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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残疾人应由政府资助

 传统文化网站 2011-08-03

5.残疾人应由政府资助

【原文】所谓养疾者,凡国、都皆有掌养疾,聋、盲、喑哑、跛躄、偏枯、握递,不耐自生者,上收而养之疾官,而衣食之。殊身而后止。此之谓养疾。

【译文】所谓养育重病之人,就是在国家、都城都设立掌管养育重病人的机构,凡是聋、盲、哑、瘸腿的、半身不遂的、两手不能伸展的、没有办法自理生活的,官府就要收养他们安排在残疾人馆所里,而供给衣食。待他们死后为止。这就称之为养疾。

【说明】这个制度现代也没有了,残疾人都是家庭独自抚养,而国家只是帮助他们就业,要他们自食其力,这对大部分残疾人来说是可以的,但对少部分家庭经济能力差的人家,还是非常困难。所以,政府应针对这些群体有一定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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