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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艳军的作业

 天雷教育 2011-08-08
关于我的一篇教学设计的反思
    综观我的这篇教学设计主要还是以教师为主的,学生为辅的
模式。没有很好的体现出教学改革的精神。现就这篇教学设计分析如下:
优点:整个教学设计无论从环节、目标、内容、参考资料、问题设计上都很翔实,各种资料特别完备。尤其是教学过程,对教学内容的分析上特别到位,从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上都无可厚非,准备的的特别充分,分析得也很深入。在对内容进行详尽分析后,对学生活动的问题设计和回答也做出
 
了详尽的答案。在教学设计
的后半部分还准备了很多相关的资料。
缺点:
1、设计目标发生偏离。这篇教学设计致命的问题在于,教学设计的目的偏离了。这篇教学设计是为了老师教学准备素材,为教师上课坐知识的铺垫,而忽略教学设计的主要任务——是为了“为学生设计学习过程和学习资源的过程”。所以这篇教学设计虽然花费了很大精力,却围绕了教师自身展看设计的,其方向严重偏离。
2、这篇教学设计缺乏可操作性。教学过程注重了对教学知识的内容分析,缺乏教学流程的设计,缺乏组织课堂活动的环节,缺乏对学生学情的分析,缺乏问题情境的设置,缺乏学生活动的资源准备,缺乏对学生启发引导及突发事件的预案等。说穿了还是没
有围绕学生进行研究分析。
3、内容面面俱到,没有体现出对重难点处理方案。一节课仅仅40多分钟,这么多内容哪些是重点分析的?哪些是可以省略的,在
教学设计上无从体现。
4、教学设计是以“教”为主而不是以“学”为主。新教学理念强调的是“学”为主,如何调动学生学起来,而不是一味的要求老师如何教。在如何调动学生的“学”方面,这篇教学设计几乎为
零。
启发:
1、通过学习心得教学设计的理论,对教学设计的目的、必要性、作用、过程和方法都有所了解,对比自己的这篇教学设计,和新的教学设计理念有很大得落差,知道了自己以往教学设计的许多误区。通过学习,首先从理念上有了根本的改变,那就是,教学设计是为谁设计?为学生而不是为老师自身。因为课堂教学是围
绕着“学生”展开的。
2、教学设计作为课前的教学准备。不仅仅是准备本节课的知识和素材,首先应该是了解本节课在整个单元和主题中的地位,知识间的联系。唯有此才能建立一个系统的知识体系,而不是人为的
把各部分知识孤立和割裂开来。
3、教学设计还要重视分析学情。这一点在以往几乎完全忽略。对学生为主的新课改模式来说,对学情分析成为教学设计重要环节
之一,是一堂课能否上好的关键所在。
4、教学设计应该有实用性。而不是成为一种上课的素材,如果那
样和“教学参考”有什么差别?
 
5、教学设计突出以学生为主体。这是教学设计的理念,也是教学设计成功与否的最终的标准。舍此,这个教学设计就不是成功的教学设计。一切围绕着学生的学情结合教学目标展开设计,这样
的教学设计才能更好的指导课堂教学。
 
 
 
附教学设计: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认知目标
了解财产所有权、合法财产的含义。理解我国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能够结合实际,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所有
权。
能力目标
通过案例分析、学生讨论,培养学生归纳能力、分析能力和联系
实际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思想目标
通过教学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尤其增强学生依法保护公民合法
财产所有权的意识。
教学重点
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教学过程
复习提问
请同学们回忆第十一课讲的是公民在哪一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导入新课
同学们,我们在第十一课讲了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从今天开始,我们讲公民在经济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首先,我们一起
来看一下本课的知识结构表:
 
 
教师带领同学们边看知识结构表,边分析本课的主要内容(通过看本课的知识结构表,使同学们知道本课我们将要学习几个方面
的问题。)
一、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板书)
课前准备:找一名同学画五幅图:
1.张强买了一台拖拉机。
2.张强的拖拉机放在自己的院子里。
3.张强用拖拉机在耕地。
4.农忙时张强将拖拉机出租。
5.张强将拖拉机卖掉。
上课时,请同学们看图,并结合课本的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图1问:拖拉机是干什么用的?它是属于什么物资?
答:拖拉机是进行农业生产用的。它属于生产物资。
问:张强将拖拉机买回家,说明拖拉机是张强的什么?
答:合法财产。
图2问:张强将拖拉机放在自己的家里对吗?原因是什么?答:对。因为拖拉机是张强的合法财产,张强有对拖拉机的实际控制
权,即占有权。
图3问:张强在对自己的合法财产——拖拉机行使什么权利?
答:张强在用拖拉机耕地,是行使他对合法财产的使用权。
图4问:张强在农忙时将拖拉机出租,他的做法是否正确?原因
是什么?
答:张强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公民有权用自己的财产取得经济
利益,这是公民对财产的收益权。
图5问:张强将自己的拖拉机出卖是在行使其对什么的权利?
答:张强在行使其对拖拉机的处分权,是属于法律上的处分。
问:张强有权对拖拉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原因是什么?
答:张强对拖拉机拥有财产所有权,我国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
益和处分的权利。”
问:你对哪些财产拥有所有权?
答:略。
请同学们听一个案例:“我先生从国外带回一架高档照相机,只用了两个月,就被13岁的儿子瞒着我们,以2000元的价钱卖给了他同学的哥哥。我们知道后,向买方索要,并欲将2000元钱还给对方,但对方声称我儿子有卖相机的权利,他们之间的买卖行为已生效,不同意还给我们。请问,我儿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可以给同学们2分钟的时间,让同学们讨论一下。)
教师总结: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根据这些规定,一般情况下,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上述材料看,一个只有13岁的孩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只能进行简单的与其智力年龄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出卖家里的高档照相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13岁的孩子的行为能力。因此,其与买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应是无效的。我们今后在现实中要注意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一个家里的好管家,决不能做材料中13岁男孩所做的事,你对家里的财产只有使用权,当你征得父母的同意后可以先例对财产的处分权(如花钱购买生活资料,将一些东西赠给或卖给别人……),收益权(如储蓄压岁
钱……)
刚才我们讲了本节课的第一个问题,笔记:
1.什么是财产所有权(板书)
财产所有仅是指什么?
物资包括什么?
什么是财产?广义上理解财产还包括什么?
(让学生带着问题阅读教材。)
我国民法通则第71条关于公民所有权的规定,既是对公民的财产
所有权利的规定又起保护作用。
2.财产所有权的法律保护(板书)
设问:你知道我国保护什么财产的所有权吗?
学生答略。
教师总结:国家不保护非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对于前面讲的张强的拖拉机是属合法的财产,应当受到
国家法律的保护。
3.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的保护(板书)
(1)什么是合法财产(板书)
(听案例并回答问题)“王某在某商场的有奖促销活动中,经过抽奖得到价值5000元的彩色电视机一台,其中奖所得应缴纳税款5000×20%=1000元。(因为王某的中奖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偶然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请问,如果王某将价值5000元的
彩电直接搬回家,彩电是否是王某的合法财产。
(让同学们参考教材回答问题,教师总结。)
只有王某将所得奖纳税之后,彩电才是王某的合法财产,才会受
到法律的保护。
(2)我国法律对财产所有权的保护方式
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所谓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是指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私人财产的行为。如果有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财产或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侵犯,公民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所有权”、“请求恢复原状”、“请求排除妨碍”、
“请求赔偿损失”。
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所谓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是指我国《刑法》第五章对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及处罚的规定。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情况:“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敲诈勒索罪”,将对应受的刑罚处罚都做出了规
定。
请同学们考虑一下,这两种法律手段的区别是什么?
(同学讨论,教师归纳。)
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侵犯的情节是不同的。拿《民法通则》中的规定与《刑法》中的规定比较一下就可以看出来了。民法中说是“哄抢”,而刑法中则说是“聚众哄抢”,聚众与一般哄抢是情节不同的。因此情节严重的用刑事手段解决,大量的普遍的用民
事方法解决。
案例:“我是《装饰美术字》一书的作者,此书花了4年的时间于1991年底出版发行。去年,我发现另一出版社出版的《制图字体》第三版的修订内容中有大量字例(共122组)抄袭我的《装饰美术字》,有的甚至整页抄袭,造成很坏的影响。我给这家出版社和作者写信,要求他们停止侵害,并给予经济赔偿。他们都承认侵权的事实,但由谁赔偿,怎样赔偿始终没给我明确的说法。请问,
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8条的规定,解决著作权侵权纠纷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即调解和诉讼。《装饰美术字》的作者可以视具体情况选择调解或诉讼任何一种途径均可,至于侵权作者和出版社会是否都负责赔偿,赔偿多少则要看调解情况和法院裁判来定。
请同学们看书:当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侵犯时,公民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采取下列方式予以保护。(教师带领同学们读
一下四种方式)请问第49页的材料说明了什么?你得到什么启示?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的保护,一种是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一种是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我们应该学会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自己也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社会主义提倡拾金不昧,如果昧而不还,必将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拾到钱
物不属于合法财产,不受法律保护。
课堂小结
在这一节中,我们主要学习了关于财产所有权的一些内容,包括什么是财产?财产所有权是指什么?什么是合法财产及我国宪法
的规定?我国的法律如何保护财产的所有权?
宪法对公民的合法财产做了相应的明确的规定,并给予保护。人都是有生老病死的,当公民将要或已经离开了人间以后,公民的
合法财产将如何处理呢?这将是我们下节要讲的内容。
教学反思
本课通过学习讨论,培养学生归纳能力、分析能力和联系实际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教学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尤其增强学生依法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意识。课上学生配合较好,教学任务基本完成,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气氛不活跃、学生的积极性没有发挥到极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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