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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上的讲话

 永州之野 2011-08-04





2009年3月6日) 

同志们:

2009年2月25日,省委、省政府在贵阳召开了全面启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动员大会,全省各市、州、地、县、区(市)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建设局局长参加了这次会议,会上,宗源书记、树森省长分别对全面启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作了重要讲话,王晓东常务副省长传达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决定》。下面,我就贯彻全省全面启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动员大会精神,并就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立足“一个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为主线,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坚持政府统筹、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方针,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协同推进小城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扶贫开发,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切实收到“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发展得空间”、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效果。具体工作目标是:今年4月30日前,在完成第一批试点任务1205户的基础上,完成扩大试点任务3082户,统一按“黔北民居”风格规划设计建设,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抓好产业调整,配套建设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整体改变农村面貌。3082户扩大试点任务中:红花岗区205户;汇川区100户;遵义县200户;桐梓县582户(地质灾害危房搬迁);绥阳县100户;正安县256户;道真县100户;湄潭县254户;凤冈县215户;务川县215户;余庆县200户;赤水市245户;仁怀市260户;习水县150户。

二、强化“两种意识”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据调查统计,全市核定农村危房有22.46万户,占全市农业人口总户数的14.2%。其中重度危房9.4868万户,中度危房8.7662万户,轻度危房4.207万户。危房户中有低保户3.971万户,五保户4689户,困难户8.4831万户,一般户9.5361万户。可以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面大、人多、任务重。我们要把这项工作看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看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直接、最现实的举措,看作是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行动体现,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上来,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六到户” (任务到户、公示到户、资金到户、建档到户、标识到户、验收到户)的要求,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以“黔北民居”为特色的村庄整治工作结合起来,高标准、高质量规划建设,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打造成亮点工程、惠民工程、安全工程、满意工程。

二是强化机遇意识。要抓住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这一历史机遇,切实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这两天,省建设厅李光荣厅长在遵调研期间,明确表示省建设厅将全力支持遵义市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并提出各县、区(市)计划四年完成的任务,如果三年、两年乃至一年内能够完成的,省建设厅可以把四年的资金提前按各县、区(市)的计划拨付到位。为此,各县、区(市)尤其是有条件的县、区(市)要进一步理清思路,超前安排,周密布署,积极争取省建设厅资金支持,为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既好又快地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搞好“三个规划”

一是要抓紧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各县、区(市)要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根据当地自然和经济社会条件,抓紧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合理确定中心镇、一般乡镇、中心村、基层村的区位、规模和空间布局,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依据。

二是要科学制定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以县、区(市)为单位,抓紧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四年(2009-2012年)规划。合理确定年度建设改造计划和建设时序,优先确定今年的目标任务。

三是要扎实搞好农房集中建设改造详细规划。要坚持高起点规划,在选点布局、户型设计和公共设施配套方面,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农房建设标准和抗震等级,引导农民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百年住宅”。要通过科学规划,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住房“建了拆、拆了建”和“年年建新房、不见新气象”的现象,坚决防止重复建设,避免造成新的浪费。

四、完善“四项政策”

一是资金政策。实施3082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资金需求相当大。各地要把危房改造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对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予以补助或贴息扶持。配套资金方面,根据省下达我市的筹资任务不低于试点政府补助资金总额的30%,各地要按资金匹配的要求,及时将匹配资金筹集到位。

二是用地政策。国土部门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用地的保障工作,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对符合有关规定的,要减免土地占用费。各县、区(市)要抓住当前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与城市总体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相衔接,统筹安排好城乡居民点、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生态涵养、农林牧渔和二、三产业发展用地,合理布局城市、小城镇、中心村周围的基本农田,为经济建设、城镇化发展和农房集中建设留足用地空间。农村危房改造选址要确保安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预留地上安排,尽量使用空闲地或未利用地,确需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三是信贷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市内各金融机构参与农村住房建设。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帮助解决农户建房小额贷款;农村信用社要在贷款方式、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并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是产权政策。必须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县级政府要根据农村住房的土地性质,依法核发土地使用证。要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鼓励农民拆除危旧房、交还宅基地。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严禁借危房改造名义搞房地产开发,严禁向城市居民出售集体土地住房。

五、坚持“五个原则”

一是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农民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因此,必须尊重群众意愿,要把政策、规划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决不能搞强迫命令。要通过宣传教育、典型引路、政策鼓励、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等多种方式,调动起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农民需求,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坚决不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二是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确保万无一失。要根据我市地理地质结构复杂、地形地貌多样和滑坡、泥石流等常见灾害在地域分布、发生频率上不尽相同等特征,因地制宜地建造不同结构的房屋,提高防抗不同灾害的能力,确保危房改造工程经得起时间、历史的检验。各级规划、建设、房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各个环节从严把关,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对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违规建设,造成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三是坚持循序渐进原则。全市农村危房改造点多面广,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要区分轻重缓急,成熟一批,改造一批,不搞“一刀切”,坚决防止“一哄而上”,形成“烂尾”工程。要坚持试点先行,先易后难,突出重点。从经济、财力状况较好和农村基层领导班子较强的地方入手,从公路沿线的村庄入手,优先启动集中连片建设和整建制改造,分期分批,有序推进。

四是坚持严格标准原则。所谓的标准,就是要结合农村实际,既不能贪大求洋,又不能随心所欲。虽然中央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标准没有限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想怎么建就怎么建,一定要加以规范。当前,我市的农民普遍还都不很富裕,按照农村追求宽房大物的习惯和心理,相当一部分农民肯定是想把房子建大建宽,有的甚至会盲目追求大而借钱建、借款修,造成房子建大了,口袋掏空了,债务增多了,有的甚至会因此而成为新的贫困人口。为此,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标准一定要从严控制,要充分认清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目的是帮助困难群众改善基本居住条件,不能与追求宽房大屋混为一谈,扭曲农村危房改造的初衷。

五是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要注重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探索农村危房改造的新机制、新路子。各县、区(市)要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拉动当地经济的增长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组织引导相关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对集中建设农村住房和为农户自建房提供实物补助所需的钢材、水泥、管材等大宗建材,可以县、区(市)为单位,由政府组织统一进行招标采购,按照就地就近、优质适用、降低成本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辖区内企业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对于政府组织集中连片建设或改造的农村住房及配套设施,要统一进行规划设计和工程施工招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本辖区内的队伍。市内钢材、建材和设计、施工等大中型企业,要抓住这一机遇,尽可能多地承揽工程,扩大市场份额。农房竣工时,结合“家电下乡”活动,组织市内家电、家具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开展现场展销,为农民提供便利。  

六、突出“六个加强”

一是加强领导。要建立建全责任制,层层抓好落实。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市级负总体责任,县级负主要责任,乡镇级负具体责任,村级负直接责任。切实落实“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各县、区(市)“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组建专门办事机构,组织专门办事班子,扎扎实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是加强配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级建设、民政、财政、发改、国土、农业、水利、扶贫(农办)、林业、广电、电力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紧密协作,整合资源,共同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建设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统筹做好规划制订、组织实施、质量监理、督促检查和工程验收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的预算拨付和使用管理工作,国土部门要做好建房用地的规划和审批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建房对象的审核认定工作。其他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直接受益者,更是主要建设者,没有群众的积极主动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就不可能落到实处,只有群众积极参与,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有效推进危房改造工作;只有切实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并紧紧依靠群众,才能激发群众创建美好家园的激情;只有真正让困难群众得到实惠,才能赢得群众的衷心拥护。因此,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尤为重要,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宣传发动,让更多的集体和个人加入到这一工作中,加快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四是加强整合。省政府以省农村危房改革工程领导小组为基础,组建了一个由发改、国土、农业、财政、民政等部门参加的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整合办公室,主要任务就是推进有关农村建设资金集中捆绑使用。为增加群众的建房补助,市政府决定建立一个相应的工作机制,将民政、财政、发改、建设、交通、国土、农业、水利、扶贫(农办)、林业、电力等部门资源进行整合,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形成合力,把扶贫项目、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村庄整治项目、沼气池建设项目、广播电视村村通项目、乡村公路项目、城乡电网改造项目和“黔北民居”建设、“四在农家”创建等新农村建设的相关资源进行整合,倾斜安排各类建设项目和补助资金投入到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中。

五是加强调度。此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短,必须细化责任,倒排工期,加强调度,强力推进。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进一步完善谁来落实、怎么落实、何时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迅速付诸实践、见诸行动,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好字优先、能快则快的原则,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六是加强督查。要按照市《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暂行办法(试行)》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建设部门要深入施工现场,对施工质量、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真正建成“放心房”、“满意房”。同时,各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全程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坚决查处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市危改办要把农村危改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同志们,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积极行动起来,系统安排,统一部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力争提前高标准完成我市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任务,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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