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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质期不同于保存期 消费者购买产品须谨慎

 昵称535749 2011-08-02

对超过保质期、没过保存期的产品,如果没有失效、变质,商家可以明示降价销售,但产品一旦超过保存期绝对不能再销售

商家销售环境如果不符合食品包装标注的保存条件,即使没有超出保存期,也可能变质

近日,家住沧州市的王女士在超市买了一包糕点,回家后才发现过了保质期。她立即拿着小票找到超市要求退换,但销售人员认为,虽然这包糕点过了保质期,但并没有过保存期,所以不同意为王女士退换。

在销售人员提示下,王女士才发现,原来这包糕点包装上还有一个保存期,从生产日期来看,确实没有过保存期。

“过了保质期并不等于这个食品就坏了,只是过了最佳食用时间。”销售人员表示。无奈之下,王女士只好把这包糕点拿回家,但却不敢食用。

笔者调查发现,市场上许多食品同时标注有保存期和保质期,很多消费者并不了解两者区别,一些商家也趁机打马虎眼,欺骗消费者。

据沧州市质监局食品科工作人员介绍,保质期和保存期并不是一个概念。产品的保质期是产品在正常条件下的质量保证期限;保存期是指产品的最长保存期限。超过保存期的产品失去了原产品的特征和特性,丧失了产品原有的使用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保存期的最后一天也称为产品的失效日期,为此也有商品注有“最好在某年某月前食用”等字样。“消费者不要购买超过保存期的产品,以防造成伤害。”质监人员提醒,同一产品,其保存期长于保质期。对超过保质期、没过保存期的产品,如果没有失效、变质,商家可以明示降价销售,但产品一旦超过保存期就绝对不能销售了。

此外,消费者还应该注意商家销售环境是否符合食品包装标注的保存条件,譬如冷藏贮存、避光保存、阴凉干燥处保存等,如果不符合规定,即使食品没有超出保存期,也可能变质。(兰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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