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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共场所吸烟罚款50-200元

 为健康控烟——为烟而死不值得 2011-08-17

南京:公共场所吸烟罚款50-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7日04:14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龚菲

  今年5月1日开始,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实施,要求全国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昨天早报记者从南京市爱卫会获悉,由于现存法规缺乏处罚条款导致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相关部门只能对经营者进行罚款,不能对个人进行处罚,因此该市出台新规定,有可能对在公共场所吸烟者处以50-200元罚款。

  据了解,今年6月30日,南京市爱卫会会同玄武区、上海铁路分局南京办事处爱卫会对南京火车站、长途汽车东站及城市休闲宾馆室内公共场所的禁烟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各火车站在入口处没有禁烟标志,其他地方张贴标志不明显,该部门建议在南京火车站的室内吸烟区予以拆除,切实做到室内公共场所完全禁烟。8月,该市进行了公共文明指数的测评,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南京市爱卫办于7月11日至21日组织对各区县辖区内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进行督导检查,其中重点放在了各区县辖区内的政务大厅、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三星级及以上酒店和机关单位等场所。

  据南京市爱卫会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针对公共场所禁烟问题,该市主要依照三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第一是《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但其中规定的禁烟范围较窄,像餐饮场所就不包括在内;第二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规定禁烟范围就要相对放宽,将餐饮场所等包含在内;第三就是南京创办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规定。

  “目前,南京市已经由建邺区爱卫会开出一张罚单。”该工作人员介绍说,7月14日,建邺区爱卫会对蓝湾咖啡落实“两有三无”(有禁烟标志、有人管理,无人吸烟、无烟具、无烟蒂)不到位的情况处以600元罚款。

  “事实上,针对个人进行处罚目前法规上还存在缺失,譬如说酒店要禁烟,但是酒店要办婚礼、庆典,而中国人的习惯又是婚庆仪式要抽烟,这样就很难做到禁烟。

  录入编辑:张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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