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总量减排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目的,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要求,全面开展工业污染防治,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削减,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总量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到2010年底全县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比2005年减少10%,即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3438吨和1827吨以内。“十一五”期间,全县共实施减排工程47项,资金总投入29345万元。经市减排办核定(杭减排办[2011]4号),2010年淳安县COD和SO2排放量分别为3391.89吨和1406.55吨,分别比2005年减少了11.22%和30.72%,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均超额完成。

7月29日,召开全县节能减排工作会议。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千岛湖水环境保护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作为全局性、根本性的任务来抓。为强化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2007年5月,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环保、经贸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减排办公室,建立了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减排工作领导和工作力度。制订下发了《关于加强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完成了《淳安县“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淳安县“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应急预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落实了工作措施。

副县长王晓林与相关单位签订减排工作责任书
2、完善责任体制、强化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减排方案和实施计划的编制。市政府与我县签订减排责任书后,我县及时组织编制实施方案,与各企事业单位签订年度减排目标责任书。同时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二是将减排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不得力、不作为,影响进度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3、强化污染治理、推动工程减排
加大投资力度,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化学需氧量减排。一是加快污水处理厂(站)建设步伐。“十一五”期间,先后完成了南山、坪山、汾口、城西四座大型城市污水处理厂,同时,在21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建成了21座微动力污水处理站,全县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实现了污水处理全覆盖。二是强化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管。通过健全污水处理厂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实施实时监控、动态监管等措施,不断提高污水处理效率,污水稳定达标率不断上升,使污水处理的达标率从建成之初的80%提高到了90%以上,有效地发挥了污水处理厂(站)的减排能力。三是积极推进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加强企业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先后完成杭州千岛湖啤酒有限公司污水提标改造工程、浙江强强实业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程、杭州天道实业有限公司高浓度废水零排放等一大批减排工程。
4、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结构减排
五年来,我县以优化产业结构为导向,以造纸、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以及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规划、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淘汰步伐,大力推进结构减排。“十一五”期间,全县累计关停了4 家造纸厂、 4家砖瓦厂、2家食品厂、1 家纺织厂,共减少排放化学需氧量478.51吨,二氧化硫288.64吨。
5、完善长效机制,强化管理减排
一是全面加强执法监管。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企业环境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二是加强减排设施运行管理。对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完善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截污纳管率,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达标率。三是强化监督监管。严格项目检查,确保污染减排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