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为爱弃官写下《私奔日记》 首度公开忏悔2011年08月14日08:57东南网陈洋钦 陈捷 巫芳我要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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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文化局长,就这样私奔了。他弃官、抛妻、不要儿子,只为了和心爱的女人一起私奔。 这位疯狂的 “私奔局长”就“隐居”在厦门。最近,他还把自己的私奔经历写成了一本书,名为《私奔日记——— 一个文化局长的公开忏悔录》,因书中所说为真人真事,又是真名,因此在网上引发轰动。
对于局长私奔的对与错,也引发一场“论战”,有人夸他敢爱敢恨、勇于追求爱情;也有人骂他自私、缺德。 争议声不绝于耳,但李福寿依旧我行我素。昨天,他接受了导报记者的专访,敞开心声谈私奔、幸福和爱情,也谈道德、内疚和歉意。
在任局长不顾一切私奔了 14年前,还未离婚、还是在任局长的他,留下一封辞职信,抛下老母、发妻、儿子及老家的一切,于1997年6月18日和小刘私奔到厦门。 《私奔日记》书中的主人公,即作者李福寿,昨天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说,“说不后悔的,除非不是人。” 为这本书作序的原孝感市作协主席胡士华证实,“当年李福寿带着女孩私奔的新闻,不仅轰动当地,也轰动全地区文化系统”。 当时,李福寿是湖北省云梦县文化局局长。私奔事件发生后,用李福寿的话说,就像一枚炸弹爆炸。 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 李福寿说,当年确有冲动,但不曾后悔,即使能回头,还是会走这条路,只是对当时莽撞的处理方式不认可。 他还告诉导报记者,私奔的日子如生活在炼狱。初到厦门时,吃了上顿没下顿,一天只能吃一顿饭。“当时我找了份工作,公司午饭免费,菜是固定的,饭可随便吃,我就把菜留到晚上给私奔的老婆吃,我光吃饭。最惨的时候,一天只能吃一顿饱饭。” 李福寿说:“即使当初不私奔,我的婚姻肯定也会死亡,但当时周围却有很多人来干涉我的生活。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但选择的方式,一定不要伤害别人。我的错是伤害了别人。不仅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 对话 谈私奔 记者:有人说私奔是一种格局很小的爱情,您怎么看? 寿哥:这是别人的认识,我不知道说这话的人有没有私奔过。从反面看,私奔确实是一件很鲁莽的事,但从正面来说,它不失为一种快刀斩乱麻的方式。我只是希望在我活着的时候,能过上几天幸福的日子。 记者:您现在的夫妻感情好吗? 寿哥:15年了,挺好的。没有第二个人能像她这么了解我。比如这些日记,都是在那最艰苦的几年里写下来的。在那些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里,我还在那正儿八经地写日记,她都挺理解我的。要是换个人,指不定就会想着“饭钱都没了,还写什么日记”。 记者:如果再遇到一个令您倾心的女孩,您还会私奔吗? 寿哥:一个人一生成功私奔一次已经很奢侈了。我很满足。私奔的结局好不好,和私奔的两个人的修养及两人之间爱的程度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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