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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为何热衷婚外情

 灤水鍾靈 2011-08-08
   
        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有拈花惹草之本性。
  研究发现,婚外性行为和经济冲突是离婚的最多理由。其中,男性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有:太太有外遇、要求太多、无法与亲戚很好相处及婚姻对自由限制过多。而妻子提出的离婚理由主要有:丈夫大男子主义、不关心体贴妻子、婚外性关系、嗜酒及赌博、婚姻暴力(对妻子进行身体和心理虐待)、性格不和、性生活问题及财务困难等。
  当今,因“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总数在不断增加。
  也许不少人会认为,在当今的婚外情战场上,男性总是孜孜不倦的“偷腥馋猫”,而女性则总是黯然神伤的羔羊。其实并非如此。见异思迁,是人类的普遍心理,是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许多已婚女性爱幻想和另一个他发生婚外性关系,这就是说,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有拈花惹草之本性。特别是随着女性社会经济地位和教育程度的提高,其追求独立和自我实现的欲望也在不断加强,因而在婚外感情方面,巾帼不让须眉,大有追上并超过男性之势。
  寻求婚外情男人和女人的动机不同:男性为性,女性为情。
  外遇形成的原因有两大类:一是男尊女卑的社会观念导致的;二是个人在婚姻中欲求不满所致(这里指的欲求不仅包括感情、性欲,还包括对安全、信任等方面)。
  在国内,夫妻感情不和常常成为婚外情的主要诱因,但对于不少人特别是男性来说,寻求婚外性同样是常常甚于寻找婚外感情。国人以前对性比较压抑,现在开放了,条件变了,观念变了,性欲在长期的压迫中也迸发出来了。性生活满足成为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婚姻中得不到性满足的人会去寻找婚外情。而且,寻求婚外性刺激的,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大有增加。一位研究者说过,假如有些男人,他们完全放弃欲望,他们必定不是真正的男人。
  当然,“性”趣广泛并非只有男人。在一份杂志的调查中,有21%的女性称“触电的浪漫”是她们尝试外遇的主要原因。受访的已婚者认为婚外情的主要目的依次是:追求新奇刺激、生理需要、感情需要和婚姻的调味品。
  无论男人和女人,发生婚外情的原因无外乎六大心理原因。
  有学者对上海市婚外情和第三者插足而导致离婚的特点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原告为女性的占多数;在因婚外情而离婚的人中,51%的人存在婚前性行为,充当第三者的以未婚青年为多;婚外情以同事关系为多,以过错方喜新厌旧为主,夫妻不和的只占18%。
  男性和女性在产生婚外情的动机和方式上都有所不同。但由于人们在性格特征以及个人资本和社会资本方面都存在着差异,因此,不同的人在发生婚外情的机会上也是有差异的。
  不过,容易引起婚外情的总结起来有以下六大原因:
  志趣不一,欲觅知音。志向、兴趣、爱好是夫妻感情的重要因素。如果俩人志趣不一以至于常相互争吵,久而久之,就会各自在社交场合中与情投意合的异性朋友发展为恋情。
  感情不和,寻求补偿。感情是维系夫妻关系的基础,如果夫妻之间感情不好,就会带来巨大的烦恼和精神压力,双方就有可能通过别的途径去寻求补偿。
  生活寂寞,寻求慰藉。夫妻生活过于单调寂寞,很容易产生孤独烦闷感。一些不甘寂寞的人便会去寻找能够重新弹起激情交响乐的第三根琴弦。
  喜新厌旧,寻找刺激。猎奇求新心理具有普遍性,同时由于恋人之间婚前婚后生活发生了质的变化,浪漫会变得黯淡,新奇感和神秘感也会随之消失。如果再不注意更新爱情的内容和方法,长此以往,其中一方就会寻找新的刺激。
  性生活不和谐,另寻新欢。性生活是婚姻的重要内容,也是维系夫妻关系的纽带和润滑剂。夫妻双方如果性生活不和谐,很容易导致感情上的不融洽,而出现另觅新欢。
  知恩图报,以身相许。知恩图报本是做人的一种良好品德,但是如果把握不好,往往会情意绵绵突破友谊的界限,引发婚外恋。
  法律该惩罚婚外情吗?
  一些法学家认为第三者伤害了无过错方,使其感到羞愧、痛苦,构成了对无过错方名誉权的伤害。而另一些法学家则认为伤害的是无过错方的配偶权,而不是名誉权。
  社会学家则大多从道德和法律的操作性上来看待法律和婚外情。他们认为,婚外情属于婚姻道德的范畴,应该加强道德教育而不是法律控制。法律要处罚第三者,首先碰到的问题就是如何界定第三者。那么,发生多少次性关系才成为第三者呢?
  什么是肉体上的外遇而不是心灵的外遇呢?同肉体外遇相比,单纯的心灵外遇更具有背叛性。特别是女人,当她们对另一个男人产生情感上的强烈欲求时,总会倾向离开丈夫。
  此外,处罚第三者还会面临如何取证,如何找到第三者以及如何处罚等困难,在操作上确实存在不少问题。
  法律是神圣的,但法律并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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