, 使得从萃余液中制取碳酸稀土产品和硫酸铵副产品成为非放射性操作,可有效控制放射性污染,而且不产生放射性废渣、废水,有利于环境保护。本工艺还将充分实现水的循环利用,是一种高效、安全、洁净的环境友好流程。

本项目承办单位为山东微山利成稀土有限公司暂名,正在办理注册

   山东微山利成稀土有限公司由微山县崔庄矿投资有限公司与宜兴新威集团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由宜兴新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占股份60%微山县崔庄矿投资有限公司40%

新公司完成注册之前由微山县崔庄矿投资有限公司代办有关项目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

   宜兴新威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集团公司。公司拥有以稀土、耐火材料二大主业,下属分工明确的六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中:企业山东微山利成稀土有限公司,为全球最大的稀土分离企业之一,稀土产品品种规格多样,能充分满足各类用户的要求;无锡新威荧光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吨荧光材料;正在建设年产1000吨高性能稀土抛光材料生产线。

   微山县崔庄矿投资有限公司由微山县人民府整合县属国有资产后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金壹亿元,投资经营管理范围包括稀土、医药、煤电化及碳黑等。山东微山湖稀土有限公司已经划归微山县崔庄矿投资有限公司管理。

山东微山湖稀土有限公司,其前身为微山稀土矿,1973年建成投产。微山稀土矿为我国已经开发的三块轻稀土矿藏之一,是山东省唯一的稀土矿产生基地。矿藏分布在以郗山为中心的0.85km2、距地面500m深度范围内,已经探明稀土资源量1257t,可采稀土储量REO 255t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有粉尘、烟尘、二氧化硫、含HF的废气排放,生产设备运转产生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灰渣、煤气站灰渣及水浸渣。本项目的放射性环境影响主要是通过排放含钍粉尘和钍射气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及其治理措施

   1、废气

拟建项目主要的粉尘排放源有原料处理车间精矿上料系统、钍盐产品库;烟气排放源主要是回转窑和蒸汽锅炉。

原料处理车间精矿上料系统有粉尘产生,设置一套除尘系统,选用气箱式脉冲布袋除尘器,风量17000m3/h,除尘效率为99%,净化后废气并入H 80m、Ф2.0m的焙烧尾气排放烟囱排放,烟囱出口粉尘的排放浓度3.7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的排放要求,年排放粉尘9t

   稀土精矿拌酸、熟化、回转窑焙烧工序产生的含HFSO2、烟尘的废气,尾气量320000m3/h(精矿上料系统除尘废气17000m3/h并入后,废气量共337000 m3/h)。通过碳酸氢铵溶液吸收后,经H80m、Φ2.0m的烟囱排出,HF的排放速率为0.46kg/h,排放浓度为1.36mg/m3,年排HF 3.312 t;烟尘排放速率为0.14kg/h ,排放浓度为0.42mg/m3,年排烟尘 1.0 t

萃钍车间钍盐产品库设置一套除尘系统,选用脉冲单机布袋除尘器,风量4000 m3/h,过滤效率为99%,净化后气体由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粉尘浓度<20mg/m3,年排粉尘0.576t

   硫酸高位槽及N1923配制槽设置局部排风系统,将产生的少量含酸废气经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

锅炉房设34t/h蒸汽锅炉,21备,锅炉烟气产生量 非采暖期 25000m3/h、采暖期37000m3/h;锅炉烟气净化采用冲激式脱硫除尘器,向烟气喷淋石灰乳脱硫除尘(脱硫除尘废水经脱硫除尘器下设计的贮坑收集、沉淀,沉淀物与煤渣一并处置,上清液重复利用于石灰乳配制,脱硫除尘过程蒸发损失的水量由浓盐水补充),除尘效率90%,脱硫效率78%,燃煤采用低硫煤(硫分0.75%)。净化后烟气由高40m、出口直径1.0m的烟囱排放。依据《燃煤锅炉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核定技术方法——物料衡算法》HJ/T692001,经计算,锅炉烟尘排放浓度 非采暖期137.35mg/m3 、采暖期123.74mg/m3SO2的排放浓度 非采暖期126.72mg/m3、采暖期114.16mg/m3 ;锅炉SO2年排放量为27.372t,烟尘年排放量29.694 t

回转窑燃料为煤气。煤气站设Φ1.5m单段式煤气发生炉1台,燃煤采用低硫煤(硫分0.75%),煤中的硫有80%进入煤气。因此,回转窑焙烧尾气中SO2的排放速率为2.64kg/h19.01t/a)、排放浓度为7.83mg/m3、煤气站SO2年排放量为19.01t

本项目产生的含钍粉尘经净化后经80m高的烟囱排放,含钍射气的废气经不低于15m的烟囱排放。

  2、废水

拟建项目总用水量11154.9m3/d,其中新水量266.5m3/d,循环水量8599m3/d,蒸汽及回水量466.2m3/d,二次利用水量461.4m3/d,水重复利用率为97.6 %

该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水可充分实现循环利用:

 (1)更洗浴室和洗衣房、分析化验用水、洗车用水进入中水处理站,不外排;

 (2)碳酸氢铵沉淀稀土后的含氨废水中的氨最终可以通过膜组件的方式加以富集利用(浓相水共有33.2m3/d,其中18 m3/d返回母液蒸发系统,13.2m3/d用于生活冲厕,2m3/d用于锅炉湿式除尘,稀相水256.4 m3/d进入二次利用水系统,返回生产工艺)。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送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废渣

1)水浸渣

焙烧矿用水浸出时产生的压滤渣为水浸渣,干渣量为4978.5t/a(含水20%),含钍168ppm,能被审管部门豁免,试生产后,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进行浸出毒性鉴别。根据毒性浸出鉴别结果外售或外委处置。在此之前,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厂内临时渣库堆存,不会对外环境造成辐射影响。

2)灰渣

年排锅炉灰渣3100.4t,煤气站灰渣475.2t

锅炉灰渣、煤气站灰渣属于无害渣,可进行综合利用。

   4、噪声

拟建项目生产工序为湿法冶炼过程,生产过程中高噪声设备较少,因此通过利用车间建筑隔声可减轻对外环境的影响。辅助生产设施中主要噪声源为压缩空气站及锅炉房、煤气发生站的鼓风机、水泵等,针对这些辅助设施中的噪声源,拟建项目通过建筑隔声、安装消音器及减振机座等措施进行降噪。拟建工程在设备选型中注意选择噪声较低的设备,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所在厂房进行吸声降噪处理,选用有较高隔声性能的门窗,并控制厂界一侧的门窗面积。

   建筑物的隔声效果很明显,一般可降低1020dBA);强噪声源设备基础采取减振措施后,设备噪声源强也能降低1020dB(A);厂房进行吸声降噪处理,选用有较高隔声性能的门窗,能确保建筑物外1m处噪声值低于80dB(A)。因此,噪声污染控制技术可靠。

   四、环境影响预测

   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1通过模式预测本项目各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很小,对周边地区和敏感点的影响很轻微,逐时、逐日、全年的污染物浓度预测结果均远低于相应标准限值。SO2HF的小时、日均预测值与背景值叠加后仍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限值的要求,PM10叠加后的超标现象主要是由于背景值偏高所引起的。

2)拟建工程投产后,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仍以现状值影响为主,从环境空气影响角度考虑,该工程是可行的。

3)经分析、计算,本项目排放的含钍粉尘和含钍射气的废气不对工作人员、环境和公众的辐射安全产生明显影响。

   2、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拟建项目投入运行后:厂界昼间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因此拟建工程对声环境影响很小。

   3、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不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地埋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微山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全厂无直接外排废水。工程建设时,生产区地面、污、废水排输管网和治理设施均采取防渗措施,只要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废水的跑、冒、滴、漏,拟建工程一般不会对区域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

   五、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采用低硫煤并采用冲激式脱硫除尘器净化锅炉烟气,工艺中产生粉尘的环节均安装了布袋除尘器,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

   稀土精矿拌酸、熟化、回转窑焙烧工序产生的含HF的废气,通过碳酸氢铵溶液吸收后,与精矿上料系统的收尘尾气混合后气量约337000m3/h,经H80m、Φ2.0m的烟囱排出,HF的排放速率为0.46kg/h ,排放浓度为1.36mg/m3,年排HF 3.312tHF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氟及其化合物(以F计)二级标准限值6 mg/m3的排放要求;回转窑燃料为煤气,煤气站燃煤采用低硫煤(硫分0.75%),煤中的硫有80%进入煤气。煤气燃烧后,回转窑焙烧尾气中SO2的排放速率为2.64kg/h、排放浓度为7.83mg/m3,远远低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有色金属冶炼二级标准限值SO2  850 mg/m3的排放要求。

   拟建项目更洗浴室和洗衣房、分析化验用水、洗车用水经中水处理后返回浸出等生产工序,蒸发循环水经废水处理系统(膜透析)处理后返回生产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微山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拟建项目产生的噪声通过建筑隔声、安装消音器及减振机座等措施降噪。

   拟建项目产生的锅炉灰渣、煤气站灰渣综合利用;水浸渣能被审管部门豁免,试生产后,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进行浸出毒性鉴别。根据毒性浸出鉴别结果外售或外委处置。在此之前,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厂内临时渣场堆存,不会对外环境造成辐射影响。

   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评价认为,该项目采用国家支持的稀土冶炼清洁生产与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符合规划及总量控制的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已经编制完成。公众可在县府办公室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同时公众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方式或通过县府转达,在报告书简本公示后15日内向评价单位了解情况或反馈意见。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向项目评价范围内公众征求环境因素影响程度、工程建设应特别注意的环境问题等方面的意见。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向公众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获悉公告信息及报告书简本公示后15日内,公众均可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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