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造价经济指标确认的通知 文件号:齐建联发【2011】29号 颁布机关: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11-3-28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造价经济指标的准确性、科学性,合理地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和我市实际情况,对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造价经济指标及招标控制价进行了测算。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一、多层住宅价格 (一)房屋建安成本(本体价)。砖混结构每平方米工程造价为1287元;一层框架二层以上砖混结构每平方米工程造价为1423元;一、二层框架三层以上砖混结构每平方米工程造价为1517元;框结构每平方米工程造价为1853元。 (二)综合建设成本(成本价)。砖混结构每平方米价格为2313元。 (三)增加面积部分市场价执行标准(市场价)。一级地块多层住宅每平方米价格为4600元;二级地块多层住宅每平方米价格为4350元;三级地块多层住宅每平方米价格为4100元。 二、高层住宅价格 (一)房屋建安成本(本体价)。18层以下(含本身)每平方米工程造价为2185元;18层以上每平方米工程造价为2398元。 (二)综合建设成本(成本价)。18层以下(含本身)每平方米价格为3211元;18层以上每平方米价格为3334元。 (三)增加面积部分市场价执行标准(市场价)。一级地块多层住宅每平方米价格为5260元;二级地块多层住宅每平方米价格为5100元;三级地块多层住宅每平方米价格为4700元。 三、地下停车场价格 剪力墙结构每平方米工程造价为3362元。 本文件自二○一一年三月一日起执行。(不含结转已拆迁的项目) 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 齐齐哈尔市物价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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