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圣徒彼得别尔瓦兹万内勋章章体佩戴与大勋章项链及跨肩大绶带上,在出席特别重大的庆典场合时其佩戴于大勋章项链上,在佩戴于跨肩大绶上时,绶带挂于右肩,圣徒彼得别尔瓦兹万内勋章星章佩戴于左胸,低于其他勋章绶带,靠左。
主章
星章
圣格奥尔基(乔治)勋章: 1992.03.20 No2557-I恢复,2000.08.08 No1463正式确立。
授予条例:
1.圣格奥尔基(乔治)勋章为俄罗斯联邦最高军事奖励,
2.圣格奥尔基(乔治)勋章授予在对外敌入侵保卫祖国时全歼敌人,成为军事艺术表率,作出堪称世代典型的忘我及英勇行为的中级高级军官,
3.圣格奥尔基(乔治)勋章分为四级:
圣格奥尔基(乔治)勋章一级
圣格奥尔基(乔治)勋章二级
圣格奥尔基(乔治)勋章三级
圣格奥尔基(乔治)勋章四级
圣格奥尔基(乔治)勋章一级,圣格奥尔基(乔治)勋章二级含有章体和星章,圣格奥尔基(乔治)勋章三级,圣格奥尔基(乔治)勋章四级只含有章体。最高为圣格奥尔基(乔治)勋章一级。
4.圣格奥尔基(乔治)勋章只按从低到高的顺序授予,
5.圣格奥尔基(乔治)勋章一级的章体佩戴于挂于右肩的肩绶上,圣格奥尔基(乔治)勋章一级二级的星章佩戴于左胸,低于其他勋章绶带,靠左,并低于圣徒彼得别尔瓦兹万内勋章星章,圣格奥尔基(乔治)勋章二级三级以项绶佩戴于颈上,高于为祖国服务勋章。圣格奥尔基(乔治)勋章四级在所有勋章奖章之前,获得者佩带全部级别的勋章,而获得以及勋章的星章时,二级勋章星章不戴,在佩戴圣徒彼得别尔瓦兹万内勋章章体时,圣格奥尔基(乔治)勋章一级的章体不配带。
6.略章于圣徒彼得别尔瓦兹万内勋章略章后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7.圣格奥尔基(乔治)勋章获得者的全名将在莫斯科克里姆林宫中的圣乔治厅里的大理石铭板上铭记。
主章
星章
为祖国服务勋章: 1994.03.02 No442设立
授予条例:
1.为祖国服务勋章授予为祖国在俄罗斯国家制度,劳动成就,维护和平,国际民族间合作与友谊及国防方面作出重大杰出贡献的公民;
2.为祖国服务勋章共分四级:
为祖国服务一级勋章
为祖国服务二级勋章
为祖国服务三级勋章
为祖国服务四级勋章
为祖国服务一级二级勋章含有章体和星章,三级四级勋章只有章体。
最高级为一级
3.为祖国服务勋章需按照次序依次授予,授予为祖国服务四级勋章的人必须首先获得为祖国服务一级奖章。
为祖国服务勋章可在以下情况授予没有获得为祖国服务一级奖章的人士:获得俄罗斯英雄称号,苏联英雄,社会主义劳动英雄,各种勋章,“圆满服役”荣誉符号及获得过荣誉称号的而又作出新的贡献的。
4.军人在因军事行动获得的为祖国服务勋章带有双剑。
5.为祖国服务一级勋章的章体挂于穿过右肩的大绶上。
为祖国服务一级二级勋章的星章佩戴于左胸,于勋奖章左下,低于圣徒彼得别尔瓦兹万内勋章的星章。
为祖国服务二级三级勋章章体为项绶。
为祖国服务四级勋章以挂件佩戴于左胸靠前于其他勋章奖章。在佩戴高级为祖国服务勋章时,低级的为祖国服务勋章和奖章不予佩戴,带剑勋章奖章除外。
6.在佩戴略章时,位于圣徒彼得别尔瓦兹万内勋章略章和圣格奥尔基勋章略章之后。此时,只佩戴更高级的勋章略章。
一级章体
一级佩剑
一级星章
朱可夫勋章: 1994.05.09 No930设立,1996.03.06No243确定。
授予条例:
1.朱可夫勋章授予:
在1941-1945卫国战争期间担任方面军集团军司令,副司令,参谋长,作战部长,方面军集团军兵种勤务主任,军长,师长,旅长,因指挥战斗行动而获得苏联英雄称号或勋章的军人
在1941-1945卫国战争期间担任舰队分舰队司令,副司令,参谋长,编队司令,基地司令,分队司令因指挥战斗行动而获得苏联英雄称号或勋章的军人。
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高级军官,师旅长以上中级军官也可因在保卫祖国的大规模战斗行动中的杰出贡献而获得。
2.朱可夫勋章的授予根据俄罗斯联邦总统令进行。
3.朱可夫勋章佩戴于右胸

英勇勋章: 1994.03.02 No442设立。
授予条例:
英勇勋章授予在拯救人员,保卫社会秩序,与犯罪作斗争在自然灾害,火灾,事故及其他紧急状况下作出自我牺牲,英勇无畏行为及在执行有生命危险的军人公民义务勤务是作出的果断决断行为的公民。
英勇勋章佩戴于左胸列于为祖国服务四级勋章之后。

军事服务勋章: 1994.03.02 No442设立。
授予条例:
军事服务勋章授予以下军人:
所属部队分队模范完成军事任务,圆满完成勤务并在训练中达到极高成就的;
保持俄罗斯联邦军队高度战备和保障国防实力的;
在勤务活动中个人表现突出,和在执行军人义务时表现勇敢,无畏的;
保障各国间军事合作与战斗友谊的;
授予军人服务勋章的军人必须拥有不少于10年的服役期。
军事服务勋章佩戴于左胸,位列英勇勋章之后。

海事服务勋章: 2002.02.27 No245设立。
授予条例:
海事服务勋章授予在在防务,民族安全,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领域认识,开发及使用海洋,及保障俄罗斯海上强权活动中作出服务贡献的公民。
海事服务勋章佩戴于左胸位于军事服务勋章之后。

荣誉勋章: 1994.03.02 No442设立。
授予条例:
荣誉勋章授予在可以极大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官员资历水平,教育下一代,保障法律秩序的国家,生产,科研,社会文化,公益及慈善事业活动中作出极高成就的公民。
荣誉勋章佩戴于左胸,位于海事服务勋章之后。

友谊勋章: 1994.03.02 No442设立。
授予条例:
友谊勋章授予在加强世界人民各民族团结友谊合作方面作出极大贡献,在俄罗斯经济科学发展中作出极高成就,在加强各民族间联系交流保卫和平及各国间合作方面作出特别着有成效的行为的公民。
友谊勋章佩戴于左胸,位于荣誉勋章之后。

苏沃洛夫勋章: 1992.03.20No2557-I予以保留
乌沙科夫勋章: 1992.03.20No2557-I予以保留
库图佐夫勋章: 1992.03.20No2557-I予以保留
纳西莫夫勋章: 1992.03.20No2557-I予以保留
亚历山大涅夫斯基勋章: 1992.03.20No2557-I予以保留
为祖国服务奖章: 1994.03.02No442设立。
一级不佩剑 一级佩剑 二级不佩剑 二级佩剑



勇敢奖章: 1994.03.02No442设立。 自由俄罗斯保卫者奖章: 1992.07.02No3183-I设立。

拯救死难者奖章: 1994.03.02No442设立。 苏沃洛夫奖章: 1994.03.02No442设立。

乌沙科夫奖章: 1994.03.02No442设立。 内斯特罗夫奖章: 1994.03.02No442设立。

优异保卫社会秩序奖章: 1994.03.02No442设立。优异保卫国境奖章:1994.03.02No442设立

俄罗斯海军300周年奖章: 1996.02.10No176设立。
莫斯科建城850年奖章: 1997.02.26No132设立。

普希金奖章: 1999.05.09No574设立。
西伯利亚大铁路修成100周年奖章: 2001.06.27No777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