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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季良评委的翻译比赛译文探讨(转载)

 zhanglian5546 2011-08-21
翻译比赛译文探讨
  王季良
  
  理想的翻译是将原作者的意思、风格等充分完整地传达给不懂原文的读者,完全作到很
  不容易。英文属印欧语系,其思维方式(way of thinking)和语言结构与属于汉藏语系的中文
  (或称汉语)截然不同。做翻译,在理解原文时要透彻掌握起语法结构,在借此而正确理解原
  文后,在用中文表达时又往往要不受原语法结构的束缚,将其意思用地道的中文表达方式表述。所以,做翻译工作的关键就是:1、透彻理解原文;2、用地道的中文表达出来。
  
  下面,仅就此次竞赛的原文依次表示些看法,与广大参赛者探讨。限于水平,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欢迎大家指正。
  
  一、 文章标题和提要。关于标题,根据作者在回答一位参赛者的email询问时所说,back to where we started部分关涉文章主题,即大多数甚至所有长途旅行最后总是返回出发地。并通过旅行认识自我或自己的家园。one small step取自尼尔.阿姆斯特朗踏上月球之后所说的那句话:“That’s one small step for man, one giant step for mankind”两者合在一起作成标题。
  
  二、 第二段,原文只有一句话。先说说括号内的部分,即reminiscent of George Harrison’s complaint that the Beatles felt left out because”We were the only people who never got to see the Beatles”.关于这部分的翻译,想说三点。
  
  
  1. Harrison是披头士乐队的吉他手,这在西方广为人知,所以作者不必交代他是什么身份,但在中译时为了让读者看明白,有必要把他的这一身份补出来,少数参赛者做到了,很好。
  
  2. felt left out 多数人将其译为“感到被遗漏了”或“感到被忽视了”,中文不通,原因在于没有找到恰当的中文对应语。有几人将其译为“感到自己成了局外人”,表达就到位了。
  
  3. because 后面的引语,多数人拘泥于原文译为“……没有机会看到过披头士”或“……不能去看披头士”。他们自己就是披头士乐队成员(共四人,一度有五人),这样译叫人看不懂。有人将其译为:“唯有我们从未有机会看到披头士乐队的演出”。译得很漂亮,把此话的真正意思表达出来了。
  再来讨论一下这段话的主要部分:That comment reveals the surprising truth about the Apollo missions:they weren’t about the Moon. They were about the Earth. 这句话看似简单,要译好却并不容易,尤其是冒号后面部分。且看一些译文:“阿波罗任务不是关于月球的,而是关于地球的”;“阿波罗任务的终极意义:与月球无关,与地球有关”;“(这句话揭示了阿波罗行动令人吃惊的事实)这些行动不在于月球,而在于地球”;“……它们并非月球的探索之行,而是地球的发现之旅”;“这些探月飞行关涉的其实并不是月球,而是地球”。后面三种译文较前两种好,但似乎仍不尽如人意。这句话全句是否可译为:“奥尔德林这句话道出了几次阿波罗探月飞行的令人惊讶的事实真相:名为探月,实为认识地球真面目。”
  
  三、 第三段。第二句话中fulfilling dreams as old as mankind itself,不少人将其逐字对译成“实现了与人类本身一样古老的梦想”。译为“实现了人类自古以来的梦想”较好。
  
  最后一句是:They read the opening chapters of Genesis to a worldwide audience of millions,signing off with, “Merry Christmas,and God bless all of you,all of you on the good Earth.” 对这一句的翻译,有两点要说一说。先说millions,跟常见的一样,许多人都将其译为“数百万人”或是“数以百万计”,这种译法传达的概念多半与原意不符,中文这种表达给人的概念是不到一千万,英语中没有“千万”这个词,英语中只有thousand(千),million(百万),billion(十亿),trillion(万亿)这些词,是三进位制,所以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时每三位用comma 点开,这是为了是读者一下子便能读出,知道是多少。凡是百万以上,十亿以下,都用millions来表达。中文如何译,要译者凭上下文来判断,这里上文既然是a worldwide audience of,当然应译作“亿万”了,有不少人是这样译的,很好。
  
  四、 第四段,这一段相当长,有几处需要探讨。
  1. 第一句Over the next four years, Apollo taught us what it means to be human : in a word,restless.这句话中taught us 后面部分译好不容易。大多数人将其直译,中文不太好懂。有几人译得比较达意,译为“随后四年中,阿波罗探月飞行使我们明白了人类的禀性,即四个字:不断求索(或:求索不止)。”
  
  2. Once Armstrong and Aldrin had claimed the prize, no one was interested in Apollo 12. 首先这句话中的Once不能译为“一旦”,逻辑不通,可译为“既已”。其次,阿、奥二人是乘阿波罗11号飞船登上月球,令全世界瞩目,所以说他们had claimed the prize,即摘取了人类首次登月的桂冠,因而人们对阿波罗12号登月已不再感兴趣了。原文中全文未提阿、奥登上月球乘的是Apollo 11,译者有必要在译文中在两人名字前加上“阿波罗11号宇航员”字样,以让读者明白这句话。
  
  3. 全文几次提到宇航员们对the Moon itself 即对“月球本身”感到失望,有一些参赛者未将 itself 一词译出,仅释月球,是对原文理解不透。
  
  4. 这段末尾有两点要说一下,一是Is That All There Is?这首歌的歌名。原意清楚,《难道仅此而已?》有人将其译为《一切不过如此?》偏离了原意。二是最后一句:Another timeless truth : achievements themselves aren’t what count, it’s the fact that you worked for them. “又一条永恒的真理”之前原文省略了主词和动词,部分参赛者将原文省略的词语补了出来,译为:“这昭示了又一条永恒的真理。”这样一补,中译文念起来就完整顺畅了,不然,读起来总觉得缺了什么。另外要说的一点是It’s the fact that you worked for them 句中的the fact that的理解与翻译问题,一些参赛者将这一小句译成“重要的是你曾为之作出了努力这个事实。”这是由于不理解英文这种表达习惯,the fact两字是为了带出下面的clause,是语法上的需要,不具有任何意义,所以将其译出,译成“这个事实”是多余的。这种句子在英语中很常见,故此罗嗦了几句。
  
  五、 第五段。第一句When Bean returned to Earth he would sit in shopping malls,simply to marvel at the variety of human life句中的would sit是表示过去的一种习惯动作,译为“常常”即可,可一些人将其译为“会”或“愿意”,属于理解错误。Simply to marvel at许多人译得不尽如人意。似可译为“只是为了欣赏赞叹丰富多彩的人类生活”或“只是为了欣赏并赞叹人类生活是多么的丰富多彩”。
  
  最后一句As so often, a journey into the unknown had revealed more about the traveller’s home than about the destination。句中的AS so often译为“往往”,放在句中即可,可也有部分参赛者将其译为“正如人们所经常发现的那样”,“通常”、“一如既往”,都没有译对,问题在于理解。
  
  这话的全句,是否可译作“经过一次探索未知境界的旅行,旅行者认识得更多的往往是自己的家国,而不是旅行的目的地”。
  
  六、 第六段,开头一句Virtually every Apollo astronaut came back with a deep sense of the Earth’s fragility句中的两个词需要讨论,即第一个词Virtually和最后一个词fragility,部分参赛者将Virtually译成“实际上”或“事实上”,不妥,此词的意思是Almost或nearly,译为“几乎(每一个……)”即可,对于fragility这个词,几乎所有人都译为“脆弱”,当然没有错,但文章通篇都在歌颂地球之美(与月球对比之下),这就是说,地球虽美,但同时也是脆弱的,经不起人类的破坏和糟蹋,一位参赛者将其译为“纤美”,有其独到之处,fragility本来就有“纤弱”之意。
  
  这段第二句Ed Mitchell所说的话“When we see ourselves in this bigger perspective—call in the ET point of view,the God point of view—a shift takes place in your perception and you start to think quite differently.”
  
  此句的译文中,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是,把bigger前的限定词this和differently前的限定词quite略去不译。不知原因何在,略去了意思就改变了。原则上,翻译是不能这样做的。译者有时是可以加字或减字的,但那都是原文有这个意涵,是为了更充分地表达原意,并非译者自己随便添加的,如这句话中破折号后面的call it the ET point of view, the God point of view,便可译为“不妨称之为外星人的视角,上帝的视角”。“不妨”两字不是译者随便添加的,而是原文有这个意涵。
  
  七、 第八段。先探讨Ed Mitchell, on his way back from the Moon,realised that “the moleculesof my body and of the spacecraft and of my partners were manufactured in some ancient generation of stars – and that was an overwhelming sense of oneness and connectedness.”这一句。对其中some ancient generation of stars”这组词,译法五花八门,有“某个远古时代的星球”、“亘古悠远的星辰”、“远古的星际时代”、“某些远古星球上”等等,不一而足。这里首先要注意避免一个常见的翻译错误,即看见some就译“某些”。当some后面的名词是单数时,是说“某个”,而非“某些”。所以这组词的意思是“远古某一代星辰”。
  
  其次,the molecules后一连用了三个of,原文意在强调,译文中应将其表达出来,可译为“构成我躯体的分子,所乘太空飞船的分子,以及我的搭档的分子都是在远古某一代星辰中孕育出来的”。
  
  破折号后面子句中的(sense of)oneness and connectedness中文要表达好确实不易。参赛者中只有一人译得达意,他译为“时空一体,天地合一,万物关联,就是这种极其强烈的感觉”。不过“时空一体”是否可以去掉,“天地合一”似可改为“天地一体”—即改为“天地一体,万物关联,就是这种极其强烈的感觉”。不知这位先生是否能同意?再讨论一下”Think globally, act locally”的中文表述。不少人译为“放眼全球,立足本地”。因为原文为口号性词句,文字要简洁,也只好这样译了。
  
  八、 第十段,最后一句Maybe life is one long “wet paint” sign: you don’t believe if until you reach out and touch。这一句中的long字的意思是“长期挂/贴着的”,作“长长的”解于理不通,没有意义。
  
  九、 第十一段,有两点要作说明。
  1. Standing on the Moon, he (Dave Scott) voiced his thoughts to Houston:”I realise there’s a fundamental truth to our nature: man must explore.”先说Houston一词,休斯敦是地名,为美国宇航地面控制指挥中心所在地,大多数人都译为“休斯敦地面控制指挥中心”,译得很好,将该补上的文字补出来了,但少数参赛者仅将其译作“休斯敦”,不妥,该补的必须补出来,此文中除了Houston, 还有几处Apollo和一处the Moon也是这个情况。再说引号中这句话,许多人照原文译,意思基本上出来了,有一人译为“我意识到,我们天性中有一点是千真万确的,即人类一定要探索”。这样译似乎更能表达原意。
  
  2. 最后一句。Even though we’ve overreached (and overborrowed),and been reminded of some home truths,we know that one day we’ll reach out once more.这句话需要探讨一下,首先overreach这个词是指什么而言。从上一句中说到in a recession和紧接着又说overborrow来着,十之八九是指美国由次贷危机爆发引起全面金融危机这件事。第二,home truth字典上有,意思是“令人不快的事实”。有些译者未查字典而译错。第三,(have)been reminded是指有人提醒美国注意或不要忘了,实际上就是向其指出。弄清这几点之后,这句话是否可以译为:“尽管我们做过了头(且举债过度),而且有人向我们指出了一些令人不快的事实,可我们知道,总有一天,我们会再度去探索。
  
  十、 第十二段,也有两点要说明。
  1. 头两句:When Bean retired from NASA he became an artist. His paintings of the lunar landscape,which fetch tens of thousands of dollars, bear the lessons of his time as an astronaut.
  
  第二句中前后有逗号断开的插入语,十分清楚是修饰His paintings的,是说他的这些画作给他带来了数万美元的收入。可许多人却将其译为“售价达上亿美圆”、“价值达上万美圆的……”,“他的这些……画作售价高达数万美圆”。这些译法给读者的感觉是每幅画的售价达数万美圆,与原意不符。甚至有人明白地译为“他的月球风景画……,售价已达到数万美圆一幅”。
  
  2. Bean 在谈到他如何努力使其画作臻于完美时说:“That’s what I tell myself when the colours don’t come out right or it hasn’t worked out like I thought it would :’That’s why they call it art.’”
  
  这句话如何翻译,有两处需要谈一谈,即开头的“That’s what I……”和末尾的“That’s why……”。先说末尾部分,多数人译得可以。但也有人译得令人遗憾,而且还不止一人。请看两个译例:a、“那就是它会被称之为艺术的原因”。b、“这就是它被称为艺术的原因。”令人不解的是,原文不是被动语态,为何要将其译为“被称之为”、“被称为”呢?即令原文是被动态(英语中大量使用),译成中文也要按中文语言习惯,常常用形式似主动态实为被动态的方式表达。翻译是将外文的意思即内涵用中文(或称汉语)表达出来,不是把外文的语法结构照搬成中文,所以这种译法属翻译大忌。另外需要提一下的是,在多数情况下,that这个英文词译成中文应译为“这”,而不是“那”,所以这句话,可以译为“这就是人们将其称为艺术的原因所在”,或“人们之所以将绘画称为艺术,原因就在这里。”it这个代名词,应将其还原成名词,英文中代名词用得特别多,而中文的语言习惯,是将名词重复,不用代词。
  
  十一、 第十三段第一句:Another of Bean’s thoughts sums up the very essence of the Apollo missions,indeed of all human travel: that it isn’t about where you’re going ,it’s about who you are.这句话难以译好的是冒号后面的部分,来稿中的译法各式各样,有完全逐字直译的—“它不是有关你去那里,它是有关你是谁”。有介乎中间的—“旅行不是一个探索目的地的过程,而是一个发现自我的过程。”也有接近其真正内涵的—“探索的关键不在于去什么地方,而在于认识自我。”是否可以在综合大家译文的基础上,将全句译为“比恩的另一个想法概括了阿波罗探月飞行,其实也是人类所有旅行的真正实质,即:去往何方无关紧要,认识自我才是目的所在。”
  
   (作者为参考消息报社原译审、首届《参考消息》读者译文大赛专家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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