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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省标)

 苏北税官 2011-07-25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省标)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4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字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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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单位是一家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比例达到50%,请问能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吗?

  答: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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