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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全面启动农村集中居住区物管规范化建设

 山城山羊羊 2011-08-27

  现状

  目前,成都农村物业服务总面积超过7000万平方米,服务项目1726个,服务人数达180万人,已实现农村物业管理全覆盖。

  目标

  从今年起,成都将全面启动农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计划用3年时间,让成都市农村集中居住区的物业管理实现全面提升。2011年达标率30%,2012年达到60%,2013年达到90%以上。

  22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出台《成都市农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验收评定指导意见》,创新地提出农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的概念,并根据《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试行)》中的6大标准,让成都市的农村集中居住区基本实现规范达标。就此,成都市农村物业驶入全新的发展轨道。

  □本报记者罗超

  规范化建设全面启动

  农村的物业管理和城市的不同,不能直接“复制”城市的物业管理模式,那么,农村集中居住区要怎么管?成都市城乡房管局在《意见》中明确指出,对农村集中居住区要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

  “规范”的内容,包括小区文明建设,业主(居民)自治管理和综合服务规范,重要事务决策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治安消防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维护,绿化养护,重要信息公开等。“这也是今年成都物业管理主题‘公开年’工作的一部分。”成都市城乡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6标准衡量农村集中居住区物管

  有了规范的内容,如何达到规范化?成都市城乡房管局提出,一切按照《标准》来。

  《标准》提出:明确工作责任,建立管理体系;加强基层治理,制定管理规约;建立评价机制,强化工作监督;加强规范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明确质量标准,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治安防范,维护公共安全等6大标准。根据这6大标准,包括业主、社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在内的物业管理评价体系都将对农村集中居住区物管工作进行测评。

  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农村集中居住区的特殊性,农村的物业管理要将“管理”和“服务”区别开,破除管理者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弊端,引导农民形成“自治”意识,并建立起居住文明管理规约。

  3年实现90%达标率

  农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是否“达标”,如何考评?

  据负责人介绍,今后每年的第四季度,成都市各区(市)县房管部门对农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进行指导、督促和初步验收;成都市城乡房管局验收评定。凡达标的小区被授牌为“成都市农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达标单位”,并向社会公布。验收不合格或在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调查属实的项目,由成都市区(市)县房管部门责令其进行限期整改,帮助指导其达到规范化验收标准。

  “我们计划用3年时间,让成都90%农民集中居住区的物业管理达到规范化的要求。”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成都将率先对100户以上的农村集中居住区和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线上的农村集中居住区展开建设,建立13个示范点,对其分管负责人进行专业培训,以点带面地促进成都农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的规范达标。目前,成都市双流(微博)县、新都区已将该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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