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转发微博,小心构成侵权2011年04月18日 02:26 重庆晨报讯 (记者 雍黎)在网上看到好的图片、文字,立刻转载给其他网友,是现在许多“微博控”随时都会有的分享方式。不过你可知道,其中许多内容转载是侵权的。昨日,重庆市2011年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仪式在杨家坪步行街举行,来自市知识产权局的多个单位向市民现场答疑解惑。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何事忠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他指出,要加大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力度,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让重庆成为保护知识产权的模范城市。 市版权保护中心办公室主任于虹说,网上转帖和微博分享是很多网友已习以为常的动作,但是这其中很多行为都已经侵权了。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不需要支付作者稿酬,但需要标明作者、出处等信息。但是大多数网站转载的目的总是为了丰富自己网站的内容,或多或少是带有商业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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