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趋强律师:最具讽刺的奖励
动车事故遇难者赔偿标准为50万,早签奖励引质疑。我看了此新闻第一个感到中国的法律为什么不能把政府的行为进行最有效的约束?强势的政府更应当充分尊重死者家属的意见,而不应单方确定死亡赔偿标准,更不能不顾及中国传统文化和公众的良知去用什么奖励地方式促使死者家属尽快与其签订赔偿协议。口口声声对死者尊重为第一原则,难道不是在挂羊头卖狗肉吗?如果死者九泉之下有知这样来处理会含笑九泉吗? 据报道称,依照铁道部有关规定,此次赔偿标准是执行以17.2万元为基数再加上20万元保险理赔总共37.2万元,这个基数是固定不变的;另外加上遇难者家属交通费、埋葬费、家属赡养费等后共计不超过45万元;事发后在短时间内接受谈判并签订协议的可视情况酌情予以数万元奖励。以上费用除奖励费用由户籍所在地政府拿出来外,其余由铁道部一并支付,支付方式以现金和充卡方式,原则上充卡,整个谈判将遵循对死者尊重为第一原则。中国铁道部其实是很牛的,所以可以不必顾忌死者家属感情、公众良知就单方确定游戏规则。《空军一号》中该死,谁也不能欺负美国的口号在中国,可以改成谁也不能欺负铁道部。 其实不难理解铁道部规定的良苦用心,是不希望有所谓难缠的死者家属漫天要价、勒索政府的。对于死亡旅客的赔偿数额不应单方由铁道部确定,因为铁道部是本次事件的责任者。 我希望大家对“7·23”动车追尾脱轨事故不幸遇难者表示的是惋惜、痛惜而不是…… 这样的奖励是一种讽刺,是奖励什么?是奖励死者的不幸遇难还是死者家属积极配合,是奖励旅客在履行运输合同中积极献身还是政府对死者家属积极配合表示欢迎?愚蠢的官员确定愚蠢的赔偿规则,可怜的死者家属的积极配合获得了政府的奖励,拿到了最具有讽刺意义的奖金! 对此公众心中有一丝丝隐痛,公平?公正?合法?人权?改变此种奖励是有正义良知的每一个中国人的向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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