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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聊成男人出轨新途径

 翩翩依然 2011-08-25
网聊成男人出轨新途径
2011-08-01 16:02:00  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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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承诺书”中称,“绝不做任何对不起妻子的事情,否则自愿离婚,离婚时自愿另行支付妻子精神损害费30万元整”。夫妻间即使发生一些矛盾,出现一些侵权行为,只要一方没有提出离婚,就说明这种矛盾和侵权并不重要,或者说一方对另一方的侵权行为予以默认。
  网聊成男人出轨新途径

  查老公聊天记录算犯法?

  导语:

  男人出轨花招百出防不胜防,而现在,网络聊天成为了男人偷吃的新途径。男人上网和MM聊天,女人为保全家庭偷查聊天记录,男人们“大言不惭”的说:“这是侵权,是我的隐私!”那么女人查老公聊天记录算不算犯法呢?正所谓法不入家门,让我们一起看看“男人网聊”后的是是非非。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很难女人该不该查男人的聊天记录?

  Case1:毅然离婚型

  晓禾突然离婚了。她向身边的朋友哭诉,她曾经觉得别人的老公都有可能出轨,唯独自己的老公不会,因为他虽然没什么本事,但老实本分。然而偶然间,她发现老公阿江变得越来越不愿意出门,整天对着电脑。一天,她无意间看到了老公跟一个90后小姑娘的露骨聊天记录,她如同遭遇晴天霹雳,整个人崩溃了。

  事发后,晓禾给他来了个速死法,第二天便把他拉到了民政局,逼他签了离婚协议,接着就把他的行李从家里丢了出来。阿江整个人都懵了。谈起让他出轨的那个女孩,他说:“她很美很柔弱,我对她情不自禁想怜爱。”

  他觉得,女孩身上有晓禾没有的会撒娇、会依赖的女人味。意乱情迷之下,他压根就没意识到,晓禾会因此跟他离婚。被晓禾赶出家门的阿江,只好在学校宿舍暂住下来,他想等晓禾平静下来,再求她回心转意。

  Case2:忍气吞声型

  前不久,我在他的QQ上,发现了整整两页非常暧昧的聊天记录,是他和另一个女人,他给她的留言全是:“我爱你!”“吻你”“想念我们在一起爬山泡温泉”,而时间是在我们结婚后的三个月!

  我疯掉!他不停的跟我解释,说那个女人是他之前很爱的一个女孩,但是因为性格问题没有办法在一起,他说他们联系的时候我们还没有摆酒,不能算正式结婚,并且保证以后再也不会跟她联系了等等这些。

  虽然没有办法相信他,但不想刚刚结婚就离婚。我还是想给他一次机会,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了三个月,可是我发现我对他的不信任已经影响到了我自己的生活,我很想要一个宝宝,我已经28岁,可是我又时不时的总是没有安全感,更不知道如果有了宝宝,婚姻出现了问题,我真的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网聊成男人出轨新途径暧昧成真惹大祸

  通过上网聊天,张林认识了一曹姓女子,随后两人关系突飞猛进,二人经常见面,多次发生性关系,但两人决不是嫖客和妓女的关系。但是网友约会,却何成了“卖淫嫖娼”,张林很疑惑,而举报人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妻子周红。周红称丈夫有了外遇,离婚时丈夫需支付精神赔偿,并拿出了夫妻双方签订的一份“承诺书”。

  “承诺书”中称,“绝不做任何对不起妻子的事情,否则自愿离婚,离婚时自愿另行支付妻子精神损害费30万元整”。经法院审理,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张林与曹姓女子的婚外性行为已违反了法定的和其承诺的忠实义务,结合其出具的承诺书,张林应按照其作出的承诺,支付被告精神损害赔偿金30万元。

  偷查聊天老公记录女人侵权了吗?

  如果妻子偷偷查看了丈夫的通话或聊天记录,这种行为算不算侵权?网友“叶筱妖”在化龙巷上发帖求助,“我的妻子侵犯了我的隐私权,我可以告她吗?”“叶筱妖”说,他妻子先是偷看他手机里的信息,发现他和一个女性朋友约了中午单独吃饭,“于是她就调查我近半年的手机通话记录,以及所有的短信内容,并由此断定我有婚外情,还理直气壮污辱我,给我造成非常大的精神负担。”

  “叶筱妖”说,他和这个女性朋友确实常发信息,但只是红颜知已,并没有越轨行为。她这样做是否侵犯了我的隐私权,如果我想通过法律手段告她,法院会受理吗?

  律师观点:法不入家门建议夫妻协商解决

  律师表示,他们本身是夫妻,就应该做到对对方忠诚。如果短消息内容暧昧,或者时间多在深更半夜,这本身就超出了正常朋友的范围。妻子调查通话记录,也属于能理解的范围。夫妻这种特殊的关系,能不能诉讼很难说,夫妻间的侵权行为多为民事责任,属于个人的私事,正所谓法不入家门,完全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法律介入会影响夫妻间的感情。

  夫妻间即使发生一些矛盾,出现一些侵权行为,只要一方没有提出离婚,就说明这种矛盾和侵权并不重要,或者说一方对另一方的侵权行为予以默认。但如果其他人员把别人的通话记录或短消息内容向外泄露的话,不仅侵犯了隐私权,也侵犯了通讯自由权。因为除了司法机关或刑事案件调查时可以查看外,其他人没有权利这么做。

  网络聊天&偷看记录都是“隐私偷窥心理”在作祟?

  这来自于人类好奇的天性,人的天性中本身就存在着好奇心和偷窥欲,东西方人概莫能外。在这种天性驱动下,人们会采用一切手段、费尽心机地打探与别人有关的一切信息,并以获得、谈论、欣赏甚至传播别人的隐私为乐。

  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接触是直接和公开的,各种社会规范对打探别人隐私的行为是有约束的,越过这个约束的限度,这些规范就会施加各种压力来加以阻止,而且这种压力的施加是迅速和直接的,会让隐私偷窥者付出很大的社会和名誉代价。因此,在现实生活中,人类探听别人隐私的好奇心和偷窥欲就表现的不那么明显和直接,而是被限制在一定的、普通人都能接受的范围之内。

  而到了互联网上,这些约束就完全消失了。在虚拟的网名下,每个人都暴露出了自己的本来面目;再加上网络世界里那种“谁也找不到我”的虚幻感觉,那种打探别人隐私的好奇心和偷窥欲就更加一发不可收拾,彻底冲破了现实生活中各种道德规范的束缚,肆无忌惮地横行起来。所以,正是每一个网民自己构成了互联网上为数最多的隐私偷窥群体。可能有的网民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也可能有的网民在得到别人的隐私信息后,并不会利用它来做危及对方的事情,但这依然改变不了他们偷窥别人隐私的强烈欲望和事实。

  在互联网上,无论你自以为多么了解的网友,也不管你们在互联网上交往了多少时间,只要没有经历过网下的交往,那对方就永远只是一个你根本不了解的陌生人,而向一个陌生人泄露任何自己的个人隐私信息,都是危险的,这样的教训太多太多了。
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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