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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减轻了男人们的压力!

 我的电脑c盘 2011-08-13
如今社会的发展趋势,让男人们越来越觉得压力重重有苦难言。面对现实,面对工作,面对找对象结婚,面对买房买车等等。如今的男士们刚刚工作不久就开始计划着买房,还没找对象就已经考虑买房的问题了,如果没有房要想找对象都难,更别提结婚了。可是刚开始工作,每个月只有那么两三千元的工资,每个月还贷少则一两千元,这样一来生活费也就所剩无几了。


  结婚的天天有,离婚的也天天有,在这离婚率一年比一年高的年代里。谁又有十足的信心和把握自己的婚姻可以始终不变呢?辛苦攒钱买房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如果辛苦买下房,结了婚,最终离婚这房子却成了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平均分配了,也或者为了争的房子的所有而争得面红耳赤,两败俱伤岂不是更悲哀?


  女人们常常叹息活得很累很辛苦,其实男人们也好不到哪里去,只不过男人们总是把压力放在心里,不善于表达而已。如今已经不再是过去式,过去多数都是结了婚后两个人才考虑买房的问题。而现在,现实的残酷让男人们苦不堪言,但还得默默承担起一切,谁让自己是男人呢!


  过去的婚姻法,如果两个人离婚,双方的共同财产都是平均分配,而如今最高法公布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一婚姻法,相信会得到更多男士们的欢迎。这显然让男士们减轻了不少压力,让男士们松了一口气。保护了男人们的合法权益。


  因为,自己或者家人为自己买的房不管到什么时候都是属于自己的,最起码不会到了婚姻破裂的时候,连自己辛苦买下的房子也没有了。在这样的婚姻法下,也许女方更愿意与男方共同来承担买房的责任。只有共同买房承担房费,将来才能属于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如果两个人共同分担买房,男方相对压力会少很多。另外,如果女方有能力愿意来承担买房也未尝不可,因为那是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即使婚姻不再,房子依然还在。这样一来,男士们岂不是就更轻松了吗。这样的婚姻法相对更公平些。而不存在所谓的房子必须是由男方买的说法了。而是界限分明是谁的就是谁的,谁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法律会越来越健全,考虑越来越全面,随着时代的进步,愿带给人们的压力越来越少,生活的越来越轻松幸福。愿我们都生活在一个和谐的公平的社会中,享受着每天温暖的阳光和雨露。

新解让某些女人痛失救命稻草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其重点内容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第四点特别引起了天空永远蔚蓝的关注: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人们常说“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而今天刚刚发布的《婚姻法解释(三)》不但给了某些女人最为沉重的一击,同时也从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许多既定俗语和婚恋模式。特别是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里,可谓是给现代婚姻注入了更富有正义积极力量的时代内涵。

从今天起,我们要改变对孩子的教育,让他们明白婚姻已经不是镀金的捷径,我们不能穷养儿子富养女,因为女儿的格调再高,也只能眼高手低,因为在再大的财富面前,婚姻最多只能给你一个使用权,却无法给你一个合法的所有权。

说心里话,这样一种新解的发布该会让多少心怀嫁入豪门梦想的女人心寒啊,同时又会让多少以女儿为投资对象的父母血本无归。

说心里话,天空永远蔚蓝一直认为,妻随夫贵,女人只要嫁得好,本身就是对男女平等最为严重的踊跃。任何权力和义务都是相互的,当人们习惯于接受女人凭借婚姻脱贫和改变穷苦出身的时候,同时也意味着人们对女性在婚姻中享有平等权的漠视。女人要想真正和男人平等分享社会,那就一定要从真正意义上自立自强起来。而与此同时,作为女人的父母,也要打破那种重男轻女的思想,把财产留给儿子,女儿就出泼出去的水,如此以来女人便没有了活路。所以,这也恰恰是该新解的社会实际性的障碍所在。但所幸的是,几十年的计划生育成果,已经让大部分家庭都是独生子女了,各有各父母,各有各财产,只是多与少的问题。

然而,这从现有法律层面是不是也让计划生育工作有了另一番推进的空间呢?

总之,社会的发展在于公平正义,无论是男方借着婚姻之名向女方要财产,还是女方向男方要财产,新解的发布都给予了我们一个更加公平的监督作用。这是一种进步的力量,也许实施起来会有这样那样的障碍,但却是中国婚姻观念发展上的一个里程碑事件,它让某些女人(也有一些男人)丢失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在这里,天空永远蔚蓝说的只是积极方面的影响。 

再说说消极的影响吧。人们会重新审视婚姻是什么?妻子和小三的距离小了,甚至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有些女人会更倾向于做小三,小三可以不为婚姻所累,不必天天困在一起,可以让距离和年龄差距产生美,而这一切作为妻子的却难于做到。所以小三总可以更加优越于让男人开心,从而从男人获得物质上的利益。反正在财产所有权上,小三和妻子一样,都要靠两个人在日后的相处中“赚”取,好不好,给不给,全在男人的兴趣和心情。

再有,男人(更准确点说是家里有钱的男人)可以继续在婚后保持自己无比的优越性了,女人始终战战兢兢不敢懈怠,沉默纵容是更加不得的选择,如此以来让坏男人更坏,好女人难好……即更加以正式法律的形式解释了:干得好和嫁得好都不如生得好!!!

如此以来,势必使婚前公证行业火热起来。接个吻,你得答应给我一辆车,做次爱你得同意给我一套房,咱们丑话说在前,明码标价,不要到婚后再争执。反正你现在高兴了嘛,试着高兴紧,就赶紧给我把字签了,趁着同居前去公证处把证给公了……总之,婚前的麻烦事多了,爱情反倒更加没有以前纯正了。以前嘛,啥都不说,我就说我爱你,把你感动了,值到你娶了我,只要一娶我,我就不用担心,该是我的都是我的。而现在不一样了,含蓄不起来了,也素质高不起来了,在你碰我之前,咱就得象嫖客和妓女一样,事前把价给谈好了……想着这又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情啊!

世界上从来不缺乏政策,每一个政策出台的后面总会有成千上万个对策在等着,政策是积极向善向着公平的,但对策却又让政策事实上反而倒退了一大步……说到底,人性的悲哀。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停止寻求进步的脚步,我们应该相信随着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阴暗的东西绝对会越来越少,正如我们越来越红火的日子。

不再多说了,赶时间出文,最后一点:新解的出台,至少是给了我们想真正经营婚姻的人一份更加公平和正义的力量,这一点是最主要的,比任何东西都重要。正如再好的锁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一样。为婚姻法新解叫好啊~~~~~~~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是法制社会的一大进步

        最高人民法院于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有关情况,并于13日正式实施。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相关链接:http://news.qq.com/a/20110812/001069.htm

 

        看完相关内容,我有一种举双手赞成的冲动。这不是说明我有什么私心,或是什么见不人的意图。而是从一个普通民众的角度看到了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一些好处。让我们看到了法制社会中相关法律的完善,不管这种纯法律意义上的完善是否对实际事件有多大的帮助,至少有了法律的依据。更重要的是此次司法解释对于处理亲情、道德与法律等之间的关系有了较大改进。不但兼顾了中国几千年以来的人情道德观念,同时让法律在法制社会得到应有的尊重。可以说,这不但是法制社会的一大进步,更有助于整个社会文明的进步,同时还有利于一些社会问题的解决。

 

        首先就此条解释的表面意义来看,体现了对父母的尊敬。父母只对自己的子女有抚养和照顾的义务和责任,而没有对子女家庭及其成员照顾的义务和责任。现在的社会是,子女结婚以后如果没有房子,双方父母也跟着着急,都希望自己的子女早日拥有一个安稳的住所。在子女一时没有能力买房的时候,往往都是条件较好的一方父母主动拿出积蓄来帮助子女,条件差一些的更是双方父母都一起来帮助子女完成买房。此时的很多父母都是顷其所有,拿出所有养老的钱,却不一定能换来一个安稳的晚年生活。此时此刻,能明确父母在子女不动产中所付出的份额及共有权利,也是对父母晚年的一种保障。

 

        明确的法律依据让夫妇双方乃至双方父母,少了对自身及子女财产一些不必要的担心。有利于减少家庭生活中对一些大件财产的顾虑,同时也减少了家庭生活中的矛盾,增加家庭成员相互之间的信任。少了财产的纠纷,也更利于婚姻的稳定与长久,让家庭更加和睦。

       

        明确的财产分配,对“啃老”象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以前在没有明确父母在为子女置办财产时的份额和共有权利时,子女因为没有财产共有分配的压力,而总是把父母的帮助当作理所当然。反正父母帮没帮自己只有天知,地知,我知,父母知,子女很容易就把父母给自己的帮助当作自己应得的。久而久之,父母帮自己的事也就完全忘记了,当作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而在明确了父母对子女财产的份额和共有权利之后,子女时刻都会提醒自己这财产不完全属于自己所有,时刻会有一种心理上的压力。这种压力和提醒会变成对父母的一种愧疚,最终让我们明白,还是我们以自己的能力所置办的一切才会让我们安稳和安心。

 

        明确后有利于房价的稳定甚至是下跌。反正房子也不再是夫妻任何一方实实在在的保障,买不买房子与是否结婚的关系已经不再那么明显。就算对方有好多房子,我去与他结婚那房子也不一定是属于我的。在这种不公平的心理压力下,共同出资买房结婚或是干脆租房结婚,会更让对财产没有实际拥有权的一方心理更加踏实。如此以来,房子也将不再是结婚的一个硬性条件,延后买房或不买房的人将越来越多。

 

         明确后更利于夫妻婚后同甘共苦、一同创造美好未来。因为婚前的一切,不一定属于婚后的双方,那婚后的双方更愿意在结婚以后一同努力地创造一切。夫妻双方只有尽量保持家庭中一切的共有权利,只有共同享受了家庭中所有一切的义务,才能真正体现夫妻的共同体,体现家庭的完整性。

 

         明确后有利于维护婚姻的真实意义,它让婚姻不再过多地掺杂着物质婚姻的原素在里面。从而使得以感情为重的婚姻越来越多,以物质为重的婚姻越来越少。当然,物质是维持一个人,一个婚姻,一个家庭最重要最不可缺少的东西,任何人都不得忽略。只是“宁愿坐在宝马上哭,也不坐在单车后笑”的言论,不再成为婚姻社会的主流。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还是,这个明确让我们的社会真正去逐渐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其实,我们平时经常喊出的所谓男女平等,只是多了一些对妇女的尊重。而实际是,大多的妇女在结婚之后还是走上了家庭主妇、相夫教子之路。这样一来,很多妇女便在结婚后依然失去了较多的话语权、主动权以及经济权。很大程度上,女人仍然在依靠着男人生活,家庭中依然是一片男主外女主内的远古场景。这样的场景何来真正的男女平等之说。

 

         真正的男女平等,应该是夫妻享有共同的家庭主导权,享有共同的家庭义务和责任。比如挣钱养家不再是男人一个人的事,养育孩子也不再是女人天经地义的责任;男人也有相妇教子的责任,女人也有工作赚钱的权利。。。。。。
离婚新物语:谁的地盘谁做主
 
相关搜索词: 城市建设 婚姻法 玩弄女性 司法解释 夫妻双方

 


  [导读]最高法今天公布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首次明确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属个人财产,同时取消婚外同居约定补偿条文。


  在离婚案中,房产纠纷让那些婚姻决绝者望而却步,不仅仅是因为心有不甘,而是想既撇了一段感情又不想让对方得到自己名份之下的房产才是婚姻背叛者的全部,也因为房产的纠纷令许多已经不存在情感相连的婚姻苦苦不能理清头绪,牵强地生活在阳谋阴谋之中。而财产之纠纷又是公案之中最难以梳理的案子,而如今这一切都将会迎刃而解,原因在于最高法公布了关于婚姻中房产所有权的新规,即“谁的地盘谁做主”!其意在于无论婚姻坚持多少年,只要双方离婚,房子永远是属于板凳钉钉上的那位!而夫妻两者之间的关系,历来都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不过这个传道千年的格局终于得到改变,最高法这一“谁的地盘谁做主”的婚姻新物语后,所有有关于房产纠纷的案例都将快刀斩乱麻,藕断而丝不莲,让痛者更痛,让恨者更恨!


  所谓痛者更痛恨者更恨,间接地可以表明该离婚新物语乏善可陈,显得生硬和冰冷,把婚姻的矛盾过度格式化、简单化,缺乏人情常理的考虑,导致夫妻双方婚姻加速解体。因为在该新物语中,可以片面地将此理解为有钱就拥有发言权,有房就拥有决定性的胜利。或许该婚姻新物语的面世,迎合了那些既有房又有钱者的心理,他们更可肆无忌惮地打着走向婚姻的名义用房产来诱骗爱情,待激情一逝即可提出离婚再觅佳人。此新物语表明,不是房产所有者,无论对婚姻表现的多么忠贞、无论在共同生活的时间段里付出多大的牺牲,包括青春、岁月、生儿育女,只要在后来的日子里由于感情不合离婚之后就得净身出户!这,岂不是那些打着婚姻的幌子却不必担忧自己房产被分割的玩弄女性者的最好保护伞?它似乎为那些岂惮房产被分割又想抛弃婚姻者张开了婀娜的身姿。


  从婚姻的角度而言,首先必须明确一点的在于,谁首先背叛了爱情,谁在这场婚姻的长河中首先做了潜水者,而后根据此情节来做出房产归属的分割判决才是。否则根据当今新物语之下的“谁的地盘谁作主的”的规则,地盘的外来建设者再付出自己的青春和热情之后,却无法以主人的身份来表明自己存在的重要性,就如同当今为城市建设付出辛勤劳动汗水的外来务工者无法享有融入城市的权利和发言的权利。在城市扩大和建设的过程中才会想到他们的存在,而当建设完毕则如流水一去而无人去反思他们存在的重要性。而今天新物语之下的规定岂不是重复着外来建设者惊人相似的一幕?当你容颜老去、青春不再,婚姻双方的激情早已成为一杯白开水时,地盘的主人对无味的开水再也没有兴致用心去品的时候,就将被轻易地倒掉,却没有什么话语权为自己的付出维护权利,留下的只是一地被泪水浸染的痕迹。


  如果说封建传统意识之下的影子是重男轻女,进入新时代倡导的是男女平等,整个社会风尚都在朝着男女平等的方向努力的时候,这一新物语的生成又使男女平等的概念打回了千年以前。虽然在这婚姻新物语之中看似为不分男女而说实话,只要是谁的地盘谁就可以做主,但实则生活的规则绝大多数前提之下是由男人来提供共享的地盘,而此物语实则是为男尊女卑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让男人更强让女人更谦卑。那么整个社会为之努力的男女平等之现象又将付之东流。按此思维继续延绵思绪,是否可能理解为,总有一方在此一刻成为了婚姻的牺牲品?那么当婚姻破碎的双方无法在现有法规之下确立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规则,显然是一条失败的物语!它只在为强势者说话,谁的地盘谁做主岂可得人心!

 

房产以后会越来越比老婆值钱关搜索词: 左邻右舍 结婚年龄 陌生人 自己人 不懂女人

房产以后会越来越比老婆值钱
文、丁锐
    在我们贵州农村,男人花钱买房子、娶老婆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坊间还有一个说法和不成文的规定:嫁出去的姑娘,泼出的米汤。
    道理不言而喻,一个姑娘被嫁出去以后,就意味着她从此与父母、兄弟姐妹不但不再同处一室,而且连娘家的土地、财产等都得不到“瓜分”了。
    年幼的时候看见姑娘出嫁,一般要啼啼哭哭三天三夜,而且还不能进食,第一个哭的就是自己的父母,然后是长辈、左邻右舍、兄弟姐妹、亲朋好友,甚至连参加婚礼的陌生人都要哭个够。
    那种缠绵至今让我记忆犹新,出嫁的姑娘们,平时欢欢喜喜,水灵灵的姑娘们在出嫁的时候却哭得死去活来,哭得肝肠断裂,哭得昏天黑地,哭得奄奄一息。
    小的时候见到哭嫁的场面感觉非常好玩,随着岁月的流逝,阅历的增长,才猛然间发现,原来我们这些臭男人真的不懂女人,一点都不懂女人。
    作为男人的我们,可以顺顺利利的呆在父母身边,可以大摇大摆的继承父母的财产,而作为女人的她们,在达到结婚年龄的时候,绝大多数不得不被赶出家门,从一个地方迁徙到另外一个陌生的地方打发余生。
    其实,这已经非常不公平的了。
    从娘家到婆家以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由于你还不是“自己人”,你的言行和举动稍有不如人意的地方,轻则被指指点点,重则被赶出婆家,成了真正的“无家可归”的人。
    因此,你得必须拿出吃奶的力气,学会孝敬自己的公婆,尊重自己的长辈,爱护丈夫的亲友等等;你得学会做家务,干脏活,干苦活,干重活,干累活;最后你必须要做的是,你得给你的丈夫生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
    科学上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生男生女其实最大的责任在男人一方,由于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很多人都把生育不生育,生男生女的棒子一棍打在女人身上,让她们千百年来承受了莫名的痛苦和冤情。
    现在的情况变得更糟糕了,就在今天,就在2011年的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敞开大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有关情况。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我在想,随着该新闻发布会的召开,随着新法规的执行,女人会越来越变成男人的一种附属物,除了自觉担当起保姆、性奴的角色以外,男人一旦在婚前拥有了一套或多套房产,这些东西和作为妻子、爱人、老婆、贱内的她们一点都不相干,房产会越来越变得比老婆值钱。
    因此,男人们会更加对自己的女人颐指气使,因为分手以后,该净身出门的不是作为强人、地头蛇一方的男人,而是本来就弱不禁风的女人们。

婚姻法最新解释:一套房子伤了两个人的爱情相关搜索词: 婚姻法 解释三 离婚 最高法 婚前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选择在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开幕的这一天,公布了婚姻法的司法最新解释三。在这个解释三里,可以看到中国式婚姻的两大问题:一,是离婚率越来越高;二,是夫妻财产纠纷越来越多。

哪怕是乐山市中区,一个三线城市的核心城区,离婚登记室的工作人员介绍,2010年1月1日至11月23日,乐山市中区共有4800对新人领证结婚,同时也有2040对夫妻办理离婚。而在2009年,市中区共有5759对新人领证结婚,1900对夫妻离婚。从数据上来看,这还未到年末,离婚人数就比上一年增加了100多对。二线、一线城市就更不用说了。

越是离婚,越是有夫妻财产纠纷。而这财产纠纷里,一般家庭,除了现钱,最大宗的财产恐怕就是家里的那套房子了。这次最高法关于婚姻法的司法最新解释,关于房子问题的处理,简单说来就是三点:首先,婚前个人按揭的房,离婚时归个人;其次,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没有份;另外,丈夫送老婆房子未过户前可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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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最新解释界定婚房归属

我们的法律看来越来越公正合理,实际上却是越来越伤害人们的感情。结婚成为夫妇,果真要如此计较,那当初结婚还有什么意义?反倒是一套房子伤了两个人真挚的爱情。婚姻也就在司法面前变得恶俗不堪了。

我以前有一个学生,父母要离婚,一开始因为顾忌孩子的感受,都一拖再拖。后来这孩子理解了,同意了,夫妻俩还是久久不能离婚。倒不是和好如初了,而是家里那唯一的一套房子你分多少钱我分多少钱一直没有谈妥。丈夫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进而要求房子归他所有,因为他和孩子需要住房;妻子说房子首付是我给的,丈夫说我后来还帮着还房贷呢,妻子又说那是你自愿我又没逼着你。两人经常为了这事吵吵闹闹,孩子在高考前情绪上受不了,一次深夜听到父母又一次吵架之后,摔门而出。两人没辙,电话都打到我这里来了,说帮他们找找孩子,我怒斥一套房子不仅伤了你们夫妻俩的感情,还伤了孩子的心,还让不让孩子高考了啊。对方在电话那头沉默了许久。(孩子后来找回家了)

我是男人,虽不是女权主义者也不是女权主义的支持者,但我倡导男女平等。这里仍然要说,此次婚姻法的最新解释,在这个男权社会里还是解决了很多男人的问题,比如正妻都没得赚了,小三不可能有房分。也许女同胞们因此而宁可选择同居而不结婚,不生孩子。毕竟大家都食人间烟火,谁敢保证一定不会离婚?然而社会的现实就是男人的经济地位优于女人,女人再生了孩子,买房的主动权更弱了。一旦离婚,带着孩子怎么过? 解释三在婚房问题明显的倾向男人。女人嫁过去,还给男人生孩子,孩子还跟他爹姓,离婚了不仅失去的是房产权还有子女抚养权!男人呢再也不用担心离婚得分家产了,女人也可以不待在家里干家务带孩子了,因为万一老公不要你你会一无所有!女人也不必找“三有”男士了,因为人家有钱有车有房也不关你的事!婚姻法最新解释保障有钱花心的人,这仿佛在建议大家:结婚不如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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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婚姻生活要变成这样?

进一步说,婚姻法最新解释三,表面上保护了个人财产,实际上却摧残了婚姻。婚姻本是两个人有了真感情,为了固定这份感情而组建家庭共同生活并延续彼此生命的一种人类活动形式。它的核心是感情,条件之一是有一定的财产包括房产做生活的保证。现在有法可依,夫妻之间也要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这样的婚姻法最新解释解决了谁的问题?我看只解决了司法部门的问题,因为那么多人要离婚,有了最新解释三,节约了他们更多时间不用在离婚纠纷中为财产所属纠结许久划分不清啦!

以前是礼教啊民俗啊所谓的封建道德禁锢着真正的爱情,现在又有房子啊车子啊物质来伤害两个人的爱情。以前的人们愚昧,爱伤了甚至家庭破裂了也很少想到法律;现在的人们似乎终于开化了,婚前就先拿出婚姻法最新解释三分清财产,以备不测!如果离婚就是为了证明曾经结了婚,那让结婚的我们情何以堪?如果离婚就是为了分割感情和财产,那让相信爱情的我们又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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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一本结婚证就是为了换一本离婚证?

有人会说,婚姻就是爱情的坟墓。其实再细细一想,婚姻不是爱情的证明么?这年头,逢场作戏的多,倾心相爱的少,男恋女色,女贪男财,群魔乱舞,怎么会没有财产房产的纠纷?结婚若是为了很快离婚分那在物价日益飞涨之下迅速贬值的可怜家产,那就用婚前协议和婚姻法最新解释保底吧;结婚若是为了白头偕老、相亲相爱,那婚姻生活中财产房产归属模糊一点又何妨?婚姻法最新解释的设定对有所企图的婚姻一方是个打击,对真爱的夫妻形同虚设。

但愿天下的夫妻,不要为了一套房子伤了两个人的爱情。在物欲横流、小三横行的今天,爱情已经伤不起了!

女人:嫁得好不如自己干得好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有关情况。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文/苦涩的美丽

    人们常说“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而今天刚刚发布的《婚姻法解释(三)》无疑给当今某些女性以沉重一击,同时也极大冲击了当代人的既定思维和婚恋观念。随着最高法的解释沉埃落定,“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时代似乎已经一去不复返。对于我们某些人,特别是在婚恋关系中处于相对劣势的女性而言,嫁得好还不如自己干得好。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才能干得好,以维持这来之不易的婚姻呢?

 

    其一,眼力功夫要干得好。在谈恋爱,在找另一半的时候,除了看他有没有房,更要看是不是人。如果这个连人都不是,整体只知道泡吧喝酒养小三,胡作非为,花心的不得了,还不如分手快乐,以免婚后之斗。

 

    其二,生子功夫要干得好。娶妻生子,对于男方,对于男女方都是极其重要的事情,如果通过自己高超的生子技术,将丈夫和整个家庭的气氛稳定下来,并以孩子为筹码保住自己在这个家庭中的位置,不仅防止丈夫将来离婚,也很大程度上规避了自己净身出户的风险。孩子是自己的未来,一点不假。生子功夫的高低,或许直接决定着夫妻婚姻的走势和女方在家里的地位甚至是命运。养儿或许可以防老。

 

    其三,床上功夫要干得好。男人都是好色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在批判男人花心,对自己不负责任的时候,我们的女同胞也需要从自身找找原因,为啥自己的男人出去找小三,除了他贱,小三贱,自己就没有原因吗?男人喜欢女人的身体,而女人则喜好男人的财和权,一拍即合,自然就出现这么多贱人。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提高和丈夫性生活的水准,给予老公足够的性福就很重要了。如果连最起码的性福都没有,幸福也就可想而知了。老公对你冷落了,婚姻还会有好吗?婚姻没好,房子还会美好吗?

 

    其四,赚钱功夫要干得好。这是最关键的一点。俗语曰,“男儿当自强”。这句话很混蛋,不仅给无数男同胞以巨大的压力,亚历山大之下,抬不起头来,也误导了无数女同胞,使得她们自然的认为,为人妻母,家庭主妇,相夫教子,理所应当。只要自己嫁得男人好。但是现在嫁的好,干的好,也并不意味着将来你的男人会一帆风顺啊?再者,万一,你一心一意的对您的男人好,他变心了,让你滚蛋怎么办?除非你有良好的家世背景,要不,在现在的法律下,真可就一无所有了。因此,“女儿也当自强”。最基本的就是要有自己的职业,自己的工作,并为之奋斗和努力。在平常,做好一定的储蓄,以防不时之需。自己有了资本,如果在婚前再进行了财产公证,即便是你的另一半不想和你厮守终生也不怕婚后悲剧。


   
    其五,婆媳关系要干得好。提高处理婆媳关系,以及处理家务的能力是女人婚后面临的重要课题。在当今,大多数同志们都不再啃树皮,而去啃老的时候,婆婆就成了房子争夺战的关键人物。把婆婆服侍的舒舒服服的,让她和自己成为一个战壕的同志,即便是儿子要离婚了,自己也不至于净身出户。

 

    有个亲戚,和自己老父母争夺房产,自己和媳妇都去闹,把老父母都弄的相当崩溃,不仅把老父亲弄出了心脏病,把老母亲气出了气管炎,更是硬生生的夺来了房产证。可见,房子,就是票子,就是银子,就是维持婚姻的棋子。

 

    为了房子,为了自己的票子,更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和未来,我们的女同胞一定要干得好,毕竟,嫁得好,不如自己干得好,有了经济基础,还怕决定不了上层建筑!
    

    婚姻大事,又岂是这几平方房子,几两银子能左右终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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