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是指考生填报的同一录取批次同一投档时间段中的多个院校志愿。体现了志愿之间的并列结构关系。
平行志愿主要特点:
1.志愿并列。考生所填报的多个院校相互并列。即在同一投档时间段,考生所填报院校均有可能被检索。
2.位次优先。在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前,首先要将所有考生分科类按投档分(高考总分加政策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位次排列。投档检索时,先从最高位次考生志愿检索,再依次检索以后位次的考生志愿。
3.遵循志愿。考生所填报的多个院校志愿仍有自然顺序。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几个院校志愿时,是按考生填报志愿时排列的院校自然顺序依次进行的。当考生的投档条件符合所报考院校的要求,即可被投档到该学校,该学校的投档比例达到后,考生仍然可按后续填报志愿的学校投档,其所报考的志愿全部无法满足时,该生在本批次的录取就落选了。依次再对下一位次的考生进行投档,依此类推,直至全部学校投满为止。投档考生由学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即不再检索该生的其它志愿。
4.一轮投档。由于考生所报志愿是平行的,故投档检索只能进行一轮。如果考生因几个平行志愿均未满足条件而未被投档,或投档后因志愿不服从调剂等原因被退档,就只有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今年,我省高校录取设8个批次院校志愿。提前批设3个学校顺序志愿。特殊类型招生批设1个学校志愿。第一批A段设5个学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 B段设2个学校顺序志愿。第二批A段设8个学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志愿均为平行志愿,B段设4个学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志愿均为平行志愿。第三批设7个学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志愿均为平行志愿。专科(高职)批A段设6个学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志愿均为平行志愿B段设2个学校顺序志愿。独立学院(民办)专科(高职)批:设4个学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志愿均为平行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