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民健身应向市民开放校园体育场馆 比金钱容易浪费的是时间,比时间更容易挥霍的是健康。身体是“1”,功名利禄都是后面的“0”,没有健康的身体,神马都是浮云。随着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意识到健康的身体在人的全面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然而现实情况是:缺乏公共休闲和锻炼场所是困扰民众健身的一大问题,同时也是广大市民反映影响幸福指数的重要因素之一。虽然现在大多数人不愁吃穿了,但想要健身却又无处可去,每天清晨黄昏在公园和开放的体育场馆都能看到不少自发锻练的身影,并且都人满为患。还有不少有健身需求的市民由于没有适宜的健身场所,人们只能在居住区周围见缝插针地找块空地锻练身体;由于缺乏健身场所,不少市民甚至把在公路上散步都当成一种健身方式——孰不知,如汽车尾气、车辆行驶等因素为这样的“健身”也埋下不小的安全隐患。多年来,场地缺乏一直是制约我国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瓶颈。据统计,全国现有体育场地的66.7%在学校,而我市各类中小学校的体育场馆目前基本都未对公众开放,在寒、暑假期间连许多学生都不能回本校运动,导致场馆使用率偏低。 “学校体育场地本是公共资源,哪怕是适当收取些费用,也应该向市民开放,如果学校操场都向群众开放,必将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热潮。”市民 一边是广大群众对健身的热切需求,一边是大门紧锁的学校空置体育场所,怎样才能使两者实现良性互动呢? 一、政府主管部门应对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找准学校、政府和社区各自的工作职责,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时每年要拨出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支持学校体育场所对外开放工作。各区、县可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学校(距居民区较近、有体育场所)先搞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后再逐步推广。 二、开放体育场所的学校须增加保安和保洁人员,以保障群众锻炼期间的校园安全和校园卫生;参加锻炼的市民要实行入校登记制,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学校发放的健身卡进入校园;参加锻炼的市民要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维护校园卫生、爱护校园的公共设施。 三、对于校园安全问题,可通过安全告知制度、安全合同协议等区分意外事故界限,避免学校卷入不必要的体育安全事故纠纷中。还可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方式引入市场化理赔机制,以降低学校和群众的健身意外风险。 总之,政府及相关部门只要在管理和机制上动动脑筋,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和设施是能够做到鱼和熊掌可以兼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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