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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引热议 职场女"不服":女人当自强

 淡菊轩 2011-08-20

8月 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并于8月13日起正式实施(本报8月13日曾报道)。正如以往《婚姻法》的每一次修改都会引起巨大争议一样,此次更是让众多网友尤其是女性群体怨声载道,甚至有人认为这是一部让“男人笑,女人愁”的“离婚法”。对此引发的各种反响,记者特邀专家,一起侃侃其产生的种种心理“多米诺骨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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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

不以弱者自居女人当自强

宝华:近几日,有这样一则在网络上广泛流传的段子:一对男女,婚前购买100万元房,男方首付30万元,余下70万元,按揭20年,每月还款5000元。女方产后在家操持家务,男方一人还贷。婚后10年双方离异,房产增值到300万元,产权归男方,男偿还女4万元贷款,并酌情补偿10万元。40岁人老珠黄,女方带着14万元现金默默离场,40岁一枝花,男人坐拥豪宅满面春风。

小龙女:这个调侃很有意思。一项婚恋新调查显示:六成以上的女人都希望嫁有房男。这个调查结果说明,女性在婚恋选择中常以弱者自居,觉得男方购房理所应当。这次新的《婚姻法》出来后,给很多人的第一印象是,女人通过婚姻来搞定房子,越来越不靠谱了。首先,不可能通过结婚,获得男人房产的所有权;其次,婚后没付首付即使共同还款也得不到房子的所有权。大部分女人会惊呼这不公平,但凭什么能让你分一半房产就是公平的呢?

我倒觉得这也是对女人的一次集体警醒:女人是时候该真正的自主和独立了。有房没房,咱都自己说了算,有本事你就自己买,买不起,至少也能“搞得定”男人。什么样的女人能搞定男人?比男人精神上更独立和强大的女人。

冯桂林:我认为,新《婚姻法》比原来的《婚姻法》是有所前进的,我们不可否认,现在社会上有些女性过于看重物质,也有些女性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希望通过婚姻来改变生活,我相信这会让很多这样的人产生强烈的危机感。

“富二代”不如“潜力股”?

宝华:甚至很多网友集体号召:女人别想着傍大款了! 嫁个富二代,如果感情不好,离婚后自己也分不到多少家产,没准还逼得女人连提出离婚的勇气都没有。还不如找个情投意合的男人,只要他是个有才的潜力股,一起奋斗、买房,这样过着才踏实!

冯桂林:在中国人的传统习惯里,是男性解决住房问题。现实情况是,越是收入偏低的男性及其家庭,越容易在婚恋上受到经济的挑战。而且女方要求男方有房,也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价。新《婚姻法》关注了这一现象,使得在择偶时,从关注对方有没有房,到更加关注双方有没有感情,以及对方有没有和你一起创建美好生活的潜力和信心。

小龙女:据我了解,绝大部分剩男无房无车票子不多,空有一颗火热的心,追求女孩的过程中处处碰壁,到最后只好以事业为重,等到熬成了钻石王老五,已经不再相信爱情了。新《婚姻法》的潜台词,是让女性从根本上不要为房子结婚,去掉一些物质的标准,转为内心的标准。从某种程度上,是对拜金择偶观的一种“纠正”。

婚前没房的男人,未来能买房的,婚姻需求将得到极大解放,他们再次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接受女人的选择。这很考验女孩子们的眼光,潜力股将成为择偶市场里的佼佼者。找一个这样的“潜力股”也许女孩会觉得是最幸福的。

不婚族、晚婚族可能会增多

宝华:“男人笑,女人愁”,照此下去,只会让更多女人选择不结婚,不婚族会越来越壮大。

小龙女:这种危机感是很实在的。新《婚姻法》中房子“谁买就归谁”似乎有些过于简单,假定感情破裂,那么婚姻内女方原来抱着“没有人了,还能落下点财产”的想法将会破灭,出于安全感,婚姻中的女人做全职太太的肯定会变少。另外,女人如果有了生孩子、带孩子、照顾家庭的重担,还要兼顾职场,会让她们疲惫不堪。如果结婚那么大压力,还不如不结婚,所以结婚动力减弱,可能接受长期同居,或者晚婚,直至不婚。

冯桂林:所以,我也并不完全赞同新《婚姻法》,如果一旦婚姻关系破裂,它对于本身就处在弱势地位的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不够,今后对此应该还会有更新更合理的条款出台。

小龙女:不过,法律都是以“万一”的状况为基础的,夫妻感情破裂,闹上法庭才会分割财产。这也给女性提醒,结婚最大的目标不是丈夫要给你预备多少财产,不要老想着退路,而应该谨慎选择、悉心经营家庭关系。

冯桂林:真正维系婚姻长久甜蜜的,永远是两个人深厚的感情基础。婚姻幸福的保障并不是财产,而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坚定信念,是真诚、可信、关爱和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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